【第一直销网讯】 最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文要严厉查处直销“挂靠”行为,这是规范直销市场的重要举措,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
直销“挂靠”行为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当直销“挂靠”行为刚出现的时候,我就表示了坚决反对。记得在8年前有北京一家企业要“挂靠”某直销企业,在征求我意见时我就投了“反对票”。几年来,在一些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少数专家的推动下,直销“挂靠”行为现在愈演愈烈。有的与被公安打掉的传销公司合作,有的与经销商合作,成立新的公司或所谓的“事业部”,更有甚者,直接把传销公司纳入企业的直销。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向直销企业交纳“管理费”和“保证金”。以上说的情况,都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查处之列。
实际上,直销“挂靠”一是“挂”不紧,二是“靠“不住,只会扰乱直销市场。所谓“挂”不紧,就是这些挂靠在直销企业的传销公司和经销商与直销企业的经营文化是“两层皮”,说得难听一点就是“同床异梦”。直销企业收取管理费,那些传销公司和经销商目的是为了逃避直销监管和工商、公安的打击。这样的“挂”,实际是就是在利益面前各取所需,而把直销法规丢于脑后。一旦双方发生利益冲突,就会直接影响直销企业的正常发展。这样的教训是深刻的。另外,所谓的“靠”不住,就是这是违反直销法规的行为,必须会招致工商、公安机关的严厉查处。这样的教训同样是深刻的。
有人说,与直销企业成立了新公司,而且隶属于直销企业,就不属于“挂靠”行为。果真是这样吗?我的回答是否定的。要知道,原来的传销公司虽然被打掉了,但是,这些传销公司的“精英”不会因为与直销企业成立了新公司就会“金盆洗手”。实践证明,供应产品不同、奖金制度不同,这是传销公司挂靠直销企业的一个主要特点。有的虽然使用了同一种奖金制度,但提供的产品却仍然是传销公司原来的产品。这些产品直销企业根本不生产,更没有得到商务部的批准。所以,这样的“挂靠”就是一个违法的行为,不禁止就是对直销法规的亵渎。
这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文要严厉查处直销“挂靠”行为,旨在告诉我们实行直销经营许可证制度的严肃性。我在2009年曾在《继续坚持直销的许可证制度》一文中说过,继续坚持直销的许可证制度,这是因为直销是一个特许行业,是促进直销经济有序健康发展的一个有效的制度安排,更有利于国家严厉打击传销工作的开展。如果允许直销“挂靠”行为的存在,本质上就是放弃直销经营许可证制度,直销牌照也就形同虚设。在这里,建议有直销挂靠行为的企业,从现在起抓紧整改,以确保直销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相关链接:继续坚持直销的许可证制度
《直销管理条例》规定,企业要开展直销业务,必须向国家商务部提出申请,并要获得商务部审核通过后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这项制度坚持三年来,我国已有23家企业被批准为直销企业,这些企业按照直销法规的规定正常进行直销业务,应该说总的情况还是好的。但也有一些企业未申请或未获得直销许可证就以直销模式销售产品。这一现象的存在,是对国家直销许可证制度的挑战。因此,为了保证直销行业的健康发展,我们相信,国家将继续坚持直销的许可证制度,严禁非直销企业进入直销市场。
为什么要继续坚持直销的许可证制度?这是因为:
首先,继续实行许可证制度是因为直销是一个特许行业。
中国的直销市场,应该是直销企业的市场,非直销企业无权进入直销市场。但是,这两年来,一些企业未经批准或未获直销许可牌照,就擅自进入直销领域。现在,直销市场上比较活跃的非直销企业比较多,如立康立、法蕾雅、蝴蝶夫人等。这些企业大部分没有工厂生产产品,而是一个贸易性质的公司,或是代理国内企业的产品,或是代理国外企业的产品,有的甚至是低价购买滞销产品来直销。大家知道,按照直销法规的要求,直销企业的注册资金要达到8000万元以上,而且要缴纳2000万元的保证金,并随着销售额的提高增加保证金的数额,直至一个亿。同时,直销企业应该有自己的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只能销售被商务部核准的自己或母公司的产品。一句话,企业进入直销领域的门槛是比较高的,所以,国家要实行直销许可证制度。换言之,直销是一个特许行业,不是什么企业都可以进入直销领域的。如果非直销企业进入直销领域,就会扰乱整个直销市场,严重影响直销企业的市场拓展。我们相信,“两会”后,国家有关部门对非直销企业进入直销领域的情况将会作一次认真排查和清理,以保护直销企业的合法权益,真正使直销市场为直销企业所拥有。
其次,继续实行直销许可证制度是促进直销经济有序健康发展的一个有效的制度安排。
目前在营销方面,有许多是需要许可证制度的,比如电子商务、特许经营等。直销与电子商务、特许经营一样,也是需要许可证制度,没有直销经营许可证是不能也不准从事直销业务的。政府继续实行这一制度,旨在促进中国直销经济发展有序而健康,因此,这是一个很有效的制度安排。为什么直销法规实施前中国直销市场很混乱,没有实行许可证制度是一个重要原因;为什么目前中国直销市场混乱的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许可证制度实行不彻底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现在有许多没有直销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也在以直销模式销售产品,对获得直销牌照的直销企业拓展市场冲击很大,出现了阳光下直销谨慎、灰色地带直销疯狂的局面。因此,为了促进中国直销经济发展健康有序,必须继续实行直销经营许可证制度,对没有直销许可牌照的企业从事直销应该作严肃处理,以确保获牌直销企业的正常经营。我们相信,国家有关部门对继续实行直销许可证制度,将会进一步完善好这一有效的制度安排,进而加大监管力度,千方百计促进中国直销经济发展的健康有序。
第三,继续实行直销许可证制度更有利于国家严厉打击传销工作的开展。
为了更有效地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月28日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刑法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打击传销有了法律依据,对我国直销经济的发展无疑是利好的消息。所以,继续实行直销许可证制度也是为了更有利于国家严厉打击传销工作的开展。
现在的传销,仍以直销为名的居多。但运作直销模式,企业必须要获得直销经营许可证,不然就可能涉嫌传销。所以,国家继续实行直销许可证制度,一方面可以规范直销市场,一方面更有利于严厉打击传销。基于这样一个基本认识,我们应该自觉主动地服从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把直销经营许可证制度继续执行好。对于没有能力拿牌而在运用直销模式的企业,一定要及时转型,和拿牌的直销企业联姻合作。这才是这些企业继续进行直销的唯一出路。
最近深圳月朗科技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富迪的母公司,运用富迪的直销牌照开辟中国的直销市场,这是一个很明智的选择,应该予以充分肯定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应该抓紧做好直销牌照的申请工作。厦门金日集团在这方面已有了重大进展,我们应该也予以鼓励和支持。和直销企业联姻的方法是很多的,没有获得直销牌照的企业可以寻找最佳途径,与获得直销牌照的企业进行合作,上海绿谷与三生的合作就是比较成功的一例,其他企业可以效法。如果在中国直销市场上,只有获得直销牌照的企业从事直销,那么传销就会彻底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了。
继续实行直销的许可证制度,是一项长期的基本方针。
期望短期内取消这一制度,是一种幼稚的想法。我们只有长期继续坚持实行直销的许可证制度,才能确保中国直销得以健康发展。这是一个基本的道理,我们没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再说三道四。我们真诚地希望在继续实行直销的许可证制度的过程中,中国直销业要紧紧抓住金融危机带来的历史性机遇,去迎接中国直销新一轮的发展高潮。
本文来源:直销报道网
【责编: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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