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出,“以‘维权’之名、行‘勒索’之实,牟取不法经济利益,不仅侵犯企业的财产权益,同时也使企业的商誉受损。
在当今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日益增强,投诉举报成为公民反映问题、促进公正的重要途径。然而,这一正当渠道若被滥用,便可能触及法律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