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士:“天天银行”股权众筹涉嫌庞氏骗局,已违反多项​法律法规
今日财富
2015-09-29 16: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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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直销网讯】  互联网金融公司,可以自称“银行”吗?这是否涉嫌误导投资者?

2000元就能购买“原始股”,投资几万元,3、4个月就能回本,短期内就能获取100%~200%的利润。这种自我宣传和运作,是否已经涉嫌非法集资?

目前,上海乃至全国,在“天天银行”注册的中小投资人,已近16万人。其中不少是在拿自己的退休金、养老费在博弈,如此“投资”,是否存在血本无归的风险?普通投资人应如何规避和预防?

面对目前如火如荼的“互联网股权众筹”,多位研究者和法律人士表示,即使是完全中规中矩的“股权众筹”,也存在诸多风险,并非老少皆宜。

律师看法:已违反多项法律法规

像“天天银行”这样以原始股份和丰厚利润承诺作回报,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公开募集资金,且目前所谓的“股东”至少已超过200人,这是否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这种“股权众筹”行为,是否需要特定的资质和核准?

对此,上海汇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程金海博士认为:

“银行”在社会约定俗成的语境里,指的就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就是大家通常认知的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政策性银行等。

尽管“天天银行”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天天银行”只是他们的金融平台的称谓,并非企业的正式名称。但无论该公司的对外宣传,还是面向全国投资者的“天天银行系统建设培训”,抑或网站、微信、名片,都是突出“天天银行”品牌的。其投资者提起该公司,也大多称为“天天银行”。

程律师认为,一家互联网金融平台自称“银行”,很容易让客户产生混淆和错觉。

其次,对于股权众筹,国家相关法规有明确规定:必须面向合格投资人,且投资人对单个项目的单次投资必须不少于100万元。“像这样几千元、几万元就能购买‘原始股’投资的,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正当权益,法律是不允许的。这种行为已违反相关法规。”

第三,什么样的企业才有资质面向社会开展股权众筹,国家是有明确规定的。

截至2014年5月,监管层已经明确股权众筹归属于证监会监管,筹备中的《对股权众筹平台指导意见》曾提出:“股权众筹平台”公司股东不得超过200个,整体投资规模控制在500万元内。

而“天天银行”自己公布的“注册用户”已超过15.9万人,“平台交易金额”已超过3.5亿元(据“天天银行”截至9月8日的公开数据)。

仅其今年8月下旬举行的“天天银行系统建设培训”中,与会股东就超过300人,仅安徽省宣城市一地,其股东就达108人。这已明显违背了上述《意见》精神。

今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颁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表明,只有拿到试点牌照的金融平台才能做股权众筹。截至今年9月3日,拥有上述牌照的,业界普遍认为全国范围内只有平安、阿里、京东3家。

今年8月7日,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中,专门强调: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股权众筹活动。

程金海律师说,另一方面,像这种“投资5万元3~4个月就能回本,短期内连本带利挣9.6~1.5万元”的许诺和宣传也是不切实际的。因为目前所有的正规金融投资,年收益率最多也只是能达到20%左右。安全和靠谱的投资,不可能有如此高的利润。

此外,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募集人须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不得承诺固定回报。而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大肆宣扬:“企业一上市,原始股能升值30~200倍”;小额投资,“最高现金回报达到10倍红利”,这明显是违反相关法规和不靠谱的。

法律业界人士表示,类似这种许以高额回报的“股权众筹”,很有可能是“庞氏骗局”。一旦其资金链断裂等意外情况出现,众多投资者会面临血本无归的风险。

程金海律师认为,此类金融平台的行为,一旦被监管和司法部门确定为“非法经营”,其主要负责人和管理者均要依法受到严厉处罚。其行为一旦确认构成非法集资的话,则属于刑事犯罪,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管理者将依法被处以7~9年有期徒刑,非法收入将一律被依法收缴。

业内人士:“天天银行”疑似“庞氏骗局”

业内人士认为,从目前“天天银行”投资者反映的信息以及“雅鉴金服天天银行”的自我宣传来看,这种“股权众筹”与“庞氏骗局”比较相似:

首先,“天天银行”的投资者结构也呈明显的金字塔型结构:“常委”下边有“主管”,“主管”下设“专员”,“专员”下又设“经纪人”。越往上人数越少,普通经纪人每周分红数百元,“专员”每周便可分红2000元左右,“主管”则每月可拿到4万元,“常委”每月则可获红利20万元(提现额均为70%)。

其次,反复宣扬“低风险、高回报”的“反投资规律”,正是“庞氏骗局”的一大特点。风险与回报成正比是投资铁律,“庞氏骗局”往往反其道而行之,往往以较高的回报率吸引不明真相的投资者,却从不强调投资的风险因素。

第三,“庞氏骗局”具有“投资诀窍的不可知和不可复制性”。他们总是竭力渲染投资的神秘性,将投资诀窍秘而不宣,努力塑造自己的“天才”或“专家”形象。

而很多“天天银行”的热烈追捧者们,对“天天银行”众筹项目上市后“原始股会升值30~200倍”的说法深信不疑。

但“天天银行”如何保证这一点?公司是通过什么途径挣钱,从而向投资人回报高额利润的?这些问题周女士等人根本不愿去考虑,或是简单而不容置疑地认为:公司和项目创始人是个大能人,是长期做金融投资的,他自然有自己的办法。

再如“天天银行”的“系统建设”培训大会上,主持人和宣传片多次和反复强调:只要抓住机会,“投资增长50倍,3年90倍,两年130倍”都不是梦,就会“一夜之间暴富”。他们却始终未曾详细解释:公司的盈利模式是怎样的?怎样切实地实现让投资者的投资数年内增长30~200倍?

一位山西省投资者质疑:“我现在不关心到底能赚取200%还是1000%的利润,我只关心我的钱是怎么进去的,你们是怎么运作和盈利的?钱又是怎么流出来的?公司怎么保证几年内就能升值数十倍甚至200倍?”然而让他失望的是,他接连聆听了两天多的“培训”,上述疑问从未得到过“天天银行”的正面和详细答复。

程金海介绍,在形形色色的“庞氏骗局”中,由于缺乏真实投资和生产的支持,操纵者们根本就没有可供仔细推敲的“生财之道”。所以对他们来说,尽量保持投资的神秘性,宣扬投资的不可复制性,是避免外界质疑的有效招术之一。

长期关注互联网金融的上海某律师事务所李勇律师认为:股权众筹将是未来发展空间最大的一类众筹模式,也是目前法律风险最大的一类众筹。就目前股权众筹的发展来看,还没有一家是可以100%信赖的。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来调整这种法律关系。

所以,在这样的一个大环境下,“传销”便会作为一些众筹项目发起者喜爱的传播方式。

通过在互联网上建立起来的“人脉”,在各个社交平台朋友圈造势宣传,发展下线,吸引许多网络朋友,在完全无知的情况下进行投资,很容易“网络洗脑”一部分网友参与进来。这样层层的扩展下去,营销手段类似于传销。宣传工作做得很好,但是投资人的钱是怎么赚的?一直是模糊不清的。目前不少“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的行为是在打擦边球,行众筹名义,却有非法集资之嫌。

“如果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行为,又属于公开发行证券,《证券法》规定必须通过证监会核准,由证券公司承销。”李律师说。

业界:全国股权众筹平台至少已达114家 今年前7个月融资累计达45.76亿

据今年9月发布的《2015年众筹行业分析月报【8月刊】》,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范围内众筹平台至少有247家,而今年6月中旬,这个统计还只是160余家。

上述247家平台中,股权式众筹平台达到110余家。调研情况显示,目前近一半的互联网众筹平台处于无项目或项目极少的状态。

而上海交通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所发布的最新研究报告表明,今年年1月至7月,国内新增股权众筹平台42家,在京东、阿里、平安等巨头及京北众筹、合伙圈、36氪、中科招商等新秀先后宣布杀入股权众筹领域后,全国股权众筹平台已达114家,股权众筹融资额累计已达45.76亿元。

业内人士介绍,股权众筹这一金融新兴事物,是2009年开始在国外兴起的,2011年开始进入中国。2013年,我国正式诞生第一例股权众筹案例。

去年5月,国家明确了股权众筹属于证监会监管范围,并出台监管意见稿。

李勇律师介绍:股权众筹通常是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

而根据今年8月1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新近发文,国家对“互联网股权众筹”的性质和正式称谓变更为“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

【责编:猪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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