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多措并举创建“无传销城市”
中山日报
2015-10-12 17: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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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直销网讯】  近日市政府召开深化“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并出台多项措施,确保在年底前把中山建成广东省首批 “无传销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谭培安到会做了动员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通过几个月的努力,让中山这个宜居城市告别传销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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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效:一年捣毁传销窝点38个
据了解,从2014年5月开始,我市就印发了 《中山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方案》,拉开无传销城市创建序幕,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禁止传销各项工作制度得到了较好的建立与完善。
健全工作机制方面,市镇两级均建立了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打传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社会参与、综合整治的打传工作格局,落实了专项经费。市打传办今年上半年专门向各镇区下拨了45万元“创无”经费。
开展专项整治方面,日常清查和统一行动相结合,全市各部门、各镇区群策群力,多点开花,截至9月底,开展了“3·18”、“6·18”“9·18”3 个全市打传统一行动,全市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075人次,检查各类场所2716个次,捣毁涉嫌传销窝点38个,查获涉传人员596人,解救受害群众47人,办理涉传拘禁案22件81人,批捕20件75人。同时,去年,我市还成功破获被公安部列为典型案例的“亮碧思”传销案,瓦解了“保源保险代理”涉嫌传销组织,抓捕了一批传销骨干。

措施:“创无”不力将被追责

当日的动员部署会上,记者获得一份最新出台的 《中山市深化 “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方案》,这份方案不仅确定了全市所有镇区和市委市政府20多个部门在“创无”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所必须达到的目标,还成立了中山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副市长谭培安和杨文龙被确定为总召集人,亲自监督各职能部门和镇区的创建工作。
根据部署,各镇区“创无”工作要求于今年11月中旬前完成,并接受市 “打传办”随机抽查和暗访。验收合格后,还会通过市级媒体向社会公示,没有接到投诉的,方才由市政府认定“无传销镇区”。
与此同时,出台了十项措施,包括各镇区、各职能单位对打传工作组织开展不力,致使“创无”工作进展缓慢,未如期完成“创无”工作的,将按照《中山市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提请纪委(监察局)和市委组织部对责任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追责,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措施还要求,新出现的“拉人头”聚集型传销活动,各部门需在传销活动发生之日起15天内发现并在5个工作日内取消。

处罚:提供场所最高可罚50万

根据市公安局和工商局提供的有关数据,一些出租屋成为了传销组织的窝点。而中山现有出租屋超过10万间,监管难度较大。在当日公布的措施中,确定只要出租屋为传销组织提供场所,一旦被查实,可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实际上这并不是中山创造的规定,国务院第444号令颁布的 《禁止传销条例》,于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编:蛋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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