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电商“涉传”标准认定不一 ,“以案说法”警惕法律红线
网经社
2020-10-20 11: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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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零售经济网讯】  10月13日,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重磅发布国内首份《中国社交电商合规研究报告》(全文下载:https://www.100ec.cn/zt/2020sjghbg/)。报告公布了《社交电商“涉传”争议网络舆情排行榜》、“以案说法”探究社交电商运营模式的合规性、通过对行业发展现状解读分析发展痛点与机遇等,为社交电商更好地发展提供参考。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贝因美旗下母婴电商“妈妈购”被指“拉人头诈骗”,创始人谢宏曾站台宣传、官网已撤下入口。店主称其“全国各地拉人头”,每人收取六千元至七千元加盟费,“目前平台瘫痪,退款无门,全国各地受骗的人很多,金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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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经社注:中国网财经媒体报道)

更早之前,社交电商蜜源APP进入部分高校,发展在校大学生“拉人头”赚钱,对此,有高校老师称,校内已有不少学生沉迷于此、达到“走火入魔”的地步,开始旷课去专心“拉人头”。除此之外,“素店”APP因拉人头传销违法行为被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0万元,上缴国库。

目前,社交、直播、内容电商已成为我国电商市场重要的新业态,并保持高速增长。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触碰法律监管的现象,尤其是社交电商模式合规问题,引发争议。这都是互联网新业态所带来的市场监管的新挑战。

今年以来,“涉传”风险仍然伴随着社交电商行业。从社交电商“斑马会员”相关公司涉嫌传销被法院冻结3000万元的消息引起关注,到粉象生活因资金提现限额问题一度被传出因会员制度问题被冻结资金3800万元,淘宝旗下社交电商平台“淘小铺”运营方广州三帅六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等因涉嫌传销被冻结4400多万元,可以看出社交电商未来发展之路也是略显“迷茫”。 

“以案说法”透视社交电商平台涉传认定标准

“从商业模式上规避传销的刑事风险相对容易,但要彻底与传销切割干净,具有很难的操作性。”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曾表示。

网络传销与网络直销比较分析图.jpg

《报告》中以“花生日记”团队计酬涉传案例分析,当事人制定除平台外的运营商——购物会员的上级会员——购物会员三层的佣金计提规则,即会员购物产生佣金后,购物会员计提50%,其上级会员计提10%,其所在金字塔的塔尖运营商计提22%,而平台计提18%作为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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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种规则虽然将购物会员的上级会员之上的更多上级会员,排除在计算佣金计提之外,而只是起到计算层级并起到导向至塔尖的运营商的作用。

与此同时,2017年南京警方还曾在官网发布文章《关于“拼多多”、“拼好货”等拼团购物平台存在隐患问题的预警》,称拼多多等平台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存在售假的问题。二是存在以次充好的问题。三是存在类似传销形式的问题。由于该类平台大多会使用让已经注册成功的会员通过发展2到3名新会员并成功参与拼团购物来减免购物金的营销手段。这样一来,许多注册会员为了以更加低廉的价格或是免费获取某种商品,就会不断拉拢周围的同事、朋友、家人等一同参与到平台的拼团购物中来。这种形式其实就是一种类传销形式的促销手段。

此外,2017年5月,杭州滨江区市场监督局对云集开出一张958万元的“组织策划传销”罚单。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黄伟分析称,云集当时构成传销的处罚依据主要有三点:

第一是有拉人头的问题。认定主要原因是,他设置了导师和合伙人向店主进行如何消费、介绍公司情况、讲解招募和晋升规则及利益分配的,每新增一名店主,导师和合伙人可获得170元和100元的费用,此行为涉及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一款,以发展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相应的报酬。

第二是收门槛费的问题。成为店主必须交纳365元的平台服务费,赠送实际成本63.33元,才能获得发展下线的资格。

第三是团队计酬的问题。层级上设置了公司-合伙人-导师-店主和公司-合伙人-育成合伙人-导师-店主二种形式的层级制度,同时以发展店主数量确定是否成为导师或者合伙人,使其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业绩作为计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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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分销类社交电商“涉传”问题凸显

会员分销类社交电商起始于微商,微商红利消退后,大量微商从业者开始涌入社交电商行业。具体来看,以社交为发力点,小b负责平台获客与用户运营的职责,平台分配小b部分利润来持续激发其获客的动力。在这过程中,平台组建商品供应、物流、售后等零售服务能力,末端通过会员用户/小b分销等进行引流以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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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蒙慧欣还表示会员分销类社交电商存在四个方面特点,分别为挖掘用户(小b)销售潜在需求,为消费者提供匹配精选商品;商品从厂商直接发送于消费者手中,省去中间环节,成本减降低;基于社交信任关系发展,假冒伪劣商品泛滥也透支消费者好感度,影响平台收益和发展;受微商影响,多级分销成为多数平台标配,会员制度、邀请奖励、入门费等频频遭受传销质疑。尽管会员分销类社交电商普遍在分销机制上进行更为合规化的改造,尚不会触碰法律界限,但却也埋下不少隐患。

由于野蛮生长、层级不清,导致良莠不齐,会员分销类社交电商也频频遭到涉嫌传销争议与质疑,其主要原因还是商业模式要彻底与传销切割干净很难。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黄伟表示,2019年,在企业、学者等多方面人事呼吁包容的同时,我们发现不同地区的监管部门对于社交电商是否涉传的理解还是存在着认识上的差异,因此一个更加明确、统一的监管标准是亟待加以明确的。

另据网经社不完全统计,以斑马会员、云集微店、贝店、达令家、达人店、爱库存、好衣库、洋葱海外仓、好物满仓、楚楚推、有好东西、全球时刻、闺秘mall、脉宝云店、花生日记等为代表的分销开店型社交电商平台,凭借微商分销模式快速崛起,也吸引了包括网易推手、阿里巴巴“微供”、京东“微选”、唯品会“云品仓”、寺库“库店”等“头部平台”入场。同时由于野蛮生长、层级不清,导致良莠不齐,也频频遭到涉嫌传销争议与质疑,乃至工商千万元行政处罚。网络传销因手段隐蔽、涉众群体广、标的虚拟化、违法成本低、首脑高智化等特征,游离于处于监管“灰色地带”。 

除此之外,据网经社不完全统计,云集、斑马会员(环球捕手)、贝店、花生日记、达令家、大V店、万色城、甩甩宝宝、全球时刻、达人店、楚楚推、洋葱海外仓、有好东西、好衣库、闺秘mall、小黑鱼APP、素店、优可生活、红人装、蜜芽plus、爱库存、芬香、未来集市、粉象生活等社交电商均被传出“涉嫌传销”的质疑声。为此,网经社长期发起电商系列社交电商“涉传”调查专项行动,通过快评发布、滚动曝光、专题聚焦、密集播报、媒体联动、法律援助,对社交电商平台和用户发出预警。如果您遇到社交电商消费维权问题,可在国内电商专业消费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上进行投诉。

【责编:sun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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