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零售经济网讯】根据企查查现实,近日,“京东”因“618”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相关二审行政判决书也在近日公开。
在裁判文书中,法院认为,诉争商标由数字“618”、符号“.”及火苗图形构成,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相关公众难以将其作为区分服务来源的标志加以识别,因此驳回京东公司上诉。
此前阿里巴巴维权“双 11”商标同样也失败,法院查明一审中认为诉争商标由汉字及数字组合“双 11”组成,难以起到商标的识别性作用,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不难看出,二者的判决理由几乎如出一辙。
【责编:大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