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零售经济网讯】“双11”电商大促即将到来,11月5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集苏宁易购、中大门等我省27家电子商务经营者代表,就规范经营提出行政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电商平台不得开展虚假广告、价格欺诈、刷单炒信、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意见,全省电子商务经营者、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组织者应事先向消费者公示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等,不得先涨价再打折,不得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通过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有价无货等行为揽客、骗客。
对于消费者往年咨询投诉较为集中的“打折条款复杂难懂,存在欺骗性”“网销数量注水”“拒绝退换货”等问题,省市场监管局要求电商平台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通过刷单炒信等违规行为形成虚假交易数字以误导消费者,并督促电商经营者主动落实法定责任义务,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积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如何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大电商违规的成本?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将依托全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和12315热线,进一步加大对全省电商主体的监管力度,在开展行政提示、行政约谈的同时,通过与公安、商务、海关等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等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打击,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来源:河南日报 文/孙静 鞠海生)
【责编:默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