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立法监管保健品乱象
解放日报
2016-12-09 1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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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直销网讯】  保健品过度促销,老年人总被忽悠,对保健品的规范是否能在立法上予以保障?本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座谈会,听取代表对修改《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等的意见和建议。“保健品”话题被代表们频频提起。

保健品推销套路让老人深陷

“我去社区听取居民对这个草案的想法和建议,居民们说得最多的就是保健品。”市人大代表刘震华说,社区居民,特别是年纪大的老人向他反映,他们很关心食品安全条例能否涉及他们生活中密切接触到的保健品。

“谈到老年保健品,我真有体会。”王艳娟代表现身说法,她的公婆近几年在保健品的消费上一路见涨:一开始每个月两百元,现在是每半年5万元。王艳娟说,联系社区时很多人都反映,不少保健品的推销活动隐藏在社区或者菜场里,销售人员一口一个“叔叔阿姨”,比儿女们叫得还亲热,很多老年人深陷其中。“所以,借这个机会我也要呼吁一下,保健品的销售一定要整治,尤其是要加强社区监管。”

市人大代表孙静亦有同感,“我觉得保健品确实影响到千家万户,我妈妈也是这样。一开始她买了两三万元的保健品,后来甚至借钱买。就那么很小一瓶眼药水,对方跟她说,每天滴一滴什么病都解决了,妈妈竟然相信了。”

为什么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骗局特别多?一项调查显示,44.3%的受访者认为是老年人难以分辨骗局,20.6%的受访者觉得老年人缺乏关爱,14.4%的受访者认为老年人遇事没人商量,8.1%的受访者表示是骗子防不胜防。

不少代表谈到,一些打着“免费旅游”、“免费体检”幌子的活动,真正目的是为了推销保健品。那些在外人眼中看似滑稽的骗术实际上暗含了各种套路,他们步步为营编织出陷阱,让老人们沦为待宰的“羔羊”。

谁来管怎么管要细化明确

“保健食品属于食品范畴,这已经明确,问题是谁来管,怎么管?”市人大代表吴建荣说。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而地方立法中对“保健食品”的规范如何进一步细化?刘震华说,社区居民都很关心,他们在购买保健食品的过程中有没有监督机构,或者有没有相关部门给他们合理的指导,“这个条例能否保证社区居民在保健食品的合理使用上有好的规范措施,这是我们拭目以待的。”

【责编:Giras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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