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聚焦这些问题
中国市场监管报
2019-04-18 10:49:00
0

【第一直销网讯】  日前,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印发《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决定自4月10日至11月20日,分部署、排查、整治、总结4个阶段,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的工作目标——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依据《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突出重点领域,加强互联网广告导向和事中事后监管,加大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查处力度,压实互联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及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着力祛除互联网广告市场‘顽疾’,维护良好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及长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深入长春市某企业对互联网广告发布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全省系统将围绕三个“聚焦”开展整治工作——

聚焦导向监管。严肃查处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损害国家利益、低俗庸俗媚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依法从快从重查处。

聚焦重点媒介。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为重点,强化对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移动APP广告等新业态的监测监管,实现全面覆盖的监管格局。

聚焦重点内容。针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即,未经审查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保证,说明治愈率、有效性,利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等违法内容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夸大产品功效,宣传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对未来效果、收益等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的金融投资理财、收藏品、招商广告;对升值或投资回报有承诺,或者对房地产项目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的房地产广告;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省市场监管厅要求,各地在整治工作中要加强广告监测,加大对互联网广告监测人力、物力的投入,创新互联网广告监测方式方法,提升监测能力,为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提供有力支撑。强化监测结果运用,规范数据分析研判和线索处置,对总局监测平台转办和省厅转办的涉嫌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反馈,做到件件有着落。加强案例曝光,在整治工作中适时将违法广告监测数据、典型案例等通过媒体曝光,用社会舆论监督推动整治工作不断深入。探索和相关电商平台企业合作,鼓励、支持其将“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记录纳入其自身信用评价体系,提高失信行为人的违法成本,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加大执法力度,突出整治重点,狠抓互联网广告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处,集中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打击、信用监管、联合惩戒、曝光案例等手段,形成有效震慑。

【责编:佐伊】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