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万恶的传销正在吞噬我们的生活!
第一直销网
2015-08-11 14: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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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直销网讯】  最近,网上传出一段疑似传销内部偷拍的视频,而该视频中的多名女子遭遇殴打。且不论这段视频的真实性如何,传销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是有目共睹的。打传多年,传销依然猖獗。一方面,传销组织者骗术越来越高明,利用互联网等新型手段实施犯罪;另一方面,人们对传销的认知和警惕性仍然不够,导致传销案件屡禁不止。

在此,直商大叔也提醒广大市民,如果你或者你身边的亲朋好友误入了传销组织,请立刻冷静下来,不要做过激反应,表面顺从,然后找机会逃离,并且一定要报警!

这就是真正的传销,没有人身自由,没有生命保障,别提挣钱,就连溜都溜不出去,就算溜出去也被抓回来一顿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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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列举了传销行为的三种表现形式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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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拉人头”式传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例如,某公司规定:要成为公司的业务员,必须先向公司交纳2980元购买一套化妆品(该化妆品实际成本只有几十元钱),然后每发展一名下线,即可获得200元提成,发展下线越多,提成也越多。此类传销中,一般没有商品,不以买卖商品为目的,只要拉人加入即可。传销使用的商品,质次价高,只是用来掩人耳目或仅作为道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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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骗取“入门费”式传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形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例如,某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获一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规定:只要交纳3800元,即可成为会员并获得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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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团队计酬”式传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例如,洪某经人介绍花2000元购买一套化妆品后,获得某传销组织业务员资格。此后洪某又直接发展了6个人以同样的方式加入公司,这6人即成为了洪某的直接下线。这6人又发展了7人加入,这7人即成为了洪某的间接下线。洪某与其下线13个人组成了“团队”。按照公司的规定,洪某从其直接发展的6名下线的销售额中提取8%~20%的报酬;从其间接发展的7名下线的销售额中提取2%~10%的报酬。这种形式就是典型的“团队计酬”式的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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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新形式:网络传销

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普及,一些传销组织开始以“电子商务”、“网络团购”、“网络广告”、“网赚”、“网上购物”、“淘宝网店”、“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代理”、“网络加盟”、“网上学习培训”、“网上基金投资”等名义,以快速发财致富为诱饵,诱骗不明真相的群众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入门费,在网上注册为所谓会员或代理商,发展下线,并且直接利用电子支付手段发放奖金,从事传销活动。这些毒虫已经将网伸向了新兴商业领域。

网络传销十大案例

案例一:金钱游戏网络传销案

2010年5月,浙江省诸暨市工商局和公安局执法人员捣毁了以“流动的财富2468”金钱游戏为名的网络传销团伙,该团伙“登陆”诸暨后只用了短短一周时间,就发展到40多人,涉案金额达15万余元。

案例二:假借直销的网络传销案

2010年5月,福建平潭一伙人打着“直销企业”、“电子商务”和“连锁经营”的旗号从事传销活动,半年发展“会员”700多人,涉案金额超百万元。

案例三:“新智网”网络传销案

2010年6月,法院审理了“新智培训网传销案”,这一国内最大的网络传销案件。据了解,自2002年至2007年8月,“新智网”在中国境内发展会员十余万人,经营额达4.12亿元。并且受害人中有数以万计的大学生。

案例四:“世联发”网络传销案

2010年7月16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工商局稽查人员在阿勒泰路某小区内查获一个进行传销活动的窝点。此次是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等7个城市联合对世联发传销组织进行的清查,将借用电子商务作掩护的传销窝点捣毁,共查获非法网上传销网点11个。

案例五:借资本运作玩网络传销案

2010年7月,3个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炮制的致富神话竟然使上万人中招,其中不乏拥有大学学历者及公务员,涉及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1万多人,涉案金额逾亿元。他们借用的幌子主要是“网上‘炒黄金’”、“投资说明会”、“网上操作介绍”等。

案例六:虚拟旅游网络传销案

2011年8月,西陵公安分局经侦中队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将代芬抓获,并一举揭开了湖北省首例网络传销案的面纱。根据这些子账户的脉络,犯罪分子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达到600多人,受害人涉及宜昌、襄樊、武汉等多地,涉案金额达120多万。

案例七:“全国兴村富民互助社”网络传销案

2011年7月28日,河北省邯郸市磁县警方正式披露,经过两个多月的侦查证实,一家名为“全国兴村富民互助社”的网络传销组织发展“社员”涉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进行网络传销,被公安部列为部督案件。

案例八:借“网游”搞网络传销案

2011年8月,一个打着游戏幌子进行网络传销活动的游戏网站——“梦幻庄园”被河北省警方揭穿骗局。这种类似QQ农场的网络游戏目前已使全国各地不少网民上当,此种方式的网络传销涉及人员较多,存在严重侵害公众利益隐患。

案例九:跨国网络传销案

2011年9月湖南成功破获一起总部在深圳,服务器在美国,传销网络遍布中国十余省市及日本、泰国等地的特大跨国网络传销案。该案涉案资金高达3.9亿元人民币,这是湖南公安机关今年破获的案值最大一起传销案。

案例十:借创业网资本运作玩网络传销

2011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安分局破获了一起网络传销案。犯罪嫌疑人创办青年创业网,为吸收更多会员加入作出承诺:每位会员入股两万元,每天返利400元;会员每发展一名下线,奖励4000元;下线发展一名下线,每天奖励16元。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至少有上千人相继成为青年创业网会员,涉案金额超过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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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销的特征

1、虚拟性

网络是一个虚拟空间,非法传销者利用网络这一特征,借助高科技、电子商务等名义,遮人耳目,大搞空手道。

2、欺骗性

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这些传销网站多打着远程教育、培训个人创业、电子商务的旗号吸引人,掩人耳目,遮盖其发展会员(下线)牟利的本质。

3、隐蔽性

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隐蔽性更强。发展会员都是在网络上进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才能加入传销,并且使用的用户名都是假名或者代号。并且,网站还要求汇款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这就避免了传统传销中下线与上线必须见面的情况,操纵者由明转向暗,躲在幕后,万一下线被执法部门查获后,上线也能马上逃之夭夭。

4、跨地域性

互联网传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即使在一国内,也是遍地开花。而对于跨国的网络传销,由于网站注册地在国外,国内没有工商登记机构,因此面临着法律适用和国际管辖权的问题。

5、查处被动性

网上资源浩繁如海,工商部门要在数以亿计的信息中发现非法传销的蛛丝马迹谈何容易。网站管理不在工商监管范围内,因此工商部门无法依职权主动对可疑网站进行监管,只能在现实世界中发现传销痕迹或举报的情况下才能出击,获得案源信息渠道少,导致工商查处网络传销极为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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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常见的11问,忽悠你没商量

问1、为什么用"骗"?

答:我们骗你什么了?没让你带很多的钱来,也没有让你带什么贵重的东西。所以既没骗你的钱,也没骗你的东西,只不过骗你的几天时间,时间谁都有,看看做什么?骗你几天时间主要是向你介绍一个美好的行业而已,做不做在于你,自己看看你想不想挣到这里的钱就可以了。

问2、我们今天作的这个犯不犯法?

答:我们没有盗卖枪支和毒品,也没有涉及国家政治,即不触犯刑法,也不触犯宪法,所以何来犯法之说啊!但也不合法,因为直销法规还没有出台,没有什么法律可符合,就象红绿灯中间的黄灯一样。还有一点违法?就是我们这么多人聚在一起,构成非法集会了,但是犯法和违法是不同的,犯法要判刑的,而违法的事情大家天天都做,比如:闯红灯、随地吐痰,违反了卫生法和交通法,只不过罚款或警告。

问3、为什么出入总有人跟着?

答:因为你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对这里的一切都不熟悉,怕你走丢或出现什么意外的事情,为了你的安全,所以你出入的时候我们会叫人保护你。

问4、是不是亲戚骗亲戚、朋友骗朋友?

答:谎言是有善意和恶意之分的,我们只不过用一个善意的谎言,让你来看一个赚钱的事业而已。骗你两年以后是"百万富翁"你是不是很高兴,所以"善意的谎言"不叫骗!

问5、用通俗的解释直销和传销分别是什么?

答:我们做的是直销事业。

解释直销--商品就一个固定的价格2900元,任何人都不能加价,谁买都是这个价。而且你买的产品只能你自己消费,不能在卖给别人。

解释传销--就是商品层层加价,我卖给你2900元,你再卖你下面的3500元,他再加价往下卖。

问6、为什么电视里播的非法传销和这差不多啊?

答:电视上播这个,主要是为了保持社会的生态平衡。这么赚钱的事业,如果所有人都知道就都来干了,别的事业就没有人做了,那就麻烦了,国家就混乱了。所以国家在电视上播这个,以限制一些个胆小的人不敢来从事今天的事业,你能接触这个事业是非常幸运的,再好的事业也不能人人都来做啊!

问7、国家以后会不会不允许干啊?

答:我们不涉及中国政府提出的四大禁止行业(毒品、军火、走私、色情),只是一个普通商品的推销员。还符合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1.有利于提高国家综合国力,2.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综合文化素质,3.有利于搞活市场经济),给国家提供大量的税收,解决很多就业,给地方创造很大的效益。再说中国政府在加入世贸的时候,已经承诺对直销行业立法了,都要立法的行业国家还会禁止吗?

问8、是不是找人赚钱?

答:在世界上哪个行业不是找人赚钱的?没有人哪有交易啊!再说我们不是挣你们的钱,而是挣公司给予的60%中间环节费。

问9、为什么这些人都神神秘秘的?

答:主要是怕扰民,不能因为我们的到来,打扰别人的正常生活。

问10、这么赚钱为什么还吃苦?

答:"能吃苦的人吃一时的苦,不能吃苦的人吃一辈子苦",主要是磨练你的意志,让你尽快成功。如果给你一个优越的环境,你就会懒惰的,什么事情都做不好了。

问11、为什么我们不是传销,是直销?

答:以前传销是金字塔模式,赚钱的是极少数人。在新加坡等国家外引进的新型直销方式,是资本运作,等角梯形的模式,轮流坐庄,让每个人都有赚钱的机会。

所以,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楚到底是传销还是直销!

【责编: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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