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千度公司”是否涉传,两县执法部门观点不一
华商报
2015-10-26 17: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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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直销网讯】  今年下半年,一公司以经营“电子商务”为名,在汉阴县、石泉县进行的高额返利活动。9月初,汉阴相关部门以涉嫌传销对其进行查处,但一个月之后,石泉县监管局却认为该公司经营并不符合传销的认定条件。

活动在当地引发热议,不少群众争相购买

今年6月份,温州千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汉阴县、石泉县相继投资成立两家网购体验中心,并积极发展加盟商,以加盟商业绩计酬。

今年8月、9月,该公司在两县多次举办高额返利营销活动,具体规则为:凡购买总部提供的酒水等商品成为会员,消费满200元,可获得一个红包排名,消费满500元可以按照先消费先得,后消费后得的原则,对消费者发放价值300元红包。但该返利活动并非现场返现金,而是以微信红包的形式返还,且活动也并未明确规定红包发放的准确期限“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让不少人眼馋,一时间,该活动在当地引发热议,不少群众争相购买。但与亲友不少群众对其是否涉嫌传销提出质疑。

今年9月初,汉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汉阴县公安局对温州千度电子商务公司及其下设加盟商在汉阴境内的经营行为进行调查,认为其经营行为涉嫌传销,并将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拘留。

随后,石泉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在石泉境内的网购体验中心进行调查。经过一个月调查,10月12日,该局通报称,石泉千度网购中心经营行为并非传销活动,但称其在活动宣传存在潜在风险和隐患,责令对前期经营中未得到返利的消费者予以兑现。

石泉县市场监管局:无法律依据是否涉嫌传销认定难

千度公司的这一高额返利活动,为何会在两个县相关部门中得到不同的认定?

石泉县市场监管局一吴姓副局长称,传销行业为由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团队计酬三个要件构成,他们经过调查认为该公司行为不构成三个要件,因此不属于传销,“汉阴将其查处后,千度公司曾多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上访,由于目前没有相关法律可以认定,因此我们也很无奈。”

“这家公司在石泉的总销售额是334万元,如果按承诺全部兑现红包,即使所售商品不计成本,不仅无利可图,还要亏损150万元。这明显就不符合经济规律嘛!”据石泉县相关部门一匿名人士介绍,他很清楚石泉千度公司是传销,但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让它打了擦边球,所以暂时没办法认定他的传销性质。

汉阴县工商局:与传统传销有区别,已上报上级部门

“这种返利方式想要维持,必须用后购买者的资金支付前面排名购买者的利益,剩余的销售款扣除成本作为公司利润,其本质是诱使他人成为传销活动的加盟商和会员,并按照一定层级,以计酬上直接或间接引诱参加者发展他人成为消费会员。我们在调查时也经过了多次讨论,且参考了大量外地此种案例。”汉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稽查大队一薛姓队长对该公司经营模式给出了不同看法,在他看来,从本质上说,这家公司虽然与传统传销模式有所区别,但仍然符合传销的三个要件,且所售商品都是从厂家低价订购,市场上并不流通,是否价值200元很难认定。

据他介绍,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他们随后会将该事件作为典型案例上报上级部门讨论。

“我们办这个活动主要是想提高公司知名度,打开当地市场,主要是想开展一个‘电子商务’项目,通过网购方式将农副产品卖到城里。但有些职能部门对我们的经营模式不了解,说我们是传销,对公司名誉造成了很大损害。”该公司经理温世辉对其涉嫌传销一事坚决否认,并认为他们持有依法登记的《营业执照》,经营活动并不违法。

【责编: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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