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召开加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
第一直销网
2017-08-18 18: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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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直销网讯】  8月17日-18日,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创建无传销城市经验交流会暨加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在贵州省六盘水市召开。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江平出席会议并讲话,竞争执法局有关负责人通报了近年来各地无传销创建及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情况。

会前,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对本次会议以及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打击传销工作提出要求。张茅指出,当前网络传销猖獗,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避免群众上当受骗,加强早期监控及时铲除传销行为,探索建立传销举报查实奖励制度,准确研判定性各种新模式新行为实现精准打击,真正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

王江平对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作了深入分析,对今后一段时期的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特别是打击网络传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此次会议为期一天半,采取经验交流、现场观摩、分组讨论三种方式进行。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有关同志,工商总局网监司、企业注册局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有关局(处、总队)负责人,总局网络传销监测点负责人共计110余人参加会议。贵州、辽宁、浙江、安徽、重庆、湖北咸宁、广西来宾等7省、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代表作交流发言。

近年来无传销创建和打传规直工作情况

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由政府或政法部门直接领导的打击传销领导机制,形成了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工商公安密切配合,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持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对传销组织者及骨干头目的打击震慑力度,坚持以打击促创建。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将打击、防范的网络延伸至社会各个层面。“无传销社区(村)”创建、“防止传销进校园”等活动扎实推进。通过联合发布新型网络传销行为预警提示等多种方式,增强全社会识别、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利用综治考评和文明城市测评两个抓手,建立健全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长效机制。

据不完全统计,2014-2016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传销案件6125件,涉案金额40.89亿元,罚没金额5.01亿元,移送司法机关226件、1520人。截至今年6月,全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无传销城市”认定工作。

在做好创建无传销城市和打击传销工作同时,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关注直销市场新动向,创新监管理念,采取行政约谈、行政建议、行政告诫、事后回访、发布风险预警等方式方法,加强对直销企业的行政指导,引导企业健全制度,严格自律,依法经营。

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今年以来,网络传销大案要案频发,部分案件还引发了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关注。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打击传销工作,对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态势和特点。

首先,传统传销向网络传销转型,且常伴生恶性犯罪行为。其次,以网络为载体,传销与金融欺诈交织的复合型违法犯罪活动有扩张趋势。再次,网络传销涉众面巨大,有的甚至具有邪教特征,对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危害。

​(二)网络传销的形成演变过程。

一是宣传策划期。通过互联网、移动终端等媒介开展宣传洗脑,博取逐利者的眼球,等待投机者上钩。

二是扩展蔓延期。传销组织在各地大量成立网点或分公司,大肆扩张。

三是投机回报期。早期传销参与者获得了丰厚的所谓投资回报。传销组织者风头正旺,甚至通过做一些社会慈善来进一步包装自己,极具欺骗性。四是资金断裂期。众多参与者发觉上当受骗,资金受损,举报不断,组织者可能卷款跑路,也可能在被查处时煽动策划聚众闹事,转嫁矛盾。

(三)当前打击传销工作的重点任务。

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针对两个重点开展打击,一是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的传销活动,二是带有金融诈骗性质的网络传销活动。要力求做到“三主一配合”:一是要加强网络监测,努力成为传销情报、信息搜集的主渠道。二是当传销还处于宣传策划期的时候,就要适时干预,打好抓早打小的主动仗。三是要成为传销违法行为联防联控的主推手,主动推动建立完善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齐抓共管联防联控机制。一配合就是对构成犯罪的传销行为,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并做好配合支持工作。

认真谋划“防、控、打”三方面工作,努力完善三项制度

(一)及时有效开展联防联控严打。

一是做好联防,关键是监测与干预。对在网络上的涉传宣传、涉传广告,一经发现要立即开展研判,及时进行有效干预。二是做好联控,关键是线索应用与处置。要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的信息互通会商,共同向社会发布针对性的预警提示,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避免陷入传销和金融骗局。三是做好严打,关键是协同。网络传销进入到第三阶段以后,一定要立即开展严打。经调查已涉嫌犯罪的传销案件,要及时移送给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教育遣散、维稳等后续处置工作。

(二)建立完善三项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完善部门间信息互通会商制度。

要会同公安、银监、金融、通信管理、网络信息管理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会商制度,明确具体联系人,实行专人专责,开展分析研判,部署查处行动。特别是对传销与其他违法犯罪相交织的行为,一旦发现线索苗头,随时召集相关部门会议,协调处置,加强联控严打。

二是建立完善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快速反应的传销处置制度。

监测点单位监测发现线索及时转办,接到转办线索的地方要迅速将线索落地,抓紧开展调查取证。将线上线下信息证据汇集整理研判印证后,综合运用警示、约谈、查处等多种形式,分类进行处置。

三是建立完善传销属地联防联控严打制度。

要充分发挥综治考评、文明城市测评的作用,建立完善党委政府主导的属地联防联控严打工作制度,落实联防联控严打传销的属地责任。

深入推进无传销创建工作,努力构建无传销网络

对打击传统传销行之有效的措施和经验,要继续保持和借鉴。要继续深化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创建“无传销城市”的目标。要加强对构建无传销网络的研究,对互联网平台按功能进行甄别分类,不断压实平台企业责任,强化其对信息内容的自我审查职责,引导其开展行业自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净化网络空间环境,努力构建无传销网络。

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通信管理、网络信息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互联网平台企业如何规范运行,研究建立预警评价机制,出现问题的要及时约谈整改,经提醒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8月下旬开始,总局竞争执法局对各地打击线上线下传销活动情况进行督查。

不断创新,切实做好规范、引导和监管直销工作

一是规范直销企业的网络经营行为,严禁利用网络从事传销违法行为。

对部分直销企业引入电子商务、应用互联网+、微信圈销售或通过网络发展会员等所谓的新型“网络直销”经营模式,要认真研判,积极加以引导和规范;对于利用“网络直销”模式涉嫌传销的直销企业要及时进行提醒、告诫、预警;对于个别直销企业假借“网络直销”的名义,搞所谓的股权激励、资金盘,甚至涉嫌违规直销、传销、非法集资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要依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二是督促直销企业落实好退换货制度,营造良好的直销市场环境。

总局竞争执法局今年8月下旬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围绕直销行业退换货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督促直销企业加强管理和制度建设,严格履行退换货义务,指导直销企业建立快速、便捷的退换货、纠纷处理机制,探索建立直销行业投诉举报、纠纷处理的“直通车”。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通知、督促辖区内的直销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按时收集、报送相关信息。

三是加强对直销企业经销商问题的研究,严厉查处经销商违法行为。

目前,总局正积极与商务部沟通,就直销企业经销商的监管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出台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在相关规定出台之前,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直销企业严格自律,加强对其经销商经营行为的管控;同时严厉查处经销商违反两个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

【责编: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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