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发布药品抽验不合格信息公告,经抽验并核查确认,共6个品种15个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鉴别”、“检查”水分、总灰分、重量差异、“特征图谱”及“含量测定”。
中药材过半不合格
安徽省食药监系统前期对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发现中药材不合格过半数。
其中,淮北市杜集区新民康大药房、淮北市相山区海宇大药房、淮北市杜集区新天景大药房销售的,标示为远大医药黄石飞云制药有限公司、石家庄北方药业有限公司、河南百年康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抗病毒口服液,批号分别为20160917、161027、01160768,均“特征图谱”不符合规定。
淮北市杜集区新洼集大药房销售的,标示为河北冀衡(集团)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蛤蚧大补胶囊,批号12150921,安徽天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经营的,标示为安徽康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炒酸枣仁,批号160301,池州龙泰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九华分店销售的,标示为河北楚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麸炒苍术,批号B505231,均“检查”水分不符合规定。
安徽省宣城市扶生医药有限公司经营的,标示为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生产的补肾强身胶囊,批号16051221,“检查”重量差异不符合规定;淮北市睿泽大药房销售的,标示为四川省三星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炎可宁片,批号151223,“性状”不符合规定。
苍术又上“黑榜”
郎溪县中医院、宁国市中医院使用的的,标示为河北楚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亳州市沪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麸炒苍术,批号B512031、1612060112,“检查”水分、总灰分不符合规定。
蚌埠市淮上区满草堂大药房销售的,标示为天马(安徽)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炒苍术,批号150724,“检查”水分、总灰分、“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郎溪县济生大药房销售的,标示为河北楚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苍术,批号B604281,“检查”总灰分不符合规定;蚌埠天洋中西医结合医院使用的,标示为陕西龙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炒苍术,批号160701,“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宁国市华宁医药有限公司经营的,标示为江西济世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麸炒苍术、苍术,批号160106003、160116006,“性状”、“检查”总灰分、“含量测定”和“性状”、“鉴别”、“检查”总灰分、“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
对上述抽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安徽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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