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食品具有保健功能、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的行为;利用网络、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宣传、欺诈销售保健食品行为……即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咸阳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严肃处理有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的企业。
严查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行为
10月20日上午,咸阳市食安办召开了“咸阳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联席会议”,食安委14个相关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和分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即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咸阳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维护食品、保健食品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切实保障公众健康安全。
整治内容包括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宣传食品具有保健功能、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的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宣传、欺诈销售食品、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电视健康讲座栏目 虚假宣传将被停播
会上,咸阳市市食安办副主任程志海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职责分工进行了安排。网信办、工信部门对经营者利用其所提供的平台进行虚假宣传的,及时进行制止,对虚假宣传严重的网站采取技术手段进行屏蔽;文体广电部门主要检查广播电视举办的健康讲座栏目及播放的广告,是否存在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等行为。各报刊发布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中,是否存在夸大宣传食品、保健食品功效的行为。对存在虚假宣传的栏目及时进行纠正,对虚假宣传严重的栏目进行停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食品功效的产品进行抽检。
会议要求,对虚假宣传且情节严重的,要及时对该违法产品采取暂停销售的强制措施。各部门对发现的虚假宣传、违法声称问题,要依据职能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通报,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清查抽检发现的违法产品来源和流向,深入开展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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