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商:直企一旦出现举报等事件一律按传销论处
第一直销网
2018-04-12 16: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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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随后,各地积极行动。4月11日,青岛市工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直销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通告各在青直企要全力维护市场的稳定与安全,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通知”表示:“坚决防止出现上访、投诉和举报事件,一旦出现,我局将根据举报情节,一律按照从事传销违法行为定性处罚。”

青岛市工商局要求各企业立即开展自查,并向每一位直销员和经销商传达工商部门有关要求。“通知”中提到:“未获得直销审批的企业一律不得打着直销的旗号,在青从事直销活动。

为防患于未然,青岛市工商局要求各公司切实发挥分公司经理、外事总监(经理)的管理职责。并要求其从现在开始到6月30日,要将主要工作重点放在青岛区域,对发现的问题,制定稳妥的处置方案,将矛盾与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工商部门也提示,目前职能部门正开展网络传销违法犯罪联合整治和严厉打击聚集型传销专项工作,直销企业切记不要成为两项行动中的反面典型。

另外,今年青岛市工商局直销处将探索试用函告制度,即将直销企业在我市一年的遵纪守法情况和评定等级向直销企业公司总部进行函告,对本地区守法规范的直销企业负责人提出表彰奖励建议,对本地区发生投诉较多,出现违法违规的企业负责人提出行政建议,请各企业负责人、外事经理务必高度重视。

青岛市工商局直销处处长李涛告诉记者,该通知已下发到各在青直企。

附件:“通知”全文

关于进一步强化直销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

各直销企业:

目前,全力维护市场的稳定与安全工作,是我市、我局乃至我部门的工作主轴和重中之重。前段时间,我处召集部门直销企业经销商集中开展了以保稳定,保安全为主题的法规培训,受到了企业和经销商的欢迎。但也有个别企业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作为,对经销商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求不严,管理不紧,酿成举报事件,甚至惊动公安部门。截止今日,在3天之内,陆续有江苏、河北两家直销企业在我市的经销商被举报,从事拉人头式传销,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我市直销企业的形象,为此,我处针对当前形势,紧急通知如下:

1、各企业立即开展自查,以排除隐患为重点,逐一清查直销员、经销商在产品经销、发展团队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对于存在隐患的,该退货的一律予以退货,一时无法解决的,要拿出解决预案,积极妥善处理,坚决防止出现上访、投诉和举报事件,一旦出现,我局将根据举报情节,一律按照从事传销违法行为定性处罚。

2、所有在青经营的直销企业立即召集青岛所有直销员、经销商召开全体或分片会议,向每一位直销员和经销商传达工商部门有关要求,严格规范经销商的经营行为,届时,我处将派专人参与某些企业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人数,请在3日前报直销处备案。

3、继续严格执行直销企业经销商各类培训、会议暂停报备措施,除在青获得直销审批的直销企业直销员正常的培训之外,其他企业一律不得在青召开各类培训、会议。未获得直销审批的企业一律不得打着直销的旗号,在青从事直销活动。

4、切实发挥分公司经理、外事总监(经理)的管理职责。事实证明,凡是常年无投诉举报事件发生的直销企业,无一不是公司管理制度严明,分公司或区域经理、外事总监(经理)管理到位的具体表现。在此要求各位经理、总监拿出勇气,挺直腰杆,严格约束直销员特别是经销商的言行,对于因经销商言行不当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拿出严厉处罚措施,并与工商部门配合,将其列入黑名单管理,坚决将此害群之马清除直销领域。

5、各直销企业负责青岛区域的外事总监、经理从现在开始到6月30日,要将主要工作重点放在青岛区域,通过走访调研经销商,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制定稳妥的处置方案,将矛盾与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如有需要,我局将主动协调公司总部,函告公司总部限时解决。

市场稳则事业兴,市场乱则人心散。当前,我市正在按照总局和省局部署开展网络传销违法犯罪联合整治和严厉打击聚集型传销专项工作,希望各直销企业从维护社会安全的政治高度,与政府部门齐心协力,共创我市和谐稳定的打传规直市场新秩序,而不要成为两项行动中的反面典型。

另外,今年我处将探索试用函告制度,即将直销企业在我市一年的遵纪守法情况和评定等级向直销企业公司总部进行函告,对本地区守法规范的直销企业负责人提出表彰奖励建议,对本地区发生投诉较多,出现违法违规的企业负责人提出行政建议,请各企业负责人、外事经理务必高度重视。

请各直销企业负责人将此通知第一时间上报公司总部,并将贯彻情况于4月16日前,报直销处乔文慧科长外网邮箱。

青岛市工商局直销处

2018年4月11日

【责编: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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