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直销网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工作,我局研究拟定了《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增补名单(一)》(附件1),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6月30日前,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电子邮箱:bjspba@bjsp.gov.cn
附件1
一、增补现有辅料使用标准
二、新增辅料名单
三、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版本
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试行)》中,纯化水等20个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的辅料,相关标准统一规范为“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6月3日
【责编:日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