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期间,各地监管部门监管措施调研分析
第一直销网
2019-06-06 1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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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直销网讯】  近日,海畴直销研究中心推出《各地监管部门“百日行动”工作调研分析》。

一、调研目的

1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13部门召开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东、吉林、辽宁、黑龙江、江苏、江西、湖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内蒙古、西藏、新疆等地将视频会议同步开到市县级,确保会议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到位。

北京、天津、广东、河南、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上海、黑龙江、湖南、四川、贵州、甘肃、青海、新疆兵团等地迅速组织召开当地联合部署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传达13部门联合部署会议精神和要求,部署下一步整治工作。杭州、广州、成都、宁波等副省级市和计划单列市也是召开会议专题部署。

对于“百日行动”,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由于直销企业在各地发展的不均衡性,各地区对待直销企业的态度也不尽相同。比如,广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相继作出批示,省政府常务会专门研究听取市场监管局关于“权健”事件和百日行动有关情况汇报;天津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督导检查;北京市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百日行动”联合整治方案;四川、成都等地政府分管领导出席“百日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并讲话;广东、福建、江苏、湖南、贵州、海南、杭州、南京、青岛、沈阳等地召开直销企业约谈会,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

“百日行动”已经结束,为使直销企业今后的工作能够更加便利的开展,海畴直销研究中心推出《各地监管部门“百日行动”工作调研分析》,帮助各直销企业了解各地监管部门的监管态度,助力直销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调研内容

(一)近二十余地省市监约谈直销企业


依据各省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消息和我们所掌握的实际情况,我们发现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13部门召开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之后,有近二十余地的省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约谈了注册地在该地的直销企业、获批了该地直销区域许可的直销企业以及在该地有分支机构的直销企业。

在约谈这些直销企业时,各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对约谈会的定性各不相同,有的地方定性为提醒告诫,占比为25%;有的地方定性为集体约谈,占比为43.75%;有的地方定性为行政指导,占比为12.5%;有的地方定性为守法规范经营约谈,占比为12.5%;还有的地方定性为监管工作会议,占比为6.25%。


      

在约谈会上,这些省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约而同的通报了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部署和进展情况,有少部分地区通报了“权健”事件,要求各企业上下吸取权健事件和华林酸碱平被查处的深刻教训,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与合法经营的重要性,切实抓好问题的自纠自查自改工作。

(二)各地市监指出直企问题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山东省召开的全省直销企业监管工作会议上,监管部门明确提出,近年来,山东省省直销行业总体呈现良好态势,直销企业数量和从业人员大幅增加,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随着直销市场的快速发展,伴随出现的问题也很多,突出表现为资金盘和涉嫌传销问题、暴富扇动和虚假宣传问题、违规直销问题等三个方面。

江西的市监部门也指出,尽管在赣各直销企业均采取了切实措施,强化了责任意识,狠抓了规范化管理,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超出直销区域、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营活动;二是夸大宣传等现象时有发生;三是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规计酬花样翻新。

在专卖店方面,青海省市监指出,部分直销企业存在个别门店自制宣传品、未按要求悬挂证照或张贴两个条例和退换货制度、保健食品展柜未张贴“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直销产品”“非直销产品”等警示语、专卖店产品未按分类摆放、保健食品和日化品化妆品混合摆放、进销存台账更新不及时不健全等问题。

(三)各地市监对直销企业提出具体要求

      

在各地召开的直销企业约谈会上,各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均对直销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虽然各地监管部门的表述略有差异,但总体来说,还是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讲政治、顾大局。适逢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各直销企业要着眼大局、提高认识,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产业环境,以高度的行业荣誉感和企业执行力积极投身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来,投身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来,绝对不能出现因不正当经营所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直销企业要强化担当,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特别是要积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为决胜全面小康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健全直销行业责任体系。要求直销企业必须要严格守法经营,坚守底线思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守法经营维护群众利益的责任。积极配合整治保健品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各直销企业要提高认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企业的服务网点、经销商店铺和在售商品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摸清底数。

严格遵守《直销管理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营销人员管理。直销企业要加大对企业员工、经销商、直销员等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全面履行法律、经济和道德社会责任。

三是规范经营行为。要求各直销企业要严格对照百日行动方案中列出的重点违法行为,逐一排查,自觉自律规范,严禁触犯。规范宣传行为、直销行为、计酬制度、信息披露,规范产品质量管理,有效落实退换货制度。

直销企业要坚持会议报备制度,严控大型活动。继续严格执行报备制度,从严控制会议内容和气氛,杜绝出现狂热、煽动性的环节。严禁打着直销企业名义欺骗、误导、引诱群众从事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严禁利用直销企业的产品、平台、队伍、体系等资源从事违法活动。   

同时,直销企业还要强化监督,在规范经销网点经营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对所属授权经销网点的监督,严禁经销网点招募直销员。在培训方面,直销企业还要在提高直销员素质上下功夫。特别是严禁招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任何人成为直销员,要培养一支热爱社会、热爱生活,回报社会、回报生活的直销员队伍,经销商的违法行为直销企业该承担责任的一律要严格追究。

(四)监管部门对直销企业强调底线思维

     

 “底线思维”是一种符合经济社会转型期的科学思维方法,它强调从最坏处着眼谋划工作,着力避免被动局面,着重掌握工作主动权。约谈直销企业的各省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有三分之一的省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到了“底线思维”,要求直销企业从三个方面入手,防止出现违规经营和涉嫌传销的情况,,以确保企业直销经营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一是在法律法规方面,坚守底线思维,守住法律底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做到守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要规范管理促发展。  

二是在社会经济责任方面,牢固树立不涉传、不引发群体事件的“底线思维”,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全面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树立行业正面形象,推动企业和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在社会道德责任方面,要积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直销企业要充分发挥个体活力,在法律的框架下和道德的范围内积极创新商业模式、经营方式、和产品样式,以创新务实谋发展,抓住重要机遇期进一步转型升级。要能够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凭着高度自觉,按照一定的道德规范进行经营。

三、调研分析

(一)各省份监管态度略有不同      

各省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约谈直销企业时,召开的会议名称各不相同,有的定性为提醒告诫,有的地方定性为集体约谈,有的地方定性为行政指导,还有的地方定性为守法规范经营约谈,这表明各地区的监管态度和未来一段时期内的监管重点。管理理念和思路各不相同,从严重程度上来讲,约谈告诫最为严重,其次是守法经营约谈和集体约谈,再次为行政指导。     

究其原因,这是因为各地区直销企业的结构各不相同,有的地区外资企业多,老牌直销企业多,这些企业合规经营的含金量更高,发展得更规范,因此监管的难度较低,监管的严格程度也较低。

同时,各地区监管态度的不同,也与各地区的区域经济开放程度,市场化程度有一定的关系,有的地区传销活动猖獗,必然会带来强监管。

(二)未来发展直销企业要牢记底线思维

多地监管部门强调“底线思维”,这意味着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底线思维”将会是直销企业进行经营活动的思维方法。掌握这种思维方法就能做到准确评估决策处事的风险,估算可能出现的最坏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从而守住最后防线。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环境中,这是科学应对风险的一种思维技巧,也是直面各种挑战的一种精神品质。

首先,直销企业要时刻考虑法律社会责任底线。具体地说,就是要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自觉抵制传销诱惑,不搞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

其次,直销企业要时刻考虑经济社会责任底线。直销企业应重视消费者、直销员的权益保障,有效提示风险,恰当披露信息,公平对待消费者和直销员,加强客户投诉管理,提升服务质量,要不出现大规模的群体事件。

  再次,直销企业要时刻考虑道德社会责任底线。直销企业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和发展需求,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同时,创造更多的工作岗位,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要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自觉履行企业公民义务,努力打造责任企业的良好形象。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与社区建设,鼓励员工、直销员、经销商志愿服务社会。

   “三条底线”既不是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标,只是为更好更快发展、防范风险,对企业提出的基本要求。企业的领导者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发挥聪明才智,在法律制度道德允许的框架下,掌握好工作的原则性与灵活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更好地促进企业健康稳步发展。

(三)各地区创新监管举措     

在约谈会上,部分地区创新监管举措,针对直销企业出台了新的管理办法,例如有的地区就出台了《直销企业综合考评办法》,依据这一办法指出各直销企业分公司、网点及经销商在检查考评时发现的问题,要求各企业上下吸取权健事件和华林酸碱平被查处的深刻教训,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与合法经营的重要性,切实抓好问题的自纠自查自改工作;也有地区出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12种违法行为的举报实施奖励。 

创新的监管举措还有很多,这充分说明,部分地区的监管部门已经认识到直销行业法律的缺陷,直销企业短线经营带来的问题,开始对直销行业进行精细化管理,在各个层面,监管部门推动改革,加强对于直销行业的监管。

【责编:日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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