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污名化”的直销更需要自己“正名”
第一直销网
2019-06-21 09: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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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直销网讯】  最近几天,身处不利舆论漩涡中的直销行业,都在为两篇文章点赞。一篇是来自《法制日报》的评论:《给合法直销企业良性发展空间》;另一篇是来自中新网的报道:《专家:社会公众对直销行业了解不足 应加强正面教育》。两篇文章都直面直销行业从“权健事件”以来的舆论困境,为被污名化的直销企业呐喊。而且由于两家媒体的权威身份,自然令直销行业备受鼓舞。

先看法制日报的评论:“什么是直销?什么是传销?我国有严格的法律规范,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凡事要于法有据,是直销还是传销要依法判断,既不能主观臆断,也不能凭感觉猜测。”

再看中新网的报道:“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创始院长、法商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孙选中教授表示,直销和传销确实有容易让人混淆的地方,但其本质界限还是很清晰的,即直销是以产品和服务为导向,而传销则是以诈骗钱财为目的,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

两者关注的是同一个问题:直销为传销“背锅”。解决的方法,则是加强正面教育。

那么问题来了:怎样加强正面教育?如何让公众能理性、正确地分辨直销和传销?

毫无疑问,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直销企业,都做了不少“正名”的工作,但收效可谓甚微。比如说,监管部门通过不同的形式,向公众普及直销和传销在法律意义上的区别,但很难让公众从现实观感上得到确认。再比如,直销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广做公益事业,给社会作出巨大贡献,但依然难以得到认可,反而很可能被误作“洗白”。

原因无他,直销背负的历史包袱太重,以至于在社会公众中形成的偏见如此之深。而法律与现实之间的形左实右,又不断的强化“直销与传销差不多”的刻板印象,从而令直销企业不断深陷舆论的漩涡,“权健事件”只不过将目标进一步放大,导致各方舆论聚焦,进一步拉低了行业的社会信任。

崩塌需要重建,污名需要正名,此次中央级权威媒体的公开发声,对于行业来讲,就是一次有利的契机。

但是,还远远不够。

真正能够为行业正名的,还是行业自身,再具体而言就是企业

所谓偏见,按照学术点的说法就是人们头脑中预先设定的负面看法。而偏见的形成也不是毫无来由,必定有其道理存在。有一种说法认为,人们对与自己不同的群体,更容易形成偏见。比如地域歧视、性别歧视甚至种族歧视,皆来源于此。

而直销,对于社会大众来讲,就是这样一个完全超出自己认知经验的他者。比如购物,人们更喜欢自主选择,方法可以看看购买者的评价和推荐。但是,未必都能接受熟悉或不熟悉的人主动推荐,尤其是喋喋不休甚至死缠烂打。遇上这样的,很容易形成“传销”的印象。而如果接受了推荐购买了产品,却发现推荐者夸大其词,而且质价难副,就更容易形成负面评价。

面对此,该怎么办?

毫无疑问,直销作为一种销售方式,与常规的销售方式是不一样的,而且这种不同还形成了封闭化趋向,不真正进入行业就闹不懂看不惯。于是在公众那里,直销就成了一个反常的存在。而要想真正走向大众,就必须首先正常起来。

所谓正常,就是让直销回归本质,即就是一种销售产品的方式,而不要再神话为“事业机会”;产品必须靠高质低价产生竞争力,而不是靠所谓话术。

直销正常起来,才会让直销逐渐摆脱“污名化”的恶果。

那么,该怎么做?

要走向阳光这里的阳光,并非说之前见不得光,而是说过于封闭会成为被排斥的对象。偏见来自于误解,而误解更多由于不了解。所以,要让公众了解企业,了解产品,也了解自己的销售方式。了解,才是接受的前提。可以说,移动互联时代,提供了更多走向公众的机会。

要避免破窗。破窗理论认为,面对一个有破玻璃的窗子,会有更多的人扔石头。行业中的每一个企业,都肩负着补上破玻璃的责任。如果只顾自己利益,不惜破坏整个行业形象,就会给整个行业引来更多乱石。权健和华林,就是那个打破第一块玻璃的人,其他企业却没有理由坐视不理。

要循法而行。这几年人们强调最多的是营商环境,恶劣的舆论无疑是不利的营商环境之一。但是,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企业只要循法而行,又何惧“碰瓷”、污蔑?大不了法庭上见。最近,有部分企业对恶意维权个人采取法律诉讼途径,就颇值得称道。

最后,引用法制日报评论的一句话作结:“保护企业依法公平有序竞争,是法治国家的本意,客观、理性分析,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舆论环境是媒体的责任。不能让一些不客观的评论、说法,成为整个直销行业规范发展的枷锁。”

而避免“不客观的评论”,行业自身更需努力

【责编:日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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