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直销网讯】 北齐·杜弼《檄梁文》有这样一段文字:“但恐楚国亡猿,祸延林木,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意思是城门失火了,大家都到护城河取水,水用完了,鱼也死了(一说池鱼是人名)。比喻无辜被连累而遭受灾祸。今天,有这样一个行业,由于误解让整个行业遭受了质疑,这就是直销行业。
日前,本报记者参加“直销企业践行承诺与消费维权广东调研团”的调研活动,了解到一些相关情况。
在国际上,直销业发展已有100多年的历史,业务遍布世界各地,是一种传统的商业模式。根据世界直销协会联盟统计,目前直销遍布全球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球直销行业年销售额超过1800亿美元,从业人员超过了1亿人。直销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而易见。我国的直销市场规模已超过了350亿美元,一些行业龙头企业年营销售额超过百亿元,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2005年,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正式通过了《直销管理条例》,直销成为我国法律保护的一种市场营销模式。然而,社会上一些人把直销与传销混为一谈,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直销管理条例》认识不够,导致生产经营与市场对接产生不和谐,被社会误解。因此,知法、普法、执法,让更多的人厘清差别,正本清源,还市场一片明净是十分必要的。
据相关专家介绍,直销与传销区别是比较明显的。直销是以服务为导向,是合法的经营模式,企业由国家严格批准、有较强的研发能力,营销也是有国家审批的经营许可证,消费者自购物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办理换货或退货。而传销是以博取利益为主要目的,既没有营销许可,更无“产品”退货之说。据介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3部门日前联合开展整治市场乱象结果来看,公布的“百日行动”100个执法典型案例,没有任何一起持牌直销涉嫌非法的案例。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创始院长、法商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孙选中教授表示,一些社会舆论,把个别直销企业经营暴露出来的问题放大,把直销混淆成传销,这是不严肃不负责任的,对直销企业而言也是非常不公平的。希望一些媒体在厘清直销和传销的区别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对企业经营上的个别问题,不要随意当“裁判官”。
中国企业责任智库专家、北京工商大学企业营商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郭毅教授说,在全媒体时代,舆论的力量正在倍速增长,任何轻视消费者声音、忽视舆论的做法,都会有损于行业的信誉。希望,直销企业积极营造健康的舆论环境,与社会达成共识,教育公众和社会媒体理性看待直销。
今年2月22日,国家有关部门在北京召开了直销企业保护消费者权益3·15座谈会,国内85家直销企业现场集体签署了《直销企业规范经营自律承诺宣言》,对直销企业诚信运营作了明确自律规定。与会专家建议,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式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需要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释放国内市场巨大潜力,直销企业也应抓住机遇,积极做内功,借“互联网+”的东风,发挥直销基因中的优秀因子,以新的发展理念,新的社会形象,在消费转型中迸发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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