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脱禁锢,直销法规修改或迎来新春
第一直销网
2015-09-16 18: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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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直销网讯】  2005年,两大规范直销行业发展的条例出台,直销人奔走相告,喜大普奔,这是中国直销行业里的丰碑。十年过去了,在政府越来越重视法治,提出将2015年当作依法治国的元年之时,直销两大条例的修缮不能再如以往小修小补式的谨小慎微,而应顺应直销发展的规律,站在直销企业、经销商、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和权益保护角度,科学、公正地加以审视。

回顾2015年上半年直销行业发展态势,一方面,商事改革效果凸显,仅8个月商务部发牌16张,直销准入门槛相对降低,直销企业数量增长迅猛,直销行业发展绿灯大开。另一方面,直销行业凭借独特的模式和借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东风发展得风风火火,社会影响力逐渐扩大。加之《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在监管直销行业发展中确有不妥之处,直销修法已不仅是行业呼声,也成为政府依法规范、监管直销行业发展的必需,在此背景之下,直销修法或许已然近在咫尺。

直销产品的畅想

国内直销产品范围是由《直销管理条例》和《直销产品范围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联合限定的,具体的产品范围不作赘述,但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公告》特别地在“保健食品”后面加了“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并在《公告》后文中加上“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直销产品应符合国家认证、许可或强制性标准”的补充,对直销产品的质量作了硬性的规定。第二,《公告》同时说明“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根据直销业发展状况和消费者的需求适时调整直销产品的范围”,为五大类规定的产品之外留了条“后门”。如今第一条的限制逐渐被打破,而第二条却是被逐渐提上议事日程。

对五大类的产品限制和对产品认证的要求都属必要,但随着直销行业的快速发展,原先的硬性规定已不再符合直销发展的新局面。一方面,随着直销企业的增多,五大类产品的限制导致直销企业之间面临同质化竞争严重的局面,这对社会创新并无益处。另一方面,产品的严格认证带给企业巨大的时间和财力成本。比如直销保健食品必须获得“蓝帽子”认证,申请“蓝帽子”认证周期一般在2年左右时间,花费财力成本更是高昂,这会导致直销企业为躲避高额的成本而另寻它径,导致损害各方的利益。

这两项对直销企业较为严厉的规定,分别在“两会”政协委员提出“农产品入直销”和《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两件事中悄然地发生着变化。

“两会”中马虎成委员提出:“尽早让农产品进入直销范围,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入直销行业,快速发展,真正做到强农固本。”如果这一提案能得到政府的重视并通过,对直销行业来说确实是较大的福音。因为农产品的进入意味着五大类限制的突破,意味着更多的直销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独特的优势研发其优势产品,满足更多样化市场的需求。但突破五大类产品的限制,并不是要摧毁限定直销产品的制度,而是拓展其内涵,给予企业更多的产品种类自主选择的权利,这也是许多业内专家针对直销产品经常探讨的话题。

另一方面,今年5月6日李克强总理召开国务院会议,保健食品由注册审批制向备案、审批并行方向发展,这对于大多数直销企业来说,一方面照顾到了新产品的市场时效性,另一方面会节约大量的时间和财力成本。

从这方面考虑,对于直销产品,扩大产品的种类(或是明令禁止哪类产品不能进入直销)和对产品的认证的看重程度也许是趋势。前者是越来越多企业加入直销,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背景下的需求,而后者则是直销生活化发展趋势的体现。

直销服务网点的突破

2015年6月3日,《直销企业服务网点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成为直销行业关注的重点。若此《意见稿》能实施,将对我国直销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意见稿》对直销服务网点的实际运营、消费者权益、政府监管等多个方面都作出了突破或是细化了管理的标准。这些改变有几个方面的优势:

首先,依据《意见稿》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直销企业扩展区域的流程得到了简化,同时建立的服务网点数量也大大减少。除了从“申报”“ 核查”到“备案”等字眼的转变外,根据《意见稿》的规定,直销企业拓展区域也不再报批商务部,这简化了企业设立服务网点的流程,同时“自收到服务网点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予以备案”的时间限定,缩短了直销企业扩区的时间。另一方面,根据《意见稿》第五条规定“在直辖市开展直销经营的,应设立不少于2个服务网点;在地级行政区(市、州、盟)、副省级城市开展直销经营的,应设立不少于1个服务网点……”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数量的减少将减轻企业的负担,为企业节约大量的资金成本。

然后,一方面《意见稿》规定“服务网点承担举证责任”减轻了直销人和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和维权难度,另一方面当消费者、直销员与服务网点发生退货纠纷时,直销企业承担法律责任,让直销企业回归责任的主体。这两方面的规定,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意见稿》明确和细化了服务网点应提供的服务,另外还明文规定直销员不得担任服务网点负责人等,这些细小的改变更突出了服务网点建设的完善。

不得不说,《意见稿》体现出了直销监管部门简政放权、与时俱进的监管思路,更能切合企业实际经营与消费保护等方面考虑,一部站在企业、经销商和消费者实际需求上的网点管理办法呼之欲出。

在线申牌的转变

5月28日,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悄然改版,新增了内外资在线申请直销经营许可的模块。不仅如此,网址还详细列明了直销牌照申请的整个流程,审批的时间和所需材料全部罗列其中,清晰明了,一目了然。

开放在线申请牌照的功能,拓宽申牌独木桥的宽度,方便更多的传统企业转型直销。联想到今年已发的5张牌,在线申牌功能的推出背后表明的是一种态度——对直销行业发展的重视。虽然对于申牌的一些硬性标准不会改变,但是明确和简化流程将会成为众多欲进军直销的企业最为关注的重点。

如今WTO保护期已过,国际企业蜂拥而至,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市场经济从不反对竞争,而是要保证市场竞争能公平有序。一部科学的、完善的、系统的监管办法成为国家、行业的当务之急,在时代发展的背景之下,直销行业修法的春天或许已经悄然而至。

【责编: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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