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大派红包,直销行业或迎来“自由行”
第一直销网
2015-11-13 1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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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直销网讯】  上周,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司长常晓村在“2015北大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研究年会”上宣布,商务部将“放宽经营限制,实时调整服务网点的制度,研究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扩大直销产品的品种,放宽直销区域限制”。常晓村表示,这一举措的目的,是为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畅通血脉,清出血栓,为企业激发活力。”

这句看似平常的话里藏着什么玄机?听议题君给你娓娓道来。

将放宽直销区域限制,直企或迎来“自由行”

直销网点区域限制一直以来被视为阻碍直销企业发展的“镣铐”。直销企业设立服务网点的相关规定,是我国在开放直销市场之初,根据当时国情及直销行业实际情况,而做出的重要部署,但随着社会和直销行业的发展,多年前制定的《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已明显不符合直销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

对此,有人做过一个形象的比喻:城市发展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城乡结合部的区分,一条马路的左边是直销区域,又不是非直销区域,监管部门怎么限制企业营销人员不能从人行道走到马路对面去销售产品、服务顾客,并因此作出处罚?

实际上,在直销企业发展中,先做市场后申请网点,已经成为众多企业共同的选择。随着获牌企业的增多,直销网点带来的问题也日渐突出。单是《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中“以市/县为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基本区域单位”及“对于设区的市,申报企业应在该市的每个城区设立不少于一个服务网点”的严格规制,便已让正处于初创或成长初级阶度段的本土直销企业望而却步,而艰难和复杂的审批程序更是雪上加霜。

此次,在汇聚了官方、业界最高规格的出席人员的年会上,常晓村司长作为本次年会级别最高的官员,明确表态将放宽区域限制,必将以规制之“减法”换取市场活力之“乘法”,释放近十年来中国直销行业翘首期盼的政策红利,这对于对于中国直销行业新常态建设,尤其本土中小直销企业乘势发展,意义深邃且令人振奋!

放宽直销产品限制,让直销企业搭上互联网时代的快车

长期以来,官方都对直销企业所销售的产品有着明确而严格的限制。《直销产品范围公告》指出,直销产品范围包括五大类:化妆品(包括个人护理品、美容美发产品)、保健食品、保洁用品(个人卫生用品及生活用清洁用品)、保健器材以及小型厨具。此外,商务部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也相当严厉,除了罚款之外,《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还规定,对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营活动且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有违法经营行为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直至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直销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证”。

这对于直销企业的长远发展非常不利。产品范围被限制之后,直销企业能够经营的产品较为单一,消费产额较小,导致直销员份额不大,也就很难吸引高端人才的加盟。随着时代的进步,连小卖部都已变身为大型连锁超市,商品种类更加齐全。互联网+时代,电商、微商等新的营销模式接踵而来,产品受限的直销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甩不开膀子”。

何时开放产品限制备受关注

此次年会,常晓村司长正面回应了这一疑问。他不仅表示“研究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扩大直销产品的品种”,还指出“直销行业要转变观念,积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的业态和理念,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形成新的市场竞争力”。预计直销产品范围的开放或将在直销行业发展良好的地区先进行试点,再逐步开放!在互联网的风口上,这一利好无疑再次为直销行业刮起了一阵飓风!

双《条例》十年新轮回,开放多层次值得期待

《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颁发以来,各界对是否应该开放多层次一直争议不断。单纯取缔多层次销售,会让直销行业缺失其独特的魅力,直销员就只是充当了推销员的角色,与传统行业相比就失去了直销的意义,但多层次销售又会面临着一系列监管的问题。

对此,此次年会上常晓村司长虽未正面回应,但他表示商务部会完善法规制度,“针对条例实施十年以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的开展调查研究,充分的听取各方面包括在座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家的意见,积极的推动修订和完善直销法规和配套的规章,改善法制化的营商环境”。

可见,新的法规必然更贴切直销行业的实际需求,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而新的法规是否涉及多层次的开放,同样值得期待。

【责编: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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