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无传销”省市创建:直销大省表现积极
第一直销网
2015-11-05 19: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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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直销网讯】  传销曾在中国某些地区盛行一时,一些传销组织以欺诈、夸大的宣传让不少人落入圈套,大肆敛财,甚至控制参与者的人身自由,对社会经济造成极大损害。各地政府部门都在积极配合,拔出这颗社会毒瘤,同时也在积极创建“无传销城市”。

各地工商机关迅速会同公安、综治部门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继续推动建立“地方党委、政府负责,工商、公安为主力军,其他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推动“重点地区政府负责的”整治传销和重大案件查处机制。

2015年各地工商机关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446件,案值37.44亿元;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6万个,教育遣返参与传销人员15.42万人;录入信息系统黑名单1.5万人次;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16件、3911人。在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各地工商机关将开展重点地区整治作为突破口,始终保持对传销的高压严打态势。

一、无传销省市创建总体概况

全国目前共有14个省份、6个重大城市在创建无传销区域。东部沿海地区较多,华中地区较为滞后,东北、西南总共四个,西北地区仅宁夏回族自治区一省。

二、直销大省广东、山东、天津起带头作用

作为直销第一大省的广东省,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标准,并且实行综治考核一票否决。而作为直销第二大省的山东省,严格要求各部门积极配合,从社区做起,网格化管理。天津、浙江同为直销大省,对于创建无传销城市也做出了重大的举措,政府部门也高度重视。

广东省


创建措施:网格机制,强强联手

2014年年底,深圳市平湖街道组织了为期3个月的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行动结束后,针对辖区仍存在零星传销活动的情况,经街道班子会研究,在全街道组织开展了严打传销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网格化管理机制“居不漏户、户不漏栋、栋不漏层、层不漏人”的原则,对全街道出租屋进行了地毯式的排查,对残余的传销窝点进行了彻底清理。

同时注重加强部门联合、密切协作,建立打传执法协调机制,推动部门执法衔接。今年以来,先后组织联合执法5次,各部门和社区从出租屋排查、蹲点布控、调查取证、清理取缔上进行分工配合,有效打击了传销分子的嚣张气焰。为防止传销窝点活动死灰复燃,对查处过后的传销窝点,社区落实网格负责制,分户包干,不定期“回头查”,严防死守,并做足出租屋业主和“二房东”的思想工作,有效防止了传销“回潮”。

山东省


创建措施:早打,深打,持久打

2014年底,枣庄、东营、泰安、威海、日照、莱芜6市已达到无传销城市目标;而2015年底,济南、淄博、德州、聊城、滨州、菏泽6市已达到无传销城市目标;计划到2016年底,山东各市全部达到无传销城市目标。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也已经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标准,并且实行综治考核一票否决。

山东将对传销“早打,深打,持久打”,在犯罪的初始阶段就将其打掉;做到全链条、全网络、一锅端,斩草除根、不留祸患;在摸排、经营的基础上,根据案件及地区情况,适时集中力量,果断打击整治。

山东公安机关共破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148起,抓获传销组织骨干分子597人,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115人,涉案价值33.29亿元;山东工商机关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4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线索11个,取缔传销窝点和场所313个,清理驱散传销人员2126人次。

天津市


创建措施:选举审批、严格考核

2014年,天津市按照《天津市创建“无传销区、县”活动考核办法》,经过严格考核,和平区等7个区为市2014年度“无传销区”,其中西青区由全国传销重点整治地区成为本市首批无传销区。

2014年11月至12月,市场监管委组织开展了天津市2014年“无传销区、县”申报考核认定工作,全市15个区、县进行了申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听取了申报区、县创建“无传销区、县”工作汇报、审核有关材料,并对西青区等区、县创建“无传销区、县”及打击传销工作进行了实地考核,市打传办、综治办、公安局、市场监管委对各区、县的打击传销工作进行综合评定,认定和平区、河西区、河东区、河北区、南开区、红桥区、西青区等7个区为天津市2014年度 “无传销区”,成为本市首批无传销城区。

浙江省


城市:宁波

创建措施:高压姿态、宣传教育

自2013年,浙江打击传销成效卓著: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80件,涉案金额1344万元,罚没金额78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78件133人;各级公安机关共立案108起,破案103起,移送起诉案件77起共237人。在过去的一年中,浙江各级工商、公安机关始终对传销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查处了宁波市“明明商”、富源“金桥计划”、香港CR公司原始股投资传销案等一批有影响的传销案件。

此外,浙江省要求加大对禁止传销的宣传教育力度。认真实施禁止传销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采取曝光典型案例、现身说法等方式,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揭露传销的骗人伎俩和害人本质,帮助群众提高对传销的识别力和免疫力,使群众自觉抵制传销、远离传销。

三、东北、西南取得重大成果

东北的辽宁和吉林都是有直销企业的省份。辽宁曾是重灾区,所以打传耗费的人力物力多,但肃清彻底,拔除得干净。吉林无传销系统健全成熟,资料明确。重庆作为西南片区的唯一直辖市,虽然不是传销高发区域,但防范于未然,破获多起传销大案,取得重大成果。

辽宁省


创建措施:高度打压,彻底铲除

辽宁省曾是传销的重灾区,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李成军在全国针对传销开展的执法部署会议上说,辽宁省高峰时有17万余人参与传销。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后,到2014年全省14个地市就成为“无传销城市”,已变为基本无传销省。

据统计,2011年以来,辽宁省公安机关共破获传销犯罪案件683起,端掉传销窝点879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009人、批准逮捕2072人,解救被骗传销人员2051人。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孙鸿志要求中国工商机关以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为载体,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强预防管控,彻底铲除传销生存土壤。

吉林省


创建措施:建立档案,信息管理

近年来,吉林工商系统立足工商职能,创新监管方式,全省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据统计,2010年以来,吉林省工商系统查处直销违法和传销案件148件,罚没金额1.36亿元。其中,工商部门查处非直销企业违法直销及传销案123件,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案件25件。

吉林省工商局建立直销企业基础信息档案,对全省直销企业分别建立了直销企业、省级分支机构、经销商和服务网点档案,详细记录了直销企业、省级分支机构、经销商和服务网点监管情况。该局还根据平时掌握的直销企业投诉、违规经营和行政处罚等情况,将直销企业分为4个类别,据此建立信用分类档案。

重庆市


建措施:加大力度,防止蔓延

重庆先后成功查处了“江和珍”、“唐江巴巴”等传销案件。其中,“江和珍”传销案涉及江北、合川、璧山、万盛、綦江、巴南等多个区县,涉众3000余人;“唐江巴巴”传销案主要以发展中老年人为传销下线,涉案资金达3400万元,涉众2000余人。

重庆计划在2016年底实现80%以上区县创建为无传销区县的目标。尽管从全国范围看,重庆不是传销高发区域,但由于传销活动具有较强的欺骗性、反复性,下一步仍将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查办一批传销特别是网络传销案件,坚决防止传销蔓延。

四、华中地区较为滞后

刚刚获牌的康美来是安徽第一家直销企业,安徽省的无传销建设工作也还在努力进行中。而已拿牌的炎帝、绿之韵和刚申牌的华莱、海济均在湖南省,虽然早在2014年就已经有部分地区列为无传销地区,但是由于人口流量较大,经济较沿海地区比较落后,所以创建工作难度较大。

安徽省


创建措施:实名认证,举报制度

安徽省累计创建“无传销社区(村)”5274个,其中蚌埠、滁州、铜陵、黄山四市社区(村)创建基本实现全覆盖。到2014年,安徽省“无传销城市”覆盖率已达到20%,并力争在2017年内“无传销城市”覆盖率实现80%的目标。

安徽省建立了网络市场经营实名认证和举报监督制度,并及时查处利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同时,定期发布网络消费预警信息,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督促经营者自律。建立健全跨地域工商部门网络维权协作机制,探索创新网络消费维权方式。

湖南省


创建措施:重点分区,强化配合

湖南省省委省政府根据各县(市)区传销活动的新特点和新形势,全省县(市)区被划分为重点整治地区、继续巩固地区和基本无传销地区,分类督查。湘潭作为2014年度创建“无传销市州”优胜单位,雨湖区被列为继续巩固地区,岳塘区、湘潭县、经开区、高新区被列为基本无传销地区。

各级各部门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深入推进打击传销各项工作,加大防控工作力度,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对传销头目的惩处力度,扎实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依法妥善处理传销引发的社会问题。要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强化督导考评,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全面构建打击传销工作综合治理格局。

五、无直销省份也严打传销

在无直销企业的省份和城市,依旧已高强度的打压方式,遏制传销的滋生,创无传销城市已然成为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扫清传销障碍,迎接直销企业的扎地生根。

贵州省


创建措施:“工公”为主,迅速查处

贵州省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联席会议印发《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市、区)”工作实施意见》,贵州省开展了创建“无传销县(市、区)”工作,并用一年的时间使贵州省85%以上的县、市、区实现无传销目标。

据了解,《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市、区)”工作实施意见》提出,要按照全省“打传销、反欺诈、保平安”集中整治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以工商、公安机关为主力,抓获传销头目、取缔传销窝点为重点,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及时发现线索,积极受理群众举报,迅速查处、形成打击高压态势,防止传销组织坐大成势。

宁夏回族自治区


城市:银川

创建措施:建“联系卡”,签责任书

从2008年起,银川市首先通过“联系卡”,公布工商、公安、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村)委员会的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当群众发现传销活动时,能随时举报,执法部门能够快速出击。其次,让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建立“信息台”,把社区(村)内出租屋、宾馆、饭店、公众聚集场所、常住人员、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对外来暂住人口做到“四知”。再次,向群众发送“公开信”,宣传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政策,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最后,县(区)政府与街道办事处(乡、镇)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之间、公安局和工商局之间要签订“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责任书。

河南省


城市:郑州

创建措施:信息平台,揭露危害

郑州从2007年开始,全市各个社区(村)都要建立“信息平台”,把社区(村)内出租屋、宾馆、饭店、常住人员、外来人员的基本活动情况直观地反映出来。社区民警、工商管理人员、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社区负责人、住户群众等一旦发现传销线索要及时报告,各县(市)区政府组织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社区(村)要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群众能够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引导常住居民尤其是党员、公务员、离退休干部主动配合执法部门监控、打击传销,使外来人员能够识别、拒绝传销,使出租屋主不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并能够举报传销。

六、其他省份

海南省

城市:海口

创建措施:上门宣传,普及知识

自2015年起,为持续打击传销活动,海口市工商局选中流动人口集中的琼山区凤翔山庄社区作为“无传销社区”试点,通过在社区设立打击传销咨询点,上门入户发放“打击传销”宣传页、宣传册等资料,向周边居民现场普及传销活动的性质和危害,教导居民如何识别传销活动。

同时,为建立打击传销长效机制,海口工商局组建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办公室、双创青年突击队等40余人深入基层传播宣传预防传销知识,提醒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充分认识传销活动的欺诈性、隐蔽性和危害性。

河北省

作为距离首都最近的省份之一,河北在无传销城市创建方面非常有一套。有规划、有战略的创建无传销城市,同时还设立考核制度,授予牌匾,在竞争当中务实。

城市:石家庄

创建措施:分阶段走,授予牌匾

河北石家庄市,自2008年起,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基础,以各县(市)区为独立创建单位,通过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监督管理、考评认定和责任追究机制,达到辖区内查禁传销知识普及化、查禁传销工作制度化和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的目标。创建无传销县(市)区活动将分四个阶段进行。由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县(市)区的申请,在三个月内对申请单位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认定。对符合认定标准的申请单位,授予“无传销县(市)区”牌匾,免除年终绩效考核,并进行通报表彰;对不符合认定标准的申请单位,不予认定。

七、无传销区域创建经验总结

信息化管理模式,无漏网之鱼

通过建立信息档案和“联系卡”,对外来人员身份一一查实。构建社会监督网,强化日常巡查网,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联合公安对出租房屋、宾馆、闲置厂房等进行重点防控排查,接受群众举报。应急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为从根本上切断传销链条,铲除传销生存的土壤,真正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规范直销市场,完善直销长效监管机制,推进直销监管信息化,将直销企业的不良记录纳入信用监管,作为评价直销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

高强的打击力度,无死灰复燃

在打击方法上突出稳、准、狠。工商、公安机关进一步强化工商行政和公安刑事司法的“两法衔接”工作,紧密配合,协同作战,打击传销工作扎实推进。要突出工作重点,扩大打击效果。加强运用科技力量和手段加大对网络传销的排查监控,提高打击网络传销的有效性。同时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打击传销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依托打击传销联席会议,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协作网络和联动机制,互通情况,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共同做好工作。

积极的宣传教育,无传销文盲

不仅仅是政府部门加大宣传教育,还邀请直销企业的地区负责人,通过网络教学、广场咨询、社区演讲等形式,讲解传销与直销的区别,宣传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同时,对抓获的传销人员加强教育劝导,避免传销人员再次误入歧途。进一步强化信息交流网,加强与公安、辖区办事处的紧密合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与此同时在不断强化监管查处力度的基础上,着重引导直销企业加强自律,诚信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直销市场稳健发展。在行业内建立政企座谈会平台,引导督促直销企业建立健全制度,严格自律;对外建立公益宣传平台,引导直销企业参与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公益宣传,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为直销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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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的危害

在经济学层面上,传销以欺骗为直接手段,出售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资源。参与者一旦发现自己被骗,解脱的方式就是发展下线,骗别人。一个庞大的骗子网络建立起来。假如传销无限制发展下去,社会上人与人的信任资源将无限流失,终究会动摇市场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

在社会学意义上,瓦解社会基本单元——家庭,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传销活动参与者多有相同的经历,就是被亲戚朋友以介绍工作为名,骗到外省市。参与人员中,多是弱势群体。最后结果往往许多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有的因“洗脑”过分投入,精神接近崩溃边缘。

心理学意义上,突破了道德和法制约束,危害人的思想信念基础。传销的“洗脑”,让人不以欺骗为辱,反以此为荣。传销培训出了不受道德约束的成员,即便组织被取缔,不再从事传销,已经没有正常人做不道德事时的内疚感,变得极端自私,惟利是图。这样的社会成员如果达到一定规模,社会控制体系将面临崩溃的危险。

传销不仅通过精神和思想控制人,还通过控制经济环境来控制人的行为。从这点来说,传销的危害实在要引起高度重视。

如何识别传销?

无论传销活动的形式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以发展下线人员作为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的传销行为。

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一是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二是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三是团队计酬,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责编:蛋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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