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直销网讯】 据了解,湖北宜昌中药材有限公司、远安瑞福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五峰康济药业有限公司、应城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百思康医药有限公司5家药品批发企业因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分别于2016年8月4日、8月15日依法收回上述5家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此外,湖北德信医药有限公司、湖北宣瑞医药有限公司和湖北朕圣医药有限公司也因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收回上述3家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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