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传销组织惯用的二十三大洗脑说辞
第一直销网
2016-09-22 16: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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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直销网讯】   传统的传销具有组织严密、行动诡秘,专挑熟人下手,鼓吹一夜暴富,持续洗脑,高额返利,“商品”价格虚高五个特点。而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一些传统的传销组织借助互联网披上新的外衣,以“金融互助”、“资本运作”、“互联网直销”、“互联网加盟”、“国家政策”、“政府项目”等名义和说辞拉人头发展下线,具有手段隐蔽,受害群体涉众性广,标的虚拟化,违法成本低,首脑高智化的特点。

说辞一:国家暗中支持

关于国家暗中支持的说法,没有任何所谓国家暗中支持的行为,会存在与目前这种开明并且信息泛滥的时代。如果有,间谍也许是一种。如果暗中支持的东西,电视报纸新闻连篇累牍的曝光,以及互联网详细的描述,这些媒体是不是暴露信息,危害国家公共安全?如果是暗中支持,是不是因该悄悄的打,而不是大张旗鼓的喊打。如果是暗中支持,为什么有那么多国外媒体也参与报道,他们也会配合国家进行调控吗?台湾报纸,菲律宾报纸,新加坡报纸,香港报纸,人民日报海外版等等,甚至CNN和BBC也有报道。当然基于行业人封闭的小环境,看到这些很难,即便看到了也会习惯性无视。如果仔细其他行业细节就会发现很多东西与这个说法自相矛盾。这里面所谓暗中支持的论调,与其宏观调控论调是自圆其说的悖论,如果新闻中的宏观调控非常详细的揭露了行业细节性操作,那么这不是打破了暗中支持的保密论调吗?确实有一些新闻描述有偏差,但是有很多新闻非常客观的把行业每一个细节都清清楚楚的描述清楚了,这是打国家的脸还是破坏政治?每一个案例中被抓的人,被曝光的细节,是不是都是破坏暗中支持。 

说辞二:美国西部淘金,德国巴士等

没有任何一个西方国家,依靠所谓的直销、传销、连锁销售发展为发达国家,所有发达国家的基础必然是强大稳定的工业基础、科技基础、信息产业基础,依靠创新及过硬的产品质量打造大国基础,而商业、农业、服务业发达的国家也不可能用这种人际网络营销模式作为基础,中国是个大国,尤其不可能以此作为支柱。这种说法本末倒置,打开视野就能识别这种谎言。 

虚拟经济发展了西方国家,是对的,问题是发展西方世界的虚拟经济,不是这种虚拟经济,是股票,期货融资等资本市场行为,很多时候行业人以为这种东西代表虚拟经济,看到货币战争一类的书籍,就会认为行业发展了整个西方世界,这种说法和偷换概念,缺乏对正常经济常识的认知。

说辞三:“中国要发展,连锁必先行”

关于“中国要发展,连锁必先行”这个新闻日期是连锁销售生命起点的说法,以及连锁发展十四年历史的说法,这是关于真正的连锁销售所说,传销只是穿上了这个马甲,为自己涂脂抹粉。这是*在深圳建设初期所讲,针对目标是企业行为,非民间行为。在这里需要了解详细的连锁销售解释,经济领域中,连锁销售是有很多种的,人际网络只是其中一种,而且是最被边缘化的一种,目前国内准确定义的措辞为直销行业,官方和学术界措辞中没有涉及人际网络的连锁销售模式。如果按行业角度去理解,深圳本地是从未发生过这种事情的,如果有也就是那些睡地铺的传销团队。需要了解什么是真正的连锁销售,可以多参考国美苏宁,麦当劳肯德基这一类主流连锁,另外需要考虑的问题是,结合行业每日日常工作,来回的学习那些所谓的行业知识、复制工作等等,这里面有销售行为吗,名字本身就和行业本体操作不对口。 

说辞四:国家领导六十个亿引进连锁销售、资本运作模式 

关于国家领导六十个亿引进连锁销售、资本运作模式的说法,没有一种所谓的经济模式,国家会花费六十亿从国外引进。只需要招商引资外资企业,其企业的操作模式自然而然会引进国内,模式只是发展方式,这不存在知识产权,无需花钱引进。这个说辞有说是刘奇葆,又说是吴仪(反正没人觉得自相矛盾),这么大张旗鼓的引进模式,是如何欺骗外国人暗中操作的?如何低调?六十个亿即便是国家项目引进,也不可能是低调引进,怎么欺骗外国人进行低调?国外媒体以及人民日报海外版都报道过行业是传销的事情,这难道是外媒配合国家一起调控吗,明显是虚假的。很多第一次接触行业的人,乍一看行业非常严密,群体非常大,才会相信这样的说法,深入了解之后就应该有所了解,就像银行卡一样都是私人操作。在中国这种流行山寨文化的国度,这种通过简单复制一两个月就能学会的东西,如何会花费巨资去引进这种东西呢?有什么东西中国人学不会的,有什么东西需要六十个亿引进。如果在行业里沉淀的时间比较长,看清楚行业里关于宏观调控的具体表现和操作,任何一个有觉悟,了解中国政治现状的人,都会明白这种东西这种事情只会发生在中国特色法治环境的国家。 

说辞五:国家操作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人际网络) 

关于国家操作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人际网络)的说法,没有那个国家会愚蠢到用人际网络作为发展国家经济的一种主体性经济模式,如果有,只有阿尔巴尼亚的庞氏骗局,副总统都参与的大型庞氏骗局,导致该国经济崩溃,政治体制瓦解。人际网络的正规军直销业,在正常经济中只是一种补余性质的商业经济模式,和股市、期货、债券等虚拟经济范畴一样,必须建立在实体经济基础之上(直销是以产品销售为导向,人际网络为渠道行销产品的模式),否则将引发大量社会问题。一群人来回东奔西走,天天讲课拉人,就能让一个国家强盛,完全没有常识。如果你能理解详细的行业说法“宏观调控”,仔细斟酌思考一下现状下中国特色的**制度,以及宏观调控对行业的细节性操作,你就会了解这种东西不可能在西方*制度下生存,所以不可能是从国外六十个亿引进。 

说辞六:WTO关贸总协定 

关于WTO关贸总协定的说法,WTO谈判的内容里只有安利、雅芳等直销企业进入中国市场销售产品,没有行业这种每天来回讲课互相学习作为日常工作的模式;正常的工作都是为了创造价值,而不是没完没了的学习,即便是学习,也不会是这样不规范、潦草、简单的内容。至于抵抗外企的说法,你有没有自己调查过国外有这样的企业存在?关贸总协定详细文件中如果有相关措辞,只怕行业人早就发挥悟性找到字眼了。(那些留学生说的话并不一定是真实理解的真实本质,他只是合作体系的人,现身说法为了留住你让你掏钱,而且从来不会有人说国外用什么东西进行调控,没有调控的行业在行业人眼里是不可能的,在这一点上却没有人去思考)。 

说辞七:低调运行 

关于低调运行相关说法,没有一个合法的经济行为需要低调运行,也没有一个经济行为的管理需要用公安机关扛着刑法来直接管理,任何经济行为都是工商部门管理的范围,以行政法规来实现惩罚,逾越法律界限后才是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不可能用刑法惩罚。一个十三年的行业还没有立法,一直在违法,这不就是法律告诉你的现实吗。没有一个合法的经济行为,需要面对警察躲躲藏藏,面对外人必须谎言。这一点的细节性体现,本身就拆穿了国家花费60亿引进这个项目的说辞。在西方*制度和普世价值下管理的国家,强调个人自由以及诚信机制的完善,这种左脚踩自己右脚的做法,在西方国家不可能有操作空间,民众可以用法律的形式指控ZF不诚实、欺诈等。至于在体系中的某些所谓留学生所谓外籍人士的解释,往往是驴头不对马嘴,甚至在国外居住很久未能进入国外主流社会,不能有效认知西方*现实。当然不排除某些人刻意欺骗的可能性,他们在描述国外有这种东西的时候,不会告诉你国外怎么调控,国外什么法律调控,国外发展现状,国外是否五级三阶制等等,均是浅浅带过不敢深谈,在这个环节上行业人往往是言多必失,转移话题的时候则更多的时候讲淘金、黑死病、金融巴士、一类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反正你没有时间去国外调查考证,怎么说他都不在乎,这种谎话几乎是拆不穿的谎言可以肆无忌惮的胡扯。 

说辞八:国家行为肯定赚钱,肯定赚大钱 

关于国家行为肯定赚钱,肯定赚大钱的逻辑。国家行为的事情太多,但是真正的国家行为都是建立在一个正常的经济理论基础之上才能具备合法前提,而合法的前提下,太多行业是合法,不代表什么东西都是稳赚不赔。股市大跌的时候,也是国家行为,赚得多还是赔得多?至于赚大钱的多少,自己仔细看分钱内幕图。仔细看上层保密的分钱机制。是不是国家行为前面说很多了,后面还有关于宏观调控更为细节的描述。我们在这里首先要强调的是,国家行为和赚钱,并没有对等关系。这个逻辑是完全错误的认知。国家行为是国家有目标对象,但是这个目标如果按行业人的说法是拉动内需解决就业,那么这就已经暗示行业人,你来只是拉动内需的,是来解决就业的,至于赚钱不赚钱,和这两个目标没有直接关系。换个方法说就是消费行为是被保护的,赚钱没有保障,或者再直接一点说行业人是来扶贫、来花钱、来消费的,赚钱不赚钱是警察说了算(因为警察调控导致体系崩溃或者行业人放弃)。 

这个问题其实是暗示暗中支持的暴富机会是真实的,是机遇,这种思想本身其实和行业十四年历史、国外引进、WTO等等说辞,都是自相矛盾的。看清楚这个环节,需要足够的社会阅历和基本常识。 

国外有没有传销,为什么和国内的表达不同。这里涉及到英文传销与中文表述的变迁,标准的英文多层次直销单词,直译的时候更符合“传销”这个词汇,形神兼备。在中国直销进程的早期,都被称之为传销,新闻中的表述为传销和非法传销两种,从措辞上来说传销是个经济模式,但是很多利用这个模式欺骗、诈骗的则是非法传销。后期立法中将两种用俩个词汇分开,以正视听,合法的为直销,非法的为传销。但是学术层面的翻译,还有一个改变的过程,留下一些后遗症,需要时间和空间。用一个比较简单的方式来说,国外的传销等于国内的直销,国外的金字塔诈骗、无限连锁、庞氏骗局,等于中国的传销。这是目前很多人混淆的一个概念,直销传销名词的区分,确实造就了一段时间的理解混乱,随着时间的延续和预防传销的宣传效应,这种误解目前越来越少。美国有反金字塔法案,日本有反无限连锁法案,在台湾则称之为老鼠会。每个国家或地区都依据自己的法律去进行预防。从目前国内接触到的外界信息来看,整个西方发达国家,都不能避免这种欺诈行为。由于西方社会整体文化比较高,所以手法低劣的金字塔诈骗行为很难流行做大,但是麦道夫骗局这样的高科技高智商的金字塔诈骗,却能大行其道。而以产品为导向的直销行为演变为诈骗行为,在西方国家也存在,而且整体上来说法律层面比中国还滞后。这种诈骗行为本身在全球对于社会管理和预防犯罪来说,都是一个新课题,不仅仅是中国存在,这一点是寻常视野的人很难看到的。至于直销传销之间的模糊界限所导致的识别难度,后面单独论述。 

说辞九:西部大开发与行业相关 

关于西部大开发与行业相关,与民间资本相关言论有冲突,来自于西部省份的民间资金,给广西融资,穷了西部其他省份,富了广西一个省。这与西部大开发的整体战略相违背,肯定是谎言。我们在各地都可以看到新疆体系,四川体系,云南体系,贵州体系等等,他们这些来自于西部贫困地区的资金,也是为了西部开发吗?难道他们自己不是西部吗?你有听说他们是假体系吗。真正的西部大开发有很多很多新闻,自己找一找会有非常多的海量信息,你在其中能找到多少和行业相关的新闻呢。 

说辞十:政府政策(北部湾开发、西部大开发等等) 

关于政府政策(北部湾开发、西部大开发等等),政策是有时效性的,政策不是法律。法律会一如既往坚持很久。而政策往往是具有时效性的。比如所有中国人都知道的‘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时过境迁后现在的政策是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政策。这些中国特色的*语言技巧,需要有更多的体会。如果有足够的时间,足够连续性的看新闻,看官方政策变化过程,你会发现即便是北海来宾这样的城市,行业之外的机会还是很多,行业的空间本来就很小。 

说辞十一:刘奇葆将行业带入四川 

关于刘奇葆将行业带入四川,刘奇葆因民间资金流失考察广西等,类似自相矛盾的说法,在每个体系中流传的都不一样,无法统一描述,唯一知道的是,违背基本常识而发生的现象,不可能是国家行为,至于是不是地方政府行为,则要看对地方官僚的GDP政绩有多少好处了。(切记一个重点中的重点,对当地有好处的事情,不等与对参与者有好处,这事情需要仔细换位思考,这也是大部分人迷惑的地方,后面解释更详细)。 

说辞十二:新经济模式 

关于新经济模式的说法,没有一个经济模式,会以无穷裂变的方式无限、良性发展,一变三三变九的结局,注定是违背经济学常识,不可能是一种经济模式,而更为准确的定义则是,该行为是一种诈骗犯罪行为。很多时候,会有些人用正正经经的连锁经营模式来混淆这个概念,从美国犹太人发明到日本,再扯到马来西亚新加坡,能扯多远扯多远。在任何国家的框架中尤其是发达国家经济框架中,工业农业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基础性产业,不可能超越这个基础去发展什么人际网络营销,营销营销只是商业范围的事情,不可能在国家经济中超越工业农业等基础制造业、高科技产业等。商业商业,是基于生产制造业和消费者之间的纽带,怎么可能超越所有一切经济行为带动一个国家经济高速发展呢。真正的新经济是指那些朝阳产业中所包含的环保、绿色、能源、生物工程、互联网产业等高精尖经济模式,至于人际网络营销本身,早已不是什么新概念,从上世纪六十年代至今一直就是一个补充性的经济形势,在很小的范围内适用。 

说辞十三:拉斐尔曲线、拉弗管道 

关于拉斐尔曲线、拉弗管道的说法,也是一种无视常识的歪理邪说,这种源自于北海热点传媒的谬论,嫁接税收专用理论作为所谓收口谎言,真正的拉斐尔是动态平衡在一个相对固定的百分比,宏观调控国家整体税收效益,不存在收口,不可能运用在人际网络模式中。识别该谎言的重点在于,无论你怎么发展,必须依赖三的倍增或二的倍增,只有以人数倍增为基础才能分到更多的钱,而人数不会因为投资钱数多少而产生任何变化,无论你做多少份门槛的体系,都必须依赖人数倍增来达到钱的倍增。而从人数倍增上来看,依旧是十七代人全国人不够用的诈骗本质。讲师在这里讲述的内容,是用提高门槛的措辞,转移注意力,模糊参与人数,而错误估算成功率,如果相信这个说法则与几何倍增有自相矛盾,这种常见的左手打右脸的矛盾很多。

说辞十四:国家在行业融资拿去运作,收益后返还老总 

关于国家在行业融资拿去运作,收益后返还老总,补足1040万的说法。很简单,广西有多少人在做,这些人上平台都,都用这个钱来补足老总收益,一共需要多少钱?打劫广西财政局?够不够补?够补几个?怎么补什么手续补什么凭证补?换个方式说,国家外汇储存美元储备,有多少都闲着不用,用你这点钱去运作,运作完了帮你赚钱,这玩笑是不是很大?说这种话的人要么彻底不懂宏观经济形态(你看看他的知识结构),要么就是睁眼说瞎话(看他的眼睛)。看待这个问题的时候,不要习惯性的去思考推荐人说的话,而是放下他说的那些东西,用自己的想法去考虑下到底有没有问题,用自己的常识去判断。 

说辞十五:连锁销售模式 

连锁是一种正常范围的经济行为,以是企业的产品通过连锁店店铺销售的同时,有店铺,有广告,口碑式的宣传,订单式的销售,是一种普遍流行的销售方式,一切以企业产品为媒介。行业里没有产品就销售资格,或者把几百块的东西当做几千几万销售,这是一种诈骗形式。我们寻常所见麦当劳肯德基,国美苏宁,等等均是真正的连锁销售。而不是天天喊着销售,却玩空手道的传销骗局,传销人还大言不惭的说什么“产品不重要模式重要”,欺骗的模式而已。真正的连锁是为了降低采购成本,流通成本,一切依赖产品销售为核心,不是人拉人排排队分果果的游戏。相关行业网站为连锁经营协会。一切以销售产品的流通领域为主导,而不是人头人数的所谓消费主导。对直销来说,人际网络就是渠道,渠道本身是不赚钱的,而是通过这个渠道形成产品的流通,而达成多层次进而渠道所有人都会获利,其几何倍增的基础是商品的流通,不是人头的积累,流通产生附加值,人头只是单纯的赤裸裸的再分配,很直接的把你的钱拿到我的兜里,这不是经济行为。 

说辞十六:资本运作的名词理解 

关于资本运作的名词理解,资本运作不是一种模式,只是一种行为,建立在资本市场(股市、期货、债券、金融融资放贷等)上的一种商业行为,笼统称为资本运作,不是什么细化的经济模式。更不是什么拉人分钱的游戏。所谓资本运作,必须通过集中资本,在资本市场或者常态市场领域中投资,通过各种经营性手法赚取利润,并将利润返还给集资方,是一个正常的增值过程,运作流程和市场行为和经济密切相关,不是一个天天讲课来人就分钱的游戏,这种东西和资本几乎是没有瓜葛。至于民间资本,我想大部分人都应该记得“豆你玩,蒜你狠,猪肉涨价,油涨价”等等等等的行为,以温州民间资本为主体进行的这种期货市场以外的操作,才是真正的民间资本运作,其流程中体现的关键因素还是增值,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资本本质。传销里面天天讲课,都是为了约人留人发展人,这是增值还是诈骗游戏,应该很容易区分,每个正常进入过社会工作的人都具备这个常识,只是因为你被诱惑,魔术一样的传销手法让你信以为真。 

说辞十七:虚拟经济的名词 

关于虚拟经济的名词,传统的虚拟经济泛指对象,是针对建立在实业基础之上的资本市场的运作行为,而形成的金融性质经济,虚拟经济范畴绝大部分情况下泛指各种金融衍生品的市场行为。在某些场合中,互联网的眼球经济也被归结为虚拟经济之中。如果一定要说传销是虚拟经济的一种变异,也只能说传销人群所拉动的边际效益所导致的虚假繁荣,勉强算是虚拟经济。与传统范畴的虚拟经济性质不同,其区别主要在于传销的主体行为不具备生产、增值、流通等经济行为的特征,其本体只是一个再分配过程,更直接的的说就是诈骗,分钱,用一个欺骗性的模式分钱,并且不停用各种语言骗术掩饰骗局本质(所谓保密即欺骗)。 

说辞十八:行业拉动内需 

关于行业拉动内需,有人的地方就有市场,(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任何人群聚集的地方,都会因为这个人群存在,而发展相关基本产业,卖房子租房子,买菜,出租车,各种正常消费等等。消费是基于人的生存基础而存在,至于这个人群本身是做什么,干什么,并不是这些基本消费性因素决定其合理合法。反过来说,一群假冒伪劣产品制造基地,一群高污染企业,甚至一群无业游民天天在出租房吹牛、打牌、睡觉也会有这种拉动效应,只是没有人去关注这种人群的消费能力表现,能是一种经济行为吗?能是一种经济模式吗?那么管理这些事物的扫黄打非行为、打假处罚行为、环境治理行为都会是一种调控的管理方式吗?人再多,拉动内需再大,不代表这个人群本身所做的事情是对的,也不能证明是一种经济行为、是合理合法。这些所谓的内需,只是任何人都需要的一种正常的基本生存消费。传销人群所造就的消费,只是边际效益,不是本体本质,以消费、拉动内需作为传销本体的合理合法借口,这是没有社会认知的理解,是缺乏经济常识的表现。假设下,以此作为基本前提,哪大吃大喝大手大脚的消费,才是拉动效应扩大化的基本表现,是不是不应该限制消费,而应该鼓励花钱,相当一部分传销团伙都是限制消费节省开销,甚至大锅饭、吃素,禁止大吃大喝。 

说辞十九:民间资本富中国 

关于民间资本富中国相关说法,具体看中央2009年发布的开放民间资本三十六条。最近的温州民间资本高利贷崩盘,这是标准的民间资本行为,以及鄂尔多斯的集资性质民间资本行为,每一个民间资本行为必须依赖融资放贷这样的寻求利润最大化的升值操作,才是正本清源的资本运作本质行为,而不是所谓的拉动内需而自己主体用五级三阶制再分配的分钱行为,分钱只是分配过程,不是增值升值投资过程。消费是附带效益,不是本体升值行为。这一点需要注意主体与附带的区别,就能识别清楚什么是真正的民间资本和行业的资本运作,任何人数众多的群体,都有这种附带效应,附带效应不能决定群体所做事情是合法,如果依此作为合法或者立法的标准前提,那么人口众多的中国,会有太多匪夷所思的事情(譬如某些城市的*、二奶村之类的社会现象)。 

说辞二十:无店铺连锁销售是直销业前期表现形式 

关于无店铺连锁销售是直销业前期表现形式的说法,以及抵抗外企迎接WTO等说法,以及十六字方针的说法。直销已经立法,05年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可以自己查询当时历史。这个说法本身已经时过境迁,连直销这个目标都没看清楚,大部分生活在城市中的中国人,都知道安利、完美、天狮、新时代、三生、太阳神这些直销企业吧,还需要你嘴里说的那些连锁销售是打造直销的过渡阶段吗?这不是自己打自己耳光的说法吗。外企已经进来了,WTO早就签署了。十六字方针也是针对直销业立法开放之前的说法,目前已经没有存在基础,也时过境迁。直销传销两条例以及早期的传销暂行管理办法,是一个历史性因素,具体演变过程请百度搜索《由乱到治:中国直销业走过20年》,政府的阐释,清清楚楚尽在其中。 

WTO之前争取的时间,只是为了保护国内企业不受技术优势的外企冲击,行业基本是三无状态,无公司无产品无场地,说到这里又要绕圈子到虚拟经济上去,如何能解释完呢。 

说辞二十一:保险业,银行业使用五级三阶制 

关于保险业,银行业使用五级三阶制的说法,这里所说的五级三阶制,是正常企业管理框架,而不是分钱模式。注意区分管理模式和分钱模式,都是模式但是意义完全不同。行业里的五级三阶制是五个级别三个晋升阶段的对应分钱提成模式,而保险只是凑巧也是使用五个级别三个阶段的模式进行管理,奖金的分配模式和这个五级三阶制丝毫没有可比性,完全不同的百分比混为一谈。这里其实已经混淆了什么是‘制度’,如果有五个级别就能确定为五级三阶制,那我们在生活中可以找到很多类似的管理模式,甚至在扩大化一下六级三阶十级四阶等等。而且保险业是由保监会监督管理,而行业的操作只有自律没有监督,记住自律的意思就是没有第三方监督(即便是号称有监督也是凭空杜撰的资本运作办公室、西部办之类的空头支票)。如果以此作为五级三阶制符合经济或管理基础的论据,那类似*体制、国有企业等多层级管理是否更具先进性? 

在直销业中,依旧有个别的小公司在使用五级三阶制,而行业中的五级三阶制,仔细推敲经理同级补助12%的构成,就知道这个制度不是真实的五级三阶制,是个数字欺骗。如果数字计算能力比较强,自己可以在拿到的钱数中推敲计算出同级补助的谎言,其同级补助本来就在间接提成中体现,经理间接提成的所有相关计算都是数字欺骗,尤其针对10份、11份体系。21份以后淡化同级补助的收益计算,所以很多人没有察觉到这里,从最开始的收益计算,欺骗就已经开始进行。一般而言,比较对数字敏感精于计算的人,可以在计算中找到很多问题,尤其是二代三代经理状态下,大部分数字计算的欺骗都可以体现出来。比如很多行业人都知道大经理没有什么钱,只能靠小腿的发展拿钱,单线的三代经理是没有钱的,如果有也往往是一代出局的魔鬼体系,而相对11份体系来说,连经理收入都要重点保密,这是11份体系独有的第二次揭慌(单腿产生两个经理后,这个腿在600份之前没有钱拿),21份以上的二次揭慌是在六百份老总复制中进行,淡化这个操作。66份以上体系则是直接逾越过经理漏洞,除非特别精明的人才能自发察觉到机制性欺骗。 

说辞二十二:没有限制自由就不是传销 

关于没有限制自由就不是传销的说法,限制自由的传销在中国目前很多地方都少量存在,这种限制自由的行为只是一种拉人头的方法,并不是传销的本质所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对于媒体报道,往往习惯性的去关注那些博取眼球的恶性新闻措辞,时间长了以后就会形成一种思维惯性,认为限制自由、会议营销就是传销。这只是某些种类传销的一种表现形式。如同人的外衣,换了一套以后还是这个人,不能因为外衣的变化而推理人不同。如果仔细查看这些限制自由的传销种类,他们除了操作上(留人、讲课)有区别,所讲内容大意基本一致,绝大部分睡地铺限制自由的传销团伙,都是用五级三阶制,甚至广州周边城市存在的暴力传销,讲课中也是3800,收益计算业务洽谈等关键部分,都和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一样。关于法律中对传销的定义,参看《禁止传销条例》 

正面这个问题,传销导致的限制自由,触犯的法律是非法拘禁罪,不是传销罪。限制自由只是一些传销的表现方式,而不是本质。本质还是多层次计酬和拉人头本质,没有法律说限制自由和传销是挂钩的。媒体上宣传的有些限制自由的传销,也只是一种表象,搞清楚这个逻辑。男人是人,但是人不一定肯定就是男人。相关细节查询禁止传销条例和组织领导传销罪详文及司法解释。这个现象和行业带动消费是一回事情,都是附带的表象,不是本质,注意区分。 

说辞二十三:传销就肯定是金字塔 

关于行业是等腰梯形不是金字塔的说法,首先要明白什么是金字塔。1-3-9-27-81-243这样以三或者二的人数倍增形成参与层级关系的金字塔,这是媒体中所描述的金字塔。其次是需要了解金字塔只是一个形象比喻,并不是以此作为评价是否传销的法律标准,法律定义中并没有是否金字塔结构断定传销的定义,而是金字塔的多层级以及拉人头及虚构的收益来源。从逻辑关系上来说,传销肯定是金字塔,但是反过来金字塔并不一定是传销,因为大部分合法直销也是金字塔结构。用通俗的方式来解释这个逻辑关系,就如“男人是人,人不一定是男人”。另外需要注意的一个关键部分是,参与传销后所谓的级别保密,将上层金字塔顶部遮掩,从600份平台以下的级别看起来自然而然是等腰梯形,三角形遮住顶角自然变成等腰梯形,其实在传销课程中画图掩饰等腰梯形的时候,你可以从B级别以上就是水平线描述察觉,从E、D、C、几个级别可以顶B级别,为什么就不能顶*别?而变成水平线出局,只是对保密内容的一种掩饰。至于为什么要保密级别,则有五花八门的说辞来掩饰,要给他自己找理由太容易。不管他怎么说,保密级别的本质就是挡住了塔尖,识别清楚他们的语言陷阱,当你说你能不能看看上面到底是什么情况,则是“上去就知道了”“打工的能知道老板在做什么吗”之类的语言技巧回避问题本质。关于法律中对传销的定义,参看《禁止传销条例》,记住一点,没有任何传销会告诉你他是传销,肯定是用各种方式技巧掩饰自己的传销本质,只有这样才能拉到人搞钱。 

备注:本词条资料来源于资深传销研究人士易铁先生耗时一年半的呕心沥血之作——《南传(资本运作连锁销售)自助反洗脑流程总指导、素材库总索引》。该作总计几十万字,详细阐述了陷入传销的人如何自助反洗脑的方法。 

【责编: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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