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直销行业纳入督查范围
第一直销网
2017-09-04 15:44:00
0

QQ截图20170904154358.jpg

为排查药品流通行业与直销行业安全生产隐患,进一步加强两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甘肃省商务厅日前下发《关于做好药品流通行业直销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据《通知》,药品流通和直销两行业将纳入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对药品流通全过程及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对于省内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要求在仓储物流环节,重点检查设备设施稳定运行情况。

《通知》要求,甘肃省各市州商务局要将药品流通和直销两行业纳入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企业按照大检查的要求,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

对药品流通全过程及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

对于甘肃省内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在仓储物流环节,重点检查设备设施稳定运行情况,是否具有完善的防火、防鼠、防震、防洪、防液氨泄露等安全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冷库等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在产品促销环节,重点检查应急处置情况,是否对顾客流量进行必要的预估、预警,预先制定分流引导措施,是否具有详细的应急预案、防止拥挤踩踏的现场处置方案,是否严格规范经销商促销行为。

在直销培训环节,重点检查依法依规开展培训情况,培训内容、形式是否违反《直销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规定;是否存在人员过度聚集风险隐患;是否依法依规做好电梯安全、防火安全,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甘肃省各市州商务局将结合实际,主动配合安监、消防等部门,按照大检查的统一部署。重点排查经营高风险药品、特殊药品和容易导致事故药品的企业及其重点环节、重点流程、重点岗位。重点排查企业是否依法依规做好运输安全、储存安全、防火安全、促销活动安全等。同时,在前期督察检查的基础上,对存在隐患的直销企业或分支机构,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开展督查检查,巩固前期检查结果。

以下是通知全文:

关于做好药品流通行业直销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兰州新区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关于做好药品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商秩司函〔2017〕271号),《关于做好直销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商秩司函〔2017〕272号),及《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全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甘商务流通发〔2017〕294号)精神,排查药品流通行业与直销行业安全生产隐患,进一步加强两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各市州商务局要从确保国家政治安全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零容忍”的态度,按照从严从实从细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分工,配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把安全生产作为药品流通和直销两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业务处室专人管、负主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两行业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各市州商务局要指导督促药品流通和直销企业,分别依据《安全生产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直销管理条例》《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商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形成规范化、常态化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有效提升员工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三、自查自纠,整改落实

各市州商务局要将药品流通和直销两行业纳入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企业按照大检查的要求,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对药品流通全过程及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

对于省内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在仓储物流环节,重点检查设备设施稳定运行情况,是否具有完善的防火、防鼠、防震、防洪、防液氨泄露等安全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冷库等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在产品促销环节,重点检查应急处置情况,是否对顾客流量进行必要的预估、预警,预先制定分流引导措施,是否具有详细的应急预案、防止拥挤踩踏的现场处置方案,是否严格规范经销商促销行为。在直销培训环节,重点检查依法依规开展培训情况,培训内容、形式是否违反《直销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规定;是否存在人员过度聚集风险隐患;是否依法依规做好电梯安全、防火安全,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四、配合排查,治理隐患

各市州商务局要结合实际,主动配合安监、消防等部门,按照大检查的统一部署,根据两行业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重点隐患是否作做到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重点排查经营高风险药品、特殊药品和容易导致事故药品的企业及其重点环节、重点流程、重点岗位。重点排查企业是否依法依规做好运输安全、储存安全、防火安全、促销活动安全等。

各市州商务局要在前期督察检查的基础上,对存在隐患的直销企业或分支机构,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开展督查检查,巩固前期检查结果。

五、打牢基础,标本兼治

各市州商务局要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安排,积极指导企业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标本兼治。加强有关标准体系建设,以标准化促进行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尽快向辖内药品流通、直销企业传达贯彻本通知要求,指导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同时,将两行业作为大检查的重要领域,纳入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部署;将行业指导督促、自查排查相关工作情况,按照《全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统一要求在报送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的同时,报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责编:菲菲】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