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点名”通报,2018各地整治保健品市场乱象监管加码
第一直销网
2018-01-22 17: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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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保健品行业的市场规模在2016年时已经高达2644亿元,同比增长12%,相较于2012年的1171.48亿元,市场规模扩大了一倍。机构预期,到2020年时,我国保健品市场规模有望突破5000亿。

然而,近年来,通过亲情营销、洗脑营销、虚假广告、免费体检、礼品营销等形式推销“包治百病”的食品、保健品的现象,不仅引发较多消费投诉,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公布“2017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老年保健品位列第一。

“保健品”乱象已经让无数家庭深受其害,也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虽然其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对老年人关爱的缺位、看病难、卫生需求得不到及时满足等,但监管的缺失也是主因。终结“保健品”乱象已是势在必行、刻不容缓。新年伊始,多个部门和地区都对整治保健品乱象提出了新的要求。

中国最高检:重点关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下发《关于加大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级民行检察部门要加强食药领域公益案件线索摸排工作。重点关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挂牌督办的案件,从中发现案件线索。

通知明确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作为线索摸排工作的重点。要求重点关注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以及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违法行为,重点关注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违法行为,重点关注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重点关注食药监、质检等监管部门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问题监管方面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政违法行为。

在办理该领域的公益案件时,民事公益诉讼中要重点关注涉嫌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食品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广告代言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公益诉讼中要重点关注食药监、质检、工商、新闻出版广电管理等部门在监管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的情形。

湖北:保健品会销、网购产品须7天无理由退货

1月18日,《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议表决通过,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通过会议及讲座方式,推销保健品、欺诈老年消费者的问题比较突出。条例特别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广播、电话、邮购、会议或者讲座推介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经营者不得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办理退货手续,或者未退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视为经营者故意拖延、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法要求。

条例第第二十五条还规定: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在许可的范围、地点经营保健食品,宣传保健食品应当真实合法,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者治疗功能,不得以医疗机构、学术机构、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等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广东:为保健品非法会销举报提供100万奖励

2017年7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广东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10个部门迅速行动,经过半年左右的整治,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和会议营销典型案件。

广东省食药监局前不久通报,专项整治行动中全省共立案1316宗,结案632宗,移送公安机关案件8宗,公安机关立案5宗,涉案货值初步估计超过2亿。其中,“道山”案涉案货值约1.14亿元。

为了鼓励公众举报保健食品非法营销线索,广东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还出台了奖励方案,安排了100万元专项经费。四个月时间收到相关举报线索120条,目前已对其中22人共发放奖励6000元。

云南:建立保健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

近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云南省保健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全省保健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员管理工作,提升保健食品监管能力和水平。

根据《办法》,保健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员是指由云南省食药监局在全省保健食品监管队伍中选拔,经培训、考评合格,依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相关法规,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生产过程等进行检查的兼职人员。云南省食药监局在开展保健食品生产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等工作时,现场检查组应由2~3名检查员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应具有较为丰富的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工作经验和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受检生产企业所在地州(市)监管部门应委派一名观察员,配合开展检查。

沈阳:严打食品保健品标签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

1月15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去年以来,沈阳市政府组织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等10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

目前食药监局已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375家,其中检查直销、会销企业23家,检查企业网站48个。沈阳市工商局共监测主要媒体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广告104条、2031条次,对其中5条普通食品违法广告做出停止发布的处理。

沈阳市食药监局表示:今年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工作重点针对5种违法行为。即,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未经许可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虚假标注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西安:严打保健品非法会销和虚假宣传

2017年,西安市食药监局以打击保健食品会议非法营销和虚假宣传等专项整治为重点,落实保健品监管的“四有两责”,完善监管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理性消费,规范了保健品市场秩序。2017年以来,市食药监局要求各区县局对可能用于保健食品会议非法营销的宾馆、饭店、招待所、写字楼等投诉举报较多的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和集中治理。

为进一步净化保健食品市场,市食药监局年初印发《关于开展保健食品会议非法营销百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截至目前,打击保健食品会议非法营销专项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3528人次,车辆4976台次;张贴宣传警示24459份;检查发现会议营销189起,移送工商6起;责令整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39家;查处案件22件,罚没29.14万元。抽检保健食品7批次均合格。通过有效打击震慑了一些违法行为,同时也使公众对保健品的消费日益理性,为规范保健品市场打下了基础。

保健食品“坑老”营销十大手法

免费体检:以免费体检为名,检查报告中捏造指标不合格,怂恿消费者推销产品。

“专家”义诊:假冒专家或名医的名义,夸大病情,推销产品。

健康讲座:组织专题讲座,在讲座过程中夸大产品功效,现场推销产品或指定地点购买产品等。

免费旅游:组织老人家参加免费或低价旅游,参观工厂或听讲座,在过程中推销产品。

亲情营销:销售人员像子女一样对老年人嘘寒问暖,认作干爸干妈,通过建立亲密的联系来推销产品。

夸大功效:在产品推销过程中,打着高科技、传统秘方、专供特供等名号,或者伪造权威证明,夸大产品的功效和适用范围,高价推销。

饥饿营销:以数量有限、机会难得、量大优惠的措辞,诱骗老人家一次大量购买同一产品。

体验营销:在社区周边体验店,提供产品让老人家上门试用,聚集大量老人家,或者通过派发鸡蛋、油、米等小礼品,吸引老人家聚集,高价推销产品。

​雇托游说:招聘一群托,在销售人员推销产品时自我声称产品使用效果很好,或者对身边的朋友、亲戚游说。

江湖快销:商家承诺老人家先付钱购买产品,之后退钱,以滚雪球的方式让老人家逐次加大投入,最后撤场卷款潜逃。

【责编:ma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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