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工商通报保健品市场“会销”十大专案
第一直销网
2018-01-23 1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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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记者从宜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自“红盾春雷行动2018”开展以来,宜宾工商在全市展开了严厉打击夸大保健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及违规营销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针对近年保健品市场会议营销乱象,保健品销售存在较为严重的虚假宣传等问题,市工商局在“红盾春雷行动2018”中立足监管职能,主动作为,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保健品市场专项整治的要求,在全市展开了严厉打击夸大保健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及违规营销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为更好地帮助广大消费者进一步认清保健品市场会议营销乱象,辨别保健品销售虚假宣传,宜宾日报金江网特将我市工商近期查办的10件此类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案件一:根据老年消费者举报,翠屏区工商局出动多名执法人员对安阜某市场二楼当事人曾某的保健品经营场所进行了全面执法检查,现场调查发现该店涉嫌以卖保健品的方式非法集资,执法人员在其经营场所办公抽屉内发现了“刷流水”卖保健品的收款收据共计49张,以及现金19.6万元,涉及老年消费者32位,该局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证据固定。并责令当事人退还所有老人集资款项。随后经与现场查获的票据信息核对无误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及时将19.6万元一一退还给了32名老年消费者。该局在调查中还发现该店为买保健品老人办理的VIP卡上印有“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用语,该店还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销售商曾某系个体工商户,其行为涉嫌虚假宣传,目前该局已立案调查。

案件二:2018年1月8日,翠屏区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杨某的保健品经营部进行检查,该经营场所内墙上张贴一张广告牌,上面有“全世界瞩目的健康和美丽的替代疗法”等内容,杨某现场不能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其行为涉嫌虚假宣传,现已立案调查。

案件三:2018年1月9日,翠屏区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翠屏区某商贸公司保健品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其经营场所墙上张贴内容有“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和服务项目”字样和李克强头像的宣传广告画。该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的规定,现已立案调查。

案件四:2018年1月10日,翠屏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对李某的食品经营部进行检查,该经营场所墙上张贴一张宣传牌,上面有“2001年进入四川 2006年入驻宜宾 2008年搬迁至南岸信息论路矿泉街 2016打造居家养老平台 2013向四川抗癌协会捐赠120万元物资 2007年自主研发仙麦获得国家专利证书”等内容,李某现场不能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其行为涉嫌虚假宣传,现已立案调查。

案件五: 2017年12月4日,陈先生同时向宜宾市12345市民热线和县局电话投诉宜宾县双龙镇某电子产品经营部在宣传销售“红外线水晶玉石床垫”的过程中存在欺骗老年消费者行为,该局执法人员随即依法对该经营部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台上以投影仪播放PPT的形式向50余名老年消费者宣传“红外线水晶玉石床垫”具有:“储存能量、祛火、抗辐射、提高性功能、镇宅辟邪、转恶运;调节内分泌、促进血液循环、改善皮肤毛病、有益生殖系统健康,是最佳的保胎圣品;当红外线水晶玉石床温度达到33度,可以直接渗透皮肤及皮下组织;39度直接杀死细菌和病毒;42度至45度可以直接杀死癌细胞;长期使用防止心脑血管疾病的突发性猝死;针对风湿、类风湿、老寒腿有显著疗效。”的功效,当事人销售的“红外线水晶玉石床垫”进价为4000元/张,销售价为5980元/张。共接受消费者预订“红外线水晶玉石床垫”12张,已交付6张“红外线水晶玉石床垫”给消费者,收到2张货款,共计11960元,获利3960元。当事人宣传中使用绝对化用语,且不能提供PPT宣传内容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涉嫌虚假宣传,县局已立案调查。

案件六:查处当事人马某利用微信广告对销售的高电位治疗机(上海冠瑞医用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进行虚假宣传案。当事人为了吸引更多消费者注意,扩大产品销售量,在经营场所墙体张贴有扫描二维码即可加微信的广告。微信中 “星瑞仁家”版面里面的“星芯点灯”栏目中视频从4分36秒至6分02秒的内容是:“一个星瑞公司工作人员正在问一个高电位体验者,他们的问答如下:“问:阿姨,你好,请你是来自哪个地方?答:我是来自黄冈(音)地区,黄云(音)县。问:阿姨你贵姓呢?答:我姓王(音)三横一竖的王。问:阿姨你总共在我们这里做了多少天了?答:我总共做了七十多天了。问:七十多天你做了以后,你身体有哪些改善呢?答:有很多的方面改善了,我以前有糖尿病,已经有八年时间了,以前晚上起夜比较多,从做了这个高电位以后,起夜很少,每天晚上再多只有三次。再一个,我上面这个包(摸颈背部)吧,消失了,再个,我头上这个血管以前是相当疼的,现在做了半个月以后慢慢的改善了,现在不痛了。问:总结一下就是,后面的包消了,头这个血管也变得有些通了。答:对,通了,现在没有了,头不昏了。问:头不晕了?答:对,再个呢,我自己这个血压正常了,以前最高是190,现在正常了。问:以前血压190,现在正常了,以前做了同类似的产品没有?答:没有,以前你们的高电位没有做过,以前是做过红瑞(音)的,红瑞的做了没有你们这个高电位效果好。”当事人涉嫌通过微信视频对医疗器械疗效进行虚假宣传并诋毁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被县局立案查处。

案件七:查处辖区某红瑞电子体验中心涉嫌虚假宣传案。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某红瑞电子体验中心在宣传其销售的保健器械玉石床垫时,宣传的内容中有该玉石床垫具有治疗多种疾病功能的表述,涉嫌虚假宣传,执法人员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细致的提取,对涉案的相关产品和文件资料依法进行了扣押,对该经营户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经营户在该局调查处理期间停业整顿。

案件八:查处某保健经营部违法广告案。珙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珙县巡场某保健经营部在其营业场所内悬挂宣传广告,广告中除了对其代理产品的总公司的介绍外,还印有前国家领导人“温家宝”以及安徽省党政主要负责人照片。县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展开调查,进行现场检查取证。目前,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第九条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九:查处颜某嫌虚假宣传案。2017年12月30日,筠连县局接群众举报,称当事人颜某以虚假宣传的方式推销其所售产品“苗禾”牌“苗王五步王酒”。接举报后,执法人员随即联系当地食药、公安部门于,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的院坝内以播放的电影方式吸引聚集了数十名老年人推销产品。经查,当事人通过口头宣传、发放传单宣传的方式,对其所售的“苗禾”牌“苗王五步王酒”进行宣传推销,在宣传过程中宣称其所受产品具有“舒筋活血、改善睡眠、强身健体、有益健康”等功效,但当事人并不能提供该产品具有以上功效的相关证明。同时,当事人还在宣传推销活动上,邀请参加活动的老年人口述自己使用“苗禾”牌“苗王五步王酒”能够达到“治疗胃病、高血压、风湿、腿脚抽筋、排除毒素”等功效,以达到宣传推销的目的。此外,当事人所售产品外包装上包含“国家中医医药管理局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推荐产品”、“中国3.15消费者可信赖产品”等文字内容,当事人亦不能对以上可能影响消费者购买行为的荣誉、内容等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佐证材料。执法人员对现场摆放的“苗禾”牌“苗王五步王酒”进行了暂扣,并提请立案调查。目前,该案已调查终结,执法人员认定当事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涉嫌虚假宣传,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并提出处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建议。

案件十:筠连县工商局联合药监局查处会销违法案。2017年12月23日,筠连县工商局联合当地食品局执法,一举查获一户涉嫌从事无证经营食品和虚假宣传的窝点。经查,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武德乡新顺村从事食品经营。并以举办“健康保健”讲座现场为名吸引周围乡亲销售“苗王五步王酒”,所销售的“苗王五步王酒”每瓶售价达220元,所售产品外包装上宣传具备保健和治病功能。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和无证经营,执法人员对所销售剩余的19件“苗王五步王酒”和电脑、音响、投影仪等设备作了暂扣,目前,该案正进一步调查中。

【责编:dur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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