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释放宽进严管信号,强化直销事中、事后监管
第一直销网
2018-08-23 09: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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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直销网讯】  截至目前,商务部直销管理系统上公布的直销企业已经有91家,公示受理企业也有46家,据最新消息,超过20家公示受理企业目前已陆续收到申牌材料复核的通知,由此可见,直销牌照破百将是定局。

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国家对直销的监管工作也发生着变化。今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成立,加大了市场综合监管,这对于直销市场监管的改革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未来,直销监管将会是怎样的走向?

近年来国家针对直销释放的各项“利好”信号均指向四个字:“宽进严管”。也就是说,未来直销监管将会朝着“宽进、严管”走向发展。

“宽进”第一步:降低直销门槛

一直以来,直销“8000万元注册资本,2000万保证金”的“高门槛”把诸多想做直销的企业阻拦在门外,这与过去“资质严格,严谨审批”政策不无关系。但随着“宽进”政策的推进,2000万保证金制度、申牌企业资格等规定均出现变动。例如:

保证金制度有变的信号(上海市商委曾在回复申牌企业的函中有提及)。

2017年7月17日,上海市商委在给一家申牌企业(上海交大昂立生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回函中透露,商务部近期将发文重新梳理申牌工作,简化申牌的流程,并将2000万元保证金预先存缴制改为拿牌后存缴,这意味着,自2005年12月实施的保证金预先存缴制度将改为拿牌后存缴。作为企业申请直销牌照的最高门槛,该事项的改革将大大地缓解申牌企业的资金压力,为广大中小企业申请直销大开方便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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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贸区内取消了申牌企业必须有三年境外直销经验的规定。

今年1月9日,《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决定》对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自贸区执行《直销管理条例》进行暂时调整。“暂时停止实施外国投资者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的要求,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大大降低了外资直销公司进入中国的门槛。

“宽进”第二步:简政放权,减少审批流程

随着国家简政放权工作的不断推进,直销行业的各项审批制度也在“悄悄改变”:

保健品和直销产品已经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2016年7月1日《保健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保健品的注册时间从3年缩短到3个月,大大缩短了保健品的注册时间;同年9月开始,直销产品由审批制全部改为备案制,大大地简化了直销产品面世的流程,使直销公司在审批端不再受制于审批不及时和层级过于复杂。

超20家企业申牌材料复核,是2016年以来牌照审批最大规模的一次工作。

从今年7月初开始,申请直销牌照的公示受理企业中的20多家,陆续收到商务部要求提交申牌复核材料的通知,这一动作可以说是商务部对此前申牌相关进度的一次大梳理,更是“宽进严管”政策的探究。

国务院再推进取消一批行政审批许可,简化监管流程。

今年7月28日,国务院取消了1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值得注意的是,在取消这些审批的同时均增加了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措施。

比如,取消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后,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建设维护好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这些措施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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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直销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宽进”的同时必须“严管”。“宽进”是从体制上最大限度为市场主体松绑,释放其活力,而“严管”则是对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督管理,是维持市场的正常秩序的必须。

过去,直销监管模式侧重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手段不足、办法不多,亟须创新。而今,直销监管则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准入后的各个环节都变“严”。

市监总局直面行业难题,委托高校开展“国内外直销企业的计酬模式和奖金分配制度”课题研究。

今年8月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在宁夏银川参加直销企业保护消费者权益联盟第三届年会时提到,要“开展舆情监测,加强对直销市场问题和直销监管机制的研究”,委托高校开展“国内外直销企业的计酬模式和奖金分配制度”课题研究,委托地方工商机关开展直销案件办理指引课题研究,委托媒体开辟专栏,介绍直销案件、刊发案例点评。这项措施将对直销案件的查办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连续发布了7、8、9号文件。

2018年4月3日-2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陆续下发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意见》(7号文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8号文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查处以直销名义和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实施传销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9号文件)三份文件,未来一段时间,“打传规直”将作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一项重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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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直销企业的监管,从过去的粗放式监管,转入更加细化、高频率的监管。

​例如,要求直销企业规范经销商的宣传行为,不得夸大收益回报,不要鼓励直销员、经销商大量屯货。各地市场监管、工商部门均开展当地直销企业经营座谈会、联席会议、联系会议,有的地方甚至提出,要给直销企业“扯耳朵”。

从市监总局成立后的多个举动看,对于部分直销企业的违法违规案件,如有公众反映强烈的,涉及群体性事件、上访、信访,可能会从重、从速、从严查处。

加强对直销企业舆情事件进行监控。

2018年初下发了《对2017年涉及直销企业投诉举报和集体上访事件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机关约谈属地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指导直销企业加强内部管控,妥善处理投诉举报事项。据悉,今年3月,竞争执法局对2017年度举报投诉、公众留言和集体上访次数较多的8家直销企业进行了集体约谈,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消除风险隐患,坚守底线思维,不涉传、不涉金字塔欺诈、不涉群体事件。8家直销企业有7家提交了整改报告。

未来对于直销监管,强调的是“以结果为导向”、抓典型案例,并给出具体案例指导参考。

比如,今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第十批指导性案例中,就涉及部分传销、直销案件。涉案10亿元的“中宝投资”网络平台集资诈骗案和涉案1.5亿元的“金乔网商城网站”传销案,分别被作为“非法集资”和“非法传销”指导性案例进行了发布,作为各级司法参考。

强调在两个条例框架内,依照两个条例对直销行业进行监管,对于此前一些有模糊执法、边缘活动的行为,强调要按照两个条例的要求严格监管。例如,直销员与经销商身份的界定,直销业务与非直销业务的界定等。

市监总局成立以来,对包括化妆品、食品、保健食品等行业进行了大量飞行检查、不定期抽检,覆盖范围比过去都要大。对于直销企业,未来也极有可能引入此种监管方式。市场监管总局就2018年上半年市场环境形势答记者问时表示:市场主体的所有日常监管和检查都将纳入双随机抽查中,同时强调在商品质量抽检、重点领域市场秩序整治等专项工作中,要充分体现和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原则、理念,确保监管到位。

8月10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名认证的微信公众号“信州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发布了一则题为《[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定方案出台!》的文章,公布了今年3月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方案。其内设的机构——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将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此外,新设了信用监督管理、网络交易和监督管理等司局。在食品监管层面,“三定”方案分设五个司局掌管食品安全,在市场监管总局的27个司(局)中占了近1/5。特殊食品由原先的注册司“升级”为安全监督管理司,职责中增加了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对特殊食品风险进行研判等。保健品作为直销产品中的一大重要品类,加强食品监管,在一定程度上也规范了直销企业的经营生产。可见未来,各方对直销经营的监管力度将会不断加强。

另外,随着社会信用体系、企业信用体系的推进,会有越来越多的省份出台综合性地方信用立法、越来越多的部门和行业出台专门信用立法和规定,企业信用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将越来越被重视。据悉,目前23个省(区、市)将公示系统使用和涉企信息统一归集纳入本地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或政府督查事项。

从当前直销监管的形势来看,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现有两个条例存在一些亟待修订的内容,未来直销“宽进严管”与大环境的“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是高度一致的。因此,未来行业要顺利转型,发挥直销的优势,鼓励创业,就要大力推动两个条例修订。

【责编:sun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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