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健品存监管空白与灰色地带
第一直销网
2019-01-03 1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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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直销网讯】  一篇“癌症小女孩使用保健品治病”的文章把权健和它的保健品推到了风口浪尖。保健品行业的问题屡见不鲜,其中的监管难题也令人深思。目前在我国保健品的上市审批属于食品范畴,然而也是因此而催生了虚假宣传、传销乱象等诸多问题,政府频频出招,抽查、退出特殊食品监管等诸多方式,但依然不容乐观。

01保健品?食品?

在《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它阴影下的中国家庭》一文刷屏后,涉事公司天津权健于半夜发表了一份声明。指责撰写文章的“丁香园医生”搜集不实消息、诽谤中伤,要求其撤稿并道歉。“丁香园医生”也迅速回应,“不会删稿,对每一字负责,欢迎来告”。

当天下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电话营销行为管理的公告》,其中明确提出,保健食品经营者以电话形式进行保健食品营销和宣传时,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作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不得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也公开表示,该局注意到了相关媒体和公众对天津权健集团相关产品的质疑,目前正在核实相关情况。

事实上,当前我国并无关于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标准。公开资料显示,我国每年营养保健品的销售额超过2000亿元,其中,70%以上的保健食品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的现象。

原国家食药监督总局下发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显示,保健品是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我国将保健食品立法纳入食品范畴管理的做法很“独特”。澳大利亚将其放在药品内管理,允许宣称预防、辅助治疗等作用;美国、欧盟、加拿大则单独立法管理,美国叫膳食补充剂(Dietary Supplement),加拿大称天然健康产品(Natural Health Products),欧盟是食品补充剂(Food Supplement)。

“当时有些专家说保健食品应该按照食品管,保健食品这个概念没有存在的必要,更没有单独审批的必要,如果产品有保健功能,就应该放到药品里面去管。”一位参加过食品安全法征集意见的专家回忆道。最终结果是,保健食品的概念在法规中“模糊化了”。而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中,保健品也被划分到了食品一类,生产标准与一般食品行业几乎并无区别,唯一不同的是生产保健食品需要卫生部门审核认证。

​02监管难题

7月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宣布关于保健食品的重要文件《卫生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的通知》及《卫生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方法与评价准则的通知》失效。

上述文件作为现行功能性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的重要文件,其退出无疑将带来整个行业的大洗牌,而目前国内尚未有新文件出台替代该文件。广东省营养与健康产业协会理事长张咏认为,上述文件取消,可能是因为部门调整,完全取消的可能性不大,反倒是预计换发布主体的可能性较大。据张咏透露,此前主管保健食品的部门一度启动了保健食品的评估,大的方向是取消蓝帽子的审批方式。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保健品行业监管的最大问题就是保健产品数量庞大,监管过程很难做到精细审查。目前施行的《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规定,证明食品的保健功能,需要进行专家的评审。然而专家的评审只需通过提交材料进行理论分析,并不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验证。

2017年原国家食药监督总局对外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曾建议对于保健品上市审批,以备案为主、注册审批为辅。这意味着保健品入市的关卡可能又少了一道。

此外,多头管理使得保健品的质量监管也存在一定难度。目前,我国保健食品广告证明主要由工商部门管理,发布前不经食品卫生部门审查,广告发布后,抽验的权力在卫生部有关部门,但执法权在工商部门。

“夸大功效”、“治疗疾病”、“非法添加”……这是保健食品历年来存在的乱象,而在医学界眼中,“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是多年来的共识。专家认为,由于保健食品诞生的年限不长,而且在国内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大多数功能食品所含的生理活性成分仍然在研究之中,作用效果如何、摄入多少有益等还未有定论。

03假直销们的偏爱

保健品行业的监管不明也便利了假直销们的发展。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和商务部、工商总局2005年第72号公告,直销企业的产品范围包括:化妆品、保健食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等5类。

合法直销的具体定义也有例可循。根据国务院发布直销管理条例,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而权健的产品销售,超过了其规定的地域范围。

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中心人士表示:“保健食品,必须在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系统上备案才能进行直销,不然这些产品是不能以直销模式销售,直销是无店铺模式,所以直销未备案的产品就是违法的。如果发现直销未备案产品,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监管部门投诉。”

资深反传销人士李旭认为:“从权健模式以及运作方式来看,权健的模式类传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传销法》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

此外,根据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网站披露的《直销管理条例》,直销企业的监督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完成,不过双方的分工不同。其中,商务主管部门拥有吊销直销企业经营资质的决定权,但它的定位是信息公布平台,主要职责是跟踪直销企业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布信息和数据审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则负责直销企业的整改、没收收入、吊销分支机构执照、罚款,对直销企业是否进行日常监督并没有明确规定。

【责编:佟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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