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保健食品行业监管重点:高压整治与推进改革并行
第一直销网
2019-06-18 17: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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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直销网讯】  6月14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了《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值得注意的是,“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位列其中。

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

第一直销网以为,从通知中提到的保健食品安全标准、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保健品注册备案改革等多个方面来看,保健食品行业即将跨入一个新的监管时代。

完善安全标准管理制度

通知显示,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第一条就是“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要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组建新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制修订一批产业发展和监管急需的食品安全基础标准、产品标准、配套检验方法标准。


近半年来,关于保健食品安全标准的征求意见稿陆续公布。

为了有序加快推进《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制修订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就多次发布了相关文件。

4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征求意见稿)》、《保健食品用菌种致病性评价程序(征求意见稿)》。

6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卫生学理化检验规范(征求意见稿)》,该规范给出了二十五种功效成分和标志性成分检验方法,涉及了高效液相色谱、气相色谱等分析方法。

值得关注地是,4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保健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征求意见稿)>等意见的公告》中强调,“此后检验机构受理的以《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为检验依据的检验(试验)报告,已不能作为保健食品注册的技术审评依据。”

这意味着,《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已被宣布取消,在新的评价方法没有公布前,大量的功能产品已不具备检验依据,无法进行申报。同时,这也在释放一个积极的信号,即新的《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将在不久后出台,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将跨入一个新的阶段。

​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通知中指出,要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内容包括强化企业生产过程记录核查,落实从原料入厂、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运输销售全过程管理,建立追溯体系。与此同时,要重点运用大数据技术等建立重点食品追溯协作平台。

这里所说的食品生产企业当然也包括保健食品企业。就目前来看,保健食品追溯体系仍处在建设之中。

保健食品追溯体系,是指通过一维码、二维码、RFID无线射频电子标签等载体,对单个产品赋予身份编码信息,确保产品整个生命周期过程的透明化。

保健食品追溯体系的建设早在2012年前后就被提出,但后续进展却十分缓慢。

2012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提出,计划用将近3年的时间,建成包括国家、省、市、县的4级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电子追溯系统。

至今,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在仅在部分地区试行、实践。

2013年末,辽宁省着手建立保健食品可追溯体系,这套保健食品追溯体系既包括货品信息,也包含经营单位信息。此前,辽宁已在全省范围建设完成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销台账制度。

今年1月,北京市市市场监管局要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建立产品追溯制度。

某第三方食品追溯平台负责人表示,保健食品若实现了全程可追溯,就可保证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避免了食品生产商夸大宣传,一旦保健品出现问题,也可以方便快捷找出问题源头,避免危险扩大化。

​推进保健食品注册备案改革

通知提出,要简化市场准入审批流程,探索推行“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推进保健食品注册备案改革。

保健食品注册备案改革是近年来保健食品监管的重中之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中就明确要求,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和推进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双轨运行。

关于“自主声明”,监管层也早有提及。今年3月11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说,要加强科普宣传,改革现在的保健品注册制度,更多的由企业自我声明、自我承诺,实事求是,不能夸大。将来的改革目标就是扩大企业自我声明的范围,产品对身体有什么样的好处,由市场来检验。对于保健品不能夸大宣传,对出现的问题造成的危害,要依法进行惩处。

张茅所说成为了保健食品监管模式改革的先声,而通知则表明了保健食品注册制度的改革将会加快探索推行的步伐。

与此同时,通知指出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探索“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和飞行检查有机结合监管模式,对新业态、新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在保健食品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已经落地,而后两种监管模式仍处在试水阶段。

重点检查则只在少数地区某个时间段实行,不具有长期性。比如,今年3月,北京市民政局印发《北京市整治养老行业“保健”市场乱象,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方案》,重点检查老年人常用的保健品。

针对保健食品领域的飞行检查,近几年在广东省、浙江省、海南省、江西省等地已开始实行。

若在保健食品领域实行“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和飞行检查有机结合的监管模式,将促进保健食品领域走向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阶段。

违法者或将面临终身禁业

通知还指出,加快完善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以及加快制定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通过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严肃追究故意和恶意违法者的民事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地是,在保健食品领域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威胁到民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所以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打击违法者的气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通知中明确要求对食品安全犯罪进行高压的打击态势,即对违法行为“处罚到人”。

之前,在众多的保健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中,大多以罚没款为处罚措施。但此次通知要求“依法严厉处罚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严格落实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等惩戒措施。”

这就把法律之剑悬在企业领导人头上,再次明确了企业负责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警戒相关经营者:要合法合规经营,否则一旦违法,再也不是交罚款就能了事了,不仅会面临着民事、刑事的追责,还可能被终身禁业,不得再从事保健食品领域的相关工作。

【责编:日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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