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了!逐句解读《国家市监总局开展<直销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新闻
第一直销网
2023-08-17 12: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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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直销网讯】8月15日下午4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市说新语”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开展

众所期盼的直销修例,这次终于——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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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关于此次修订立法具体会修订哪些地方呢?这次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这条新闻透露出了许多信息,倍增科学技术研究院逐句为大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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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至11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直销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在京开展,有两个重点值得关注。

第一,此次修订立法调研活动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

第二,“修订立法调研”是一种含糊的说法,是修订条例,还是立法呢?如果只是针对《直销管理条例》进行修订,那么“修订调研”的表述就更精准。但是如果只是修订条例,那么就没有必要提出“立法”的字眼。所以,是修订条例,还是进行立法,可能还需要依据调研的结果而判定。

来自11个省、市市场监管部门执法骨干及业内知名法律专家参加本次立法调研活动,对直销监管核心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目前,全国89家直销企业分布在21个省或直辖市内,但这次只有11个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参与,并不是全部都参与了此次调研活动,大概率是直销市场较为发达的省市参与了其中。

另外,此次参与的主体,包括省、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骨干,以及业内知名法律专家,这说明总局综合考虑了不同层级执法的实际,也充分吸收法律界的意见。

关于直销监管的核心问题,则是在这则新闻的后续部分进行了更详细的阐述。

现行《直销管理条例》自2005年12月1日施行至今已18年。18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环境、消费环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随着互联网领域移动支付、5G技术、直播带货等的飞速发展,使直销市场高质量发展面临新的变化,《直销管理条例》修订迫在眉睫。

虽然是介绍直销修例的背景,但是也透露出了许多信息。

“我国社会经济环境、消费环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比如说,在政策方面的变化,像“健康中国”“美丽中国”“建立统一大市场”的提出等等,前两者需要直销行业发挥助力作用,而对于后者,现行的直销管理条例的一些条文则与其精神相悖。

“特别是随着互联网领域移动支付、5G技术、直播带货等的飞速发展”。毫无疑问,大家会想到这几年持续陆续登场的微商、社交电商、直播等新业态,它们运用了直销模式,却不能被纳入直销管理条例管理范畴之内。所以,这次修例立法是否会把社交电商、直播这些运用了直销模式的新业态纳入管理当中,也特别值得关注和期待。

直销行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促消费、增就业、稳外资、保主体以及建设“健康中国”“美丽中国”等方面有着独特优势。

这是市场监管总局对直销行业价值的肯定。

但是从措辞当中,可以看出总局的谨慎。它强调的直销行业在“在促消费、增就业、稳外资、保主体以及建设‘健康中国’‘美丽中国’等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而不是说“作出了什么样的贡献”。

这种谨慎的态度,可能不仅仅是只针对现有的89家获牌直销企业(其中还有近20家企业暂停直销业务)而言的。如果仅仅是89家企业,要想在上述方面发挥优势,其能量也很微弱。所以,我们猜测这一表述,可能是针对更广泛的直销模式(包括所有运用了直销模式的企业)而言,而不仅仅只限于89家直销企业的直销行业。

此次条例修订,将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的原则,力求保护创新发展与完善治理规则均衡,回归直销机制和简化直销监管协同,发挥直销优势与控制经营风险并举。

这是修例立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的原则”。第一,红线不能突破。第二,将引导直销行业走向健康发展。
“力求保护创新发展与完善治理规则均衡”。我们认为,这里所说的“保护创新发展”并不是指制度或模式的创新发展,而是指直销企业可以借助“互联网领域移动支付、5G技术、直播带货”等新技术进行数字化创新以及科研创新等。

“完善治理规则均衡”,这不禁让人联想到前不久江苏省直销企业联盟的成立,以及更早些时候的京津冀五地探索出的打击传销区域执法联防联动的模式。未来,直销企业协会可能会在行业治理上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和价值,而联防联动的执法机制也会进一步肃清阻碍直销行业健康发展的障碍。

“回归直销机制和简化直销监管协同”。“回归直销机制”这句话最让人浮想联翩,直指中国直销行业最核心的问题——是否会开放“多层次直销”?或者是带有限制条件的开放“多层次直销”?

“简化直销监管”涉及的方面则可能多,比如说产品范围、跨区域经营、会议报备等等。

涉及“简化直销监管”最核心的问题在于,会不会简化企业获得直销牌照的审批流程?要知道过去企业想要获得直销牌照极其艰难,不少企业甘愿花费数百万元请咨询机构来辅助做申牌工作。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直销行业发展最大的限制因素就在于牌照的审批,如果能够简化这一方面,那么直销行业毫无疑问将会迎来一个前所未有的大爆发。

一方面,支持直销企业创新发展,改变现行条件下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不合理制度,进一步激发直销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培育世界级直销企业。

这是对上述原则的进一步解读。

一方面承认了现行的管理条例的某些条款与市场经济规律不相符、不合理,另一方面也表达了总局将鼓励直销企业进行创新、激发活力的态度,甚至鼓励中国直销企业能够走向世界,成为“世界级直销企业”。

“世界级直销企业”,这应该是主管部门首次采用这样的表述,格外值得关注。

另一方面,建立适应直销行业特点的监管制度和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措施,防止出现欺诈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稳定。

依旧是对上述原则的解读。但是这里表达了一层意思是,修订立法之后的条例或法律,将会是基于直销行业市场实际基础之上的、具有极强的行业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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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截图

另外,在监管重点上,这次的表述中并没有提及“传销”,而是提及了“防止出现欺诈行为”。“传销”是笼罩在直销企业头上最大的阴影,直销行业要行走在阳光之下,那么就必须驱除掉“传销”的阴影。“传销”的本质也是欺诈,而此前业界也曾讨论过,“组织领导传销罪”是否归于“诈骗罪”之中。这种表述就非常值得玩味了,在这方面是否会有一个大改变,是非常值得期待的一件事。

【责编:非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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