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查处微信传销案,24人卷入传销“朋友圈”
台州日报
2015-11-26 10:55:00
0

d35eacca73e51a937a.jpg

【第一直销网讯】  昨日,记者从台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临海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一起利用微信朋友圈进行网络传销的大案。

经调查,涉案当事人王某开展网络营销过程中,采取多层网络、发展下线、团队计酬的方式销售产品,先后有24人卷入这一传销“朋友圈”,涉及金额数20多万元。日前,市场监管部门已要求王某立即改正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朋友圈营销成了传销

王某是临海人,一次偶然机会,他发现了山东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微信营销。营销推广中写明,凡是一次性购买该公司3980元产品就成为公司金会员,一次性购买7960元产品就成为白金会员。金会员和白金会员可以微信中分别开设金微店和白金微店。

该公司还规定,成为金会员或者白金会员后推荐别人发展成新的金会员或者白金会员可以享受两种奖励:一是培育奖。成为会员后推荐发展新金会员和新白金会员,各按一定比例提成。上级会员均可获得下面几代会员的培育提成奖。二是团队奖。会员发展下面10代会员,可以获取该10代所有人销售业绩的5%奖励。

今年3月份,王某向该公司购买了价值7960元产品,分别是10盒“莲之养生态型女士健康保养品”和5盒“莲之养生态型男士健康保养品”。王某因此获得了白金会员资格,并开设了微店,成为临海地区的总代理,发展其下级微店。

王某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销售上述“莲之养”卫生用品,在经营过程中,王某按照公司规定积极将其顾客发展成为公司会员,指导这些会员继续发展下线会员。

截至7月8日案发时,王某直接或间接介绍发展了6代共24名会员,这些会员之间形成了上下线的多层级关系。王某则通过这些会员,销售了“莲之养”卫生用品总计23万多元。

市场监管局办案人员通过调查取证认定,王某通过朋友圈发展下级微店会员,与会员之间形成了上下线、多层关系,而且以下线会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会员奖金,牟取“培育奖”和“团队奖”,其行为符合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团队计酬”式传销行为。

警惕朋友圈传销陷阱

市市场监管局公平交易处负责人介绍,当前传销手段花样不断翻新,网络传销是在微信、微商平台上从事传销活动,采取的手段是夸大宣传、炫耀致富,比如鼓吹微信营销月入数十万元、一年内可以买豪车等,诱骗的都是“朋友圈”里的亲朋好友。

微信中疑似传销的营销模式普遍采用具有以下特征的分级代理制度:一是做代理无需加盟费用,直接购买货物就可以成为销售代理;二是品牌代理有多个层级,拿货越多,层级越高,而最高等级的代理商则需要一次拿货数万元以上;三是成为代理后,就可以发展次级代理,也就是俗称的下线。每个层级的代理拿货价格不同,赚层级差价得到的收入要远高于直接销售,越高级别的代理依靠发展下级代理获得的收入越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要注意识别微信中营销模式,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两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一是让你交纳一定资金或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获得加入资格,即“交入门费”;二是让你发展他人加入其中,形成上下线的层级关系,并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所交纳的资金或者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也就是“拉人头”。

【责编:十一】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