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黑茶当幌子发展传销30人
潇湘晨报
2016-02-29 1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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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直销网讯】  打着销售黑茶的幌子,其实是吸引会员,骗取财物,进行传销活动。近日,隆回县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该传销组织3名头目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至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罚金。

2013年3月至8月1日期间,以邹贵为组织、领导者,黄强、龙飞(均为化名)为骨干的传销团伙,在隆回等地以加入湖南金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安化黑茶为幌子,采用传销经营模式吸引会员。

此外,他们还有级别之分,由低到高的顺序组成主任、高级主任、经理、高级经理、一星董事至五星董事等。过程中,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人员参加,骗取财物。

邹贵3人以位于隆回县桃洪镇的一处黑茶店面为据点,积极发展会员,收取加盟费用。其间,共发展了下线30人,非法吸收传销资金几十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邹贵3人的行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共同犯罪中,三人均起主要作用,为主犯。据此,作出了如上判决。 记者刘双通讯员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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