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零售经济网讯】“从目前直播电商市场的热度可以预见,2020年的成交总额超过万亿是大概率事件。”全国人大代表张兆安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今年带来了一份关于大力发展直播电商、释放消费潜力的建议。“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直播电商将会直接推动消费增长,带来巨大的销售增量。”
在我国,直播电商新模式起源于2016年,当年淘宝直播开通,快手和抖音也分别于2017年和2018年开始尝试直播电商业务。2020年以来,直播电商呈现出井喷之势。来自商务部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电商直播超过400万场。
张兆安认为,直播电商能优化电商生态,大幅降低小商户进入市场的成本。大量原先买不起流量的小商户通过转型直播电商加入了市场竞争,通过直播带货,大山深处的村民也能把“小木耳”做成“大产业”。
“当前,随着国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世界经济贸易增长受到严重冲击,必须立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来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稳定经济增长。推动线上新型消费发展,实现线上线下相融合,对提振经济动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张兆安建议政府部门与电商平台共同为直播经济涵养良好生态,推动直播电商健康稳定发展,并以此为突破口带动更多消费增长。
他建议政府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直播平台应携手建立直播电商的自律机制,一方面向能力不足的小直播电商提供合规支持,另一方面要制定出台法规规章明确职业主播带货行为的连带责任,强化其合规自律意识。
“直播电商是新模式,对直播电商的监管也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多是针对基于公域流量的传统模式做出的规定,在对基于私域流量的直播电商监管就存在适用性问题。又如,对直播带货的有效监管手段也非常缺乏。仅2019年‘双十一’当天,淘宝上就有十万场直播带货,依靠传统的监管方法肯定无济于事。”张兆安建议立法机关对法律适用问题尽快做出解释或调整,建议监管部门采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发直播带货的违法违规行为监测系统,从而构建有效的直播带货监管机制。
张兆安还建议,建立直播经济的公平机制。
一是职业直播对消费者要公平。例如,有些职业主播打的是C2B的旗号,做的是B2C的事。一方面以消费者代理人身份推荐商品,另一方面又作为企业代理人收取佣金。
二是直播平台对直播电商要公平。例如,有的直播平台采用算法推荐取代社交分享,算法的公平性就很关键。
三是直播电商作为新通路模式与其他通路模式的竞争要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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