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微商的从业故事:新身份、新挑战、新机遇
工人日报
2020-08-18 10: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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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零售经济网讯】如今,无论是兼职还是全职,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把微商作为自己的职业选择,其中不乏很多高学历人群。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微商代购等正式被纳入监管。电商法出台后,微商行业发生了哪些变化?对此,工人日报记者通过采访一位从事微商多年的从业者,解开新形势下微商这一职业的生存现状和发展方向。

新身份:电子商务经营者

电商法对包括个人在内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行为给予了规范。那么,什么是“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商法对此进行了明确定义:即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这意味着,微商、代购等被赋予了新身份——“电子商务经营者”。

“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自己做的事情得到了国家认可,感觉更‘高大上’了。”29岁的张明苑笑着说。

张明苑在读硕士时开始从事微商,一边上学,一边兼职卖货。靠着一股灵活劲儿,在校期间她微信里积攒了5000多个客户,一个月能有近1万元的收入。“刚开始做微商,是把它当作一场挑战自己的冒险,没想到能挣多少钱。”她说。

硕士毕业后,她来到北京,成为了一名互联网公司的白领,月薪八千元,但她仍兼职做着微商。渐渐地,她萌生了全职做微商的想法。“我的父母希望我能找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但我更渴望自由,能安排自己的生活,我觉得微商很适合我。”

考虑再三,她放弃了稳定的白领工作,成为一名全职微商。“虽然父母和朋友反对我全职干,但我知道那是他们不了解这个行业,对微商有偏见。”张明苑说,她一定会证明自己的选择是对的。

如今,作为一名电子商务经营者,张明苑的动力更足了,在在追求梦想的路上不断前进。

新挑战:被纳入监管范围

电商法明确,从事个人代购、微商也需登记和纳税,删差评刷好评面临罚款,捆绑搭售必须明示。电商法的落地实施减少了微商的刷屏现象和虚假宣传。

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为张明苑这样的微商人群带来了挑战。

“朋友圈被一些微商广告刷屏,造成视觉污染不说,有的卖的还是仿冒和三无产品,这不但一种违法生意,还会影响微商这个行业的发展。”张明苑说,电商法实施后,她“升级”了自己的推广方式。“我发广告节制很多,几天发一次,文案、图片是精心制作的原创,从不复制素材库里的东西,选产品会选一些人们耳熟能详的品牌。”

张明苑介绍,她代理的产品中有“优艾”“Yamii”等本土品牌。优艾是她第一个代理的品牌,该品牌在国内有2000多家实体店,由公司统一纳税,她主要负责经营内衣、内裤、外套等产品,每卖出一件产品,她能获得商品价值一半左右的收益。而加入优艾需要一次性交付1万元至4万元不等的产品费,签署合同,每次签署期长为一年。

张明苑小心翼翼不触碰微信的规则“红线”。“悉心运营朋友圈是我长期维持的个人特色,比起强推卖货的传统微商,好友接受度更高,信任感也更强。”张明苑透露,如果添加好友时显示“对方通过群聊添加”,意味着可能是对方用的第三方外挂,在完全不认识的情况下,群发好友申请,这种操作俗称“爆粉”,目前微信已经出台了禁止政策。“我更加希望我的客户是通过我的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平台,被我的时尚品味和观点所吸引,主动添加我微信好友。”

据了解,近年来,一些电商品牌获客乏力后,其中部分采取了微信代理的模式,网红、博主、高学历的人群都被吸引了进来。虽然微信常常对微商号和其营销手段进行封号和清理,但微信还增加了一个可供微商发布产品的入口——好物圈,后更名为“微信圈子”。

新机遇:现在的玩法更高级

在做微商的路上,张明苑经历过很多起起伏伏和无能为力,她都挺了过来。一开始囤货卖不出去时,她恐惧过;有的客户谈了很久,最后却没有下单;为了业绩,一遍又一遍加陌生人时,她绝望过。“当你经历过那些伤心难过的事后,你会发现,你比自己想象中更强大,我渐渐成为了一名能够独当一面的微商人,一如既往地和生活对抗,有时,我真想抱抱镜子里的自己,摸摸头对自己说,谢谢你,辛苦了。”

如今,在努力经营下,她的微商“事业”逐渐做出了名堂,有时一笔批发订单的价值能就达到1万元。做了2年代理,她的收入从开始每个月收入1万元左右,到现在每个月7万元到10万元不等,她还在国贸附近租了一间月租金1万元的公寓,给自己买了车。“虽然看起来很风光,但背后的艰辛只有自己知道。”

张明苑说,工作虽然自由,但却并不清闲;工作事项并不繁杂,但却十分琐碎。她大部分时间都是用来维护客户、和代理沟通,常常忙到凌晨2点才能睡觉,每顿饭的时间不超过10分钟,快到而立之年的她至今仍然单身,“没时间谈恋爱”。

对于微商,张明苑有了更多理解。对于“微商”这个词,张明苑认为,其并不一定等同于“在微信做电商”。“微商是把自己作为一个创业单位,利用互联网对产品进行推广获利,不仅仅是卖实体商品,卖虚拟产品、销售自己的才华,也可以被称为微商,比如那些通过网络卖保险、做自媒体、做在线心理咨询的人等等。”

“以前,有的人讨厌微商是因为他们卖的产品差,盲目刷屏,给朋友圈造成污染,甚至带有传销色彩,利用身边的人卖货‘杀熟’,分销压货,无底线发展下线,但现在的微商更高级,玩法也对用户更友好,特别是在电商法实施以后。”张明苑大胆预测,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互联网继续助推个体崛起,微商会慢慢打散传统的经销商、电商、甚至是大集团,公司制的雇佣关系会瓦解,每个人都能自己当老板,每个人都有打造个人品牌的机会。

【责编:阿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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