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6年度影响中国直销行业的9大新政
直销百科网
2016-12-28 18: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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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直销网讯】  2016年中,政府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数项与直销行业息息相关的新政。总体而言,2016年的新政还是延续了过去两年中的趋势,审批与经营逐步放宽,监管日趋严厉。对准备进入直销业的公司而言,特别是外资,门槛、时间成本、经营风险都在降低。对于获牌企业而言,规范经营的要求与惩罚力度都在提高。

与直销行业有关联度的制药、会销类企业,最近两年也遭遇史上最严监管,再加上传统经济下行趋势未得到根本改变,未来两三年中,还会有更多传统企业转型直销。

直销产品范围扩增,家用电器品类加入

2016年3月25日,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直销产品范围首次进行了调整,新增“家用电器”这一类直销产品。于行业而言,产品类别的扩增,无疑给直销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对诸如福维克这样以家电为主打产品的企业而言,更是一个利好消息。此外,直销产品类别的扩增,也催生了直销企业与家电企业的“跨界联合”。政策出台一月之后,安利便与美的合作,共同打造了一款多功能电磁炉。同时,隆力奇也在着手研发家电产品。

外资准入资格放宽,四大地区暂停3年境外经验要求

7月1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目录第50条显示,国务院对《直销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所调整,调整内容为“暂时停止实施外国投资者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的要求,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调整范围仅限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实验区。

此项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外资直销企业准入门槛降低。这对于想要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直销企业而言,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还需注意的是,《决定》的实施可能还会引发内资企业收购外资公司,或在海外成立公司后,再回国申请直销牌照的案例出现。相对于内资企业申牌,要求有5年以上从业资质,海外成立公司再回国申牌,从时间成本来讲更为便利。

信息虚假误导未报备或将吊销直销牌照

2016年10月18日,商务部发布《关于直销产品和直销培训员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抽查中发现直销企业未报备信息或报备信息存在虚假、误导,或社会公众反映上述问题经查证属实的,情节严重者,报请商务部依法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这是政府引导直销规范化发展的又一措施。

保健品贴牌生产全面叫停,备案主体必须是生产企业

酝酿已久的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制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出台。新规中明确表示,备案主体必须是生产企业,不允许保健品贴牌生产。同一企业不得使用同一配方注册或者备案不同名称的保健食品,不得使用同一名称注册或者备案不同配方的保健食品。

这条新规除了对保健品行业存在影响以外,对涉及该领域的诸多直销企业也将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我们知道,中国直销企业中,大部分企业都有涉足保健品领域,甚至保健品产品占领了直销行业的绝大一壁江山。一位行业专家表示,有些直销企业,特别是尚在申请直销牌照的准直销企业有不少通过代工在做保健品。保健食品一旦停止代工,或将倒逼直销企业并购代工厂的品牌。

腾讯出击多级分销,三级以上分销被禁止

9月,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关于整顿新型多级分销欺诈行为”的公告。公告表示,一经发现实施多级分销欺诈的行为,将对此类账号进行限制部分功能直至永久封号的处理,并且有权拒绝再向该运营主体提供服务。同时,微信公众平台关闭了一批具有传销和欺诈性质的公众账号。这将对已泛滥成灾,频频为人诟病的微信三级分销而言将起到极大的遏制作用。

多地加强会议营销监管或逼会销企业转型潮

针对保健品会议营销的不规范行为,广东省于2016年8月出台加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的指导意见。其中值得关注的有两点:一是规范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的主体资格,必须取得“保健食品销售”的经营许可;二是在许可证中核准的法定经营场所可开展营销活动,而在其他场所可以进行合法宣称,但不得进行现场销售。这无疑是为会销企业戴上了紧箍咒。

更让会销企业感到岌岌可危的是,4月,湖北举行《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时,草案关于禁止会议或讲座现场销售保健品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规定,成为多名陈述人发言的重点。如若此条规定实施,这将对会销企业依赖的现场销售造成重大影响,或逼会销企业转型。此前,已有不少会销企业转型直销。

养生类节目遭遇“三严禁”,广告形式受限

2016年8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通知。通知要求,养生类节目只能由电台电视台策划制作,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严格医疗养生类节目备案管理,未经备案的医疗养生类节目一律不得播出。同时还要求,医疗养生类节目聘请医学、营养等专家作为嘉宾的,该嘉宾必须具备国家认定的相应执业资质和相应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并在节目中据实提示。医疗养生类节目主持人须取得播音员主持人执业资质,依法持证上岗。

此外,通知提出“三个严禁”:严禁以介绍医疗、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直接或间接发布广告、推销商品和服务;严禁直接或间接宣传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美容等企业、产品或服务;严禁节目中间以包括“栏目热线”以及二维码等在内的任何形式,宣传或提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

化妆品业门槛提高,需要取得两证合一

2013年10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对化妆品审批和监管政策进行调整。按照《通知》要求,此前通用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两项行政许可整合为一项,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核发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根据规定,2017年1月1日起,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化妆品企业一律不得生产。

对于涉猎化妆品领域的直销企业而言,在今年内完成两证合一的申请,将是重中之重的大事。

跨境电商实施新政,“海购”门槛提高

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3月24日发布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策,自2016年4月8日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三部门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

根据一些机构的测算,经过这次税收调整,母婴、食品、保健品类税负会有所增加,化妆品、电器类根据价格不同,税负有升有降。

【责编:非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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