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多部门联手严防传销及非法网贷进校园
第一直销网
2017-10-16 08: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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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身陷非法“校园贷”或传销陷阱,一些大学生从欠债数千元,很快“驴打滚”滚成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致使还款金额成为贷款学生无法承受的“天文数字”。而一些非法“校园贷”网络平台为了逼债,会对大学生采取拍裸照、威逼利诱、非法拘禁等手段,轻则影响学业、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重则让一些大学生走上不归路。

诸如此类的案例在大学校园里时有发生。为增强大学生的理性消费观,提高大学生防范金融诈骗的意识和人身财产安全自我保护能力,近日,由云南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工商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云南省综治办、中国银监会云南银监局协办的“防止传销及非法网贷进校园,积极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主题宣传活动走进云南大学呈贡校区。

针对“校园贷”风行趋势,云南警方提醒:广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杜绝虚荣攀比盲从的不良现象,避免超前消费和过度消费,如确有消费需要,可向家长说明情况预支生活费用或向老师同学求助,切勿盲目轻信一些低息免押快捷的借贷平台广告,避免落入非法“校园贷”的高利贷陷阱。

提高网络传销识别能力和警惕意识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逐渐普及,虽然传统“面对面”“拉人头”“口口相传”“电话相传”式传销案件和参与人数逐年递减,但传统型拉人头方式传销与网络平台手段相结合的网络传销开始在我省发展和蔓延较快,传销人员利用网络平台,以QQ、微信等社交软件为手段,实施网络传销违法行为。

究其原因,云南省工商局直销监管处副处长钱伟分析称,传销就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组织者打着各种旗号,谎称国家“暗中支持”,甚至伪造公文,诱惑群众参与。

来自云南省工商局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云南省开展传销专项整治执法行动51场次,查办传销案件44起,捣毁取缔传销窝点454个,清劝教育遣散参与传销人员2698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1起69人,打击传销工作成效明显,传销重点地区回流反弹趋势得到了有效控制,传统型传销发案数和参与人数较去年同期相比整体下降。

对于如何区分直销和传销,钱伟介绍,直销企业为愿意勤奋工作的人提供务实创收的机会,而非一夜暴富,每名推销人员只能按其个人销售额计算报酬,不存在上下线关系。“而传销则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参加者的入会费或所谓业绩中提取报酬。”

钱伟进一步阐释说,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具备两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一是让学生交纳一定资金或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获得加入资格,即交“入门费”;二是让学生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的层级关系,并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的数量、所交纳的资金或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即“拉人头”或“团队计酬”。

如果大学生不小心误入传销组织后该怎么办?钱伟表示,首先要克服恐惧心理,沉着冷静,不能做一些跳楼、拿刀伤人等过激行为。其次,保管好身份证、银行卡、手机等物品,尽量不让这些物品落入对方手中。手机在自己手中的,可先将自己各种账户里的钱转到亲友的账户里,以防财物损失严重。最后,一定要记住地址,伺机报警。

主动防范拒绝非法“校园贷”

非法“校园贷”又称非法“校园网贷”,是指一些非法网络平台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的非法贷款业务。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非法“校园贷”网络平台在推广“业务”时,往往为了利益最大化,不如实告知大学生借款的真实风险、还款计算方式方法,甚至以低利息、低门槛等手段诱骗一些自我控制力弱、消费欲望较为强烈或有创业资金需求的大学生上当受骗。

那么,非法“校园贷”是如何一步步设下陷阱的呢?

首先,非法“校园贷”平台会招聘学生推广非法“校园贷”APP,发放促销宣传单,并允诺参与传销的学生,若有学生注册成功并贷款,每单可提成数十元。有些非法“校园贷”平台甚至能拿到合同金额3%的提成。

其次,非法“校园贷”平台承诺,在其平台贷款只需要身份证、学生证,几乎不审核借款学生信息,也可以不用视频网签,30分钟钱就可以到账。为拉到客户,有的平台甚至故意主动放水,贷款审核形同虚设。

再次,非法“校园贷”平台会逐步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大学生借款超前消费,甚至推出大学生分期购物节,一不小心就会有学生陷入非法“校园贷”泥潭。

云南警方提醒,大学生要强化相关金融知识、信贷知识、网络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单利、复利、违约金、滞纳金等基本金融知识,学习金融理财知识,提高甄别和防范非法“校园贷”诈骗的能力,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大学生应当提升自我防范能力,不随意泄露个人和相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全面合理评估自己的经济状况,在使用信用消费时,应选择安全可靠的正规银行机构申请信贷服务,并制定合理的消费和还款计划。

【责编: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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