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揭秘:江苏蓝之蓝酒业怪异的“订单模式”
第一直销网
2017-11-03 1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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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蓝”、“海之蓝”、“梦之蓝”、“蓝之蓝”,在这些酒里,你知道哪一种酒不属于洋河蓝色经典系列白酒吗?

当江苏蓝之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之蓝酒业”)传出“涉水直销”的消息时,本刊记者差点错把“蓝之蓝”酒与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河股份”)生产的洋河蓝色经典系列白酒混为一谈。实际上,尽管蓝之蓝酒业的产品外观和颜色与洋河蓝色经典系列白酒极为相似,但二者分属不同的公司,只不过两家生产白酒的企业同在江苏洋河镇而已。

而“蓝之蓝”酒更为独特的一点,则与其销售模式有关。据了解,不同于一般的销售渠道,蓝之蓝酒业主要采取订单模式销售产品。

何为订单模式?

“我们只卖订单,不卖产品。你在我们这里购买1份订单,我们会赠送你3份订单,你可以选择将3份订单的货全部拿走,蓝之蓝酒或者其他产品都可以,你也可以选择拿走1份订单的货,将剩下的订单放在平台上,每月享受利润分红。”电话里,吴某向本刊记者介绍一个“全新的”商业模式——订单模式。

何为订单模式?根据吴某的介绍,消费者购买蓝之蓝白酒时,需先在订单平台上购买订单,1份订单需要1.5万元,公司会向消费者提供3份订单的产品。

这时候,消费者面临三个选择:一,一次性拿走3份订单的货,即价值4.5万元的产品,则此次交易结束;二,将一部分或全部订单留在订单平台,消费者每个月每份订单可以享受平台返还的400元利润,利润分16个月返完;三,帮助订单平台销售订单,享受相应的工资和奖金。而消费者的第三个选择就涉及到推荐的问题了。

“消费者通过注册获得平台报单权后,既可以在平台上享受3折拿货的优惠,也可以帮助平台销售订单。”吴某告诉记者,消费者帮助订单平台销售订单时,共有三个不同的级别,即普通销售人员、业务经理和业务主任。

按照平台要求,销售人员如果在一个月内销售10个订单,平台会赠送销售人员1个订单;销售人员一个月内销售20个订单,并且团队里有7个以上销售人员和7个以上新合伙人(即购买订单的消费者),该销售人员可以晋升为业务经理,同时平台会赠送业务经理2个订单,另外还会发放3000元工资和1000元奖金;如果业务经理每月销售40个订单,平台则赠送4个订单,发放3000元工资和4500元奖金;以此类推,业务经理每多销售20个订单,平台就会多赠送2个订单和3500元奖金。

当业务经理每月销售100个订单以上,同时团队里还有7个以上业务经理,那么他可以晋升为最高级别——业务主任,业务主任可以有自己的办公地点和财务人员等,公司会为业务主任提供招商会支出、办公地点租金和员工工资等费用;当业务主任在一个月内销售出100~499个订单,平台则会赠送一个原始股资格。

“千万别小看平台赠送的订单,它会随着平台所对接企业的增值而增值,也类似于原始股。”据吴某所说,他加入这个项目有3年时间,现在已经是业务主任级别了。

那么,平台对接企业是什么意思呢?这与蓝之蓝酒业又有什么关系呢?

原来,吴某口中的订单平台实际上是一家平台型企业——江苏联宝订单创意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宝订单”),这家公司与蓝之蓝酒业渊源颇深。据业内人士透露,联宝订单实际就是蓝之蓝酒业的主体运营公司。并且,联宝订单的法人代表欧年宝同时也是蓝之蓝酒业的股东和总经理。

模式本质存疑

“联宝订单只是一个对接平台,主要对接消费者和企业。公司采取订单模式运作,平台将消费者组织起来,由消费者通过平台下单,预订产品,企业收到订单后,提供产品。”据吴某所言,除了蓝之蓝酒业,联宝订单还对接了一些其他企业,如尧帝酒业、项明国际、贵康食品等。

“平台对接企业时,要先对这个企业进行试运营,一般是3至6个月时间,看看企业的资质和实力是否值得对接。”吴某透露,联宝订单为了防止平台产品同质化,同一类产品的企业通常只能有2~3家入驻平台,“联宝订单平台上的商品大多是诸如酒、食品、调味料、饮用水等日常生活的必需品。”

当问到联宝订单如何盈利时,吴某告诉记者,“第一,平台对接企业是要帮助有产品积压的企业去库存,所以平台在所对接的企业那里可以享受产品的1折优惠,再将产品以3折价格卖给消费者;第二,平台上的订单是虚拟的,只要货没有拿走,同一份订单可以多次售卖。”也就是说,联宝订单作为第三方,可以赚取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差价;同时,还可以多次赚取售卖订单的钱。但是,吴某所说的第二个赚取利润的来源,却让人质疑。

根据常识判断,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柴米油盐等日常生活必需品上的开支并不会高达1.5万元,更别提4万多元。因此,消费者一旦报单,很大可能会有剩下的订单用不完。根据吴某的说法,对于用不完的订单,消费者要么选择放在平台上,每月享受利润;要么就通过平台以原价售卖,然后获得相应的提成。

“订单不能折成现金取出来,除非你拿走所有的货,然后自己找渠道卖出去,那么我们的交易也就结束了,而且这跟走传统渠道差不多,与我们订单平台和‘订单模式’就没有关系了。”关于多余的订单能否换算成现金取出,以及消费者能否获得销售订单的全部销售额,吴某均予以否定回答,“消费者通过平台售卖订单,实际就是平台的销售人员,平台会赠送订单,也会发工资,销售人员后期如果卖得更多,平台还会有其他支持。”

吴某的言下之意,消费者通过平台卖出去的订单,其所卖金额全部归平台所有,消费者只能享受提成。而获得提成还需要满足平台规定的前提条件:当消费者或销售人员在一个月内至少卖出去10个订单时,才可以享受到相应的提成,如公司赠送的1个价值1.5万元的订单。

并且,一旦消费者选择自己将订单卖出去,为了收回当初投资的1.5万元钱,就会随着平台制定的规则,不知不觉走上不停推荐新的消费者购买订单,并培养和扩大团队的道路。

尽管吴某在向本刊记者介绍“订单模式”时,多次强调:“我们这个模式既不是消费返利,也不是直销,只是一个万企互联、万物互通、资源共享的模式。”而联宝订单官网上也专门发布文章,将“订单模式”与消费返利、直销、传销等区别开来。

但根据本刊记者分析,所谓“订单模式”,其实质仍是通过多种规定,激励消费者由订单购买者变成订单销售者,并且进一步激励订单销售者推荐更多人购买订单,从而循环往复。这时候,联宝订单平台上的交易已经由产品交易变成了虚拟的订单交易。这与联宝订单官方所宣称的“帮助经营困难的企业去库存”,“让任何本来闲置的物品或资源都可以产生价值”等口号相去甚远。

同时,与订单模式相关联的两家公司,即蓝之蓝酒业和联宝订单,其本身就存在问题,无法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多名购买蓝之蓝酒的网友反映,蓝之蓝酒质量低劣,并且价格虚高。本刊记者与吴某交流时,他也透露:“蓝之蓝酒在以前确实有点质量问题,但这个酒现在的质量已经提高了。”

企业劣迹斑斑

联宝订单的历史和现状也并不是那么清白。说到联宝订单的历史,还需从其董事长欧年宝说起。

2007年,蓝之蓝酒业的前身苏典酒业因经营不善,几乎陷入困境,产品积压,负债累累。当时还没有成立公司的欧年宝在这一年加入苏典酒业担任总经理,接手“蓝之蓝”白酒的销售任务。他利用“订单经济模式”,很快帮助蓝之蓝酒消化库存,使之起死回生。“当时,我们欧总只负责帮助销售‘蓝之蓝’白酒,还没有他们的股份。”吴某告诉本刊记者。

从这件事起,欧年宝与丁保军就联系在了一起。2012年,丁保军成立另一家公司——蓝之蓝酒业时,欧年宝成为其股东之一。据了解,蓝之蓝酒业的股东除了欧年宝和丁保军,还有丁保学和夏广丁。不过,在股东出资信息一栏里,只有丁保军认缴3359.88万元,实缴1343.95万元,其他人并无具体出资信息。

二人合作两年后,欧年宝于2014年5月成立一家公司——扬州宝缘创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宝缘”),专门以“订单经济模式”运作市场。那时,欧年宝的扬州宝缘与丁保军的苏典酒业是名义上的合作关系。欧年宝同样采用“订单经济模式”销售苏典酒业的蓝之蓝酒,“订单经济模式”也正是那时候在扬州出现。

随后,扬州市场上陆续出现了诸如“江苏隆承”、“江苏汝康”等同样采取“订单模式”运作的消费创富公司。不过,按照扬州宝缘的说法,欧年宝才是“订单经济模式”的开创者。

由于采取相同运作模式的市场主体增多,“订单模式”很快在扬州名扬开来。2016年,随着市场的扩大,消费者投资增多,“订单模式”的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而“华诚酒业”、“江苏隆承”等消费创富公司也出现跑路或关门歇业现象。

因长期拖欠消费者的分红,以及产品价格虚高,质量低劣,不少消费者因损失钱财,怒而发帖揭发和举报扬州宝缘的“订单模式”。

2016年8月和9月,人民网甚至连续刊发两篇调查报道,以揭露扬州宝缘“订单模式”的不合法之处。8月24日,人民网刊发《宝缘“卖酒理财”引质疑 扬州金融办建议市民不要投资》一文,质疑扬州宝缘的“订单模式”;9月27日,人民网刊发《揭秘扬州宝缘理财模式:资金没有第三方存管 商品无生产许可证》一文,全面分析扬州宝缘“订单模式”存在的猫腻。

扬州宝缘在市场上的经营态度,通过其早期在行政方面的表现也能窥探一二。2015年7月,因没有按时公示企业年度报告,扬州宝缘被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同年10月,因销售假冒伪劣的洋河系列酒,扬州宝缘被江都工商部门罚款72.1万元。

外界对扬州宝缘的质疑和揭露,并没有影响欧年宝继续兜售“订单模式”的决心。2016年11月,欧年宝成立联宝订单公司,注册资本为9999.9999万元,实缴为0元。成立联宝订单一个月后,欧年宝注销了扬州宝缘公司。而联宝订单仍以“订单模式”运作市场,并且接管了原扬州宝缘的平台和会员,继续销售蓝之蓝酒等产品。  

尽管成立至今还不到一年时间,联宝订单已在2017年7月14日因无法联系到公司注册的经营场所,被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异常经营名录,至今没有被移出。

欧年宝的销售公司接二连三出现问题,而丁保军手中负责生产蓝之蓝酒的蓝之蓝酒业与苏典酒业同样麻烦不断。

2015年2月,苏典酒业和蓝之蓝酒业因侵害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以及不正当竞争被洋河酒厂投资控股的子公司苏酒集团控告,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苏典酒业和蓝之蓝酒业停止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含合理维权费用)人民币25万元。

2016年7月,因未按规定报送2015年度年度报告,苏典酒业被宿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至今没有移出。如今在市场上,也几乎没有苏典酒业的身影。

蓝之蓝酒业因为同样的原因在2015年7月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后,2016年9月,因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蓝之蓝酒业被宿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经调查,目前生产产品的企业主要是蓝之蓝酒业,而联宝订单也主要与蓝之蓝酒业合作。

除了采取欧年宝的“订单模式”销售白酒,蓝之蓝酒业也没有放弃传统渠道。本刊记者联系上蓝之蓝酒业营销办公室的王某时,他恰好负责蓝之蓝酒在传统渠道方面的销售工作。

“我们的酒都是自己的工厂生产,走传统渠道的话,酒的进价是80元一箱,零售价可以卖到200元,但如果你用订单模式,那肯定不止这个价钱。”当得知记者对订单模式更感兴趣时,王某并不赞成记者选择订单模式,“做生意,还是要安安稳稳走传统渠道,循环销售的话,一年下来可以稳赚。订单模式周期长,风险大,而且咱们主要目的应该是卖酒……”

2017年8月18日,联宝订单与蓝之蓝酒业举行订单企业签约仪式,号称两家企业亲上加亲,携手共创订单企业辉煌。但是,在负责生产蓝之蓝酒的公司和负责销售蓝之蓝酒的平台都有问题的情况下,这种模式真能走得远走得好吗?

【责编: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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