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让传销无处遁形,各地打传规直成果大盘点
第一直销网
2015-09-11 18: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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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直销网讯】  2015年是直销发展的利好年,截至目前,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已经公示了16家在2015年获得直销牌照的企业。但与此同时,全国各地的传销活动依然猖獗。在《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颁布施行的十年间,各地工商部门和相关执法部门一直在与传销组织博弈,誓将打传规直工作进行到底。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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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成果

2005至2015年,四川省工商系统查处传销案件441件,案值近6亿元,罚没金额1732.9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4件,人员413人;发出警示、提示13万次,取缔窝点场所3771个。

重点案件

2012年3月,四川省工商局成功查处了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督办的眉山幸福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特大网络传销案,并妥善处置了由该案引发的群体上访事件。2014年8月该局又成功查处了达州异地自愿消费联盟、乐山“4·15”等重特大传销案件,打击了传销分子的嚣张气焰。

规范直销工作

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63户直销企业中,有30户在四川有经营活动,有25户在四川设立分公司。全省直营店铺和经销商达到1031户,服务网点638个,直销员10万余人,直销培训员350人。据统计,2014年四川24户直销企业经营总额约34.65亿元,纳税总额约2.23亿元。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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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成果

自2006年以来,该局联合公安机关以打击网络传销为重点,捣毁传销窝点932个,查处传销案件149件,罚没金额9108万元。

重点案件

近年来,还先后查处了“金缘购物联盟”“返本100”“明明商”“1040工程”“爱联国际”等一系列在全国有影响的传销大案。今年上半年,该局持续加大传销案件查处力度,先后查处了“江和珍”“唐江巴巴”等传销案件。其中,“江和珍”传销案涉及江北、合川、璧山、万盛、綦江、巴南等多个区县,涉众3000余人;“唐江巴巴”传销案主要以发展中老年人为传销下线,涉案资金达3400万元,涉众2000余人。

打传特色

重庆市工商局被列为全国工商系统三个打击网络传销监测分析试点单位之一,该局依托新建成的情报信息工作平台,自平台上线以来,共监测到传销行为相关的情报信息10579条,研判梳理出有价值的信息达995条。

宣传教育活动

2006年以来,各级工商机关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活动16824次,派发宣传资料228万份,印制、张贴宣传画24万张,有效提升了公众防范传销意识。同时大力推动“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计划在明年底实现全市80%以上区县创建为无传销区县的目标。

规范直销工作

近5年共出动检查人员2156次,检查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直营店76户次,检查服务网点726户次,检查经销商2459户次。

截至目前,在渝设立的直销企业共2家,在渝设置分支机构的直销企业有27家,直销服务网点235个,经销商1624户,直销从业者29190人。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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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成果

近3年来,甘肃省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种传销案件42件,案值7000多万元,捣毁传销窝点296个,清查遣返传销人员5890人,移送司法机关传销案件13件,移送司法机关传销人员23人。

重点案件

2012年,张掖市抽调1400名工商、公安执法人员和乡镇、社区工作人员,集中清理武威市凉州区的传销窝点,抓获传销组织骨干成员46人,铲除传销组织3个,清理居住点73处,训诫、劝返传销人员1300余人。

近3年来,全省工商系统共出动人员7000多人,悬挂横幅1000多幅,设立咨询台453个,印发宣传材料200万份。

规范直销工作

直销企业在甘设立的分支机构共19家、24个分公司,共设有自办店铺6个、加盟店416个,有直销培训员35名、直销员3279名。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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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成果

2005至今,黑龙江省工商局共查处传销、违规直销案件156件,罚没金额2173万元,取缔传销窝点650余个。全省现已创建6232个无传销社区,无传销城市创建考评正在进行中。省局还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现已录入传销人员信息322人,投诉举报信息280件。

重点案件

黑龙江省各级工商机关查处了科力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传销案、鹤岗“301”传销大案、哈尔滨乐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传销案、哈尔滨兴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开展直销活动案等案件;协助公安部门对中科金源葆、万里大造林等非法集资诈骗案件开展排查工作,坚决打击这些名噪一时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宣传教育活动

10年来,黑龙江省局先后4次在全省开展直销企业自查活动,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自查自纠部署会等方式,要求直销企业对照标准开展自查,上报自查报告,对自查出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整改。

规范直销工作

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共有直销企业1户,分支机构24户,年度总经营额约19亿元,成为黑龙江省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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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成果

据统计,2010年以来,吉林省工商系统查处直销违法和传销案件148件,罚没金额1.36亿元。其中,工商部门查处非直销企业违法直销及传销案123件,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案件25件。

2014年,吉林省工商局共查处传销案件3件,案值628万元;取缔传销窝点126个,教育遣返参与传销人员2800人次。2014年至今,吉林省工商局接到国家工商总局转办的投诉举报信息9份,依据举报信息立案查处传销案件2件。

规范直销工作

从2010年开始,吉林省工商局建立直销企业基础信息档案,对全省直销企业分别建立了直销企业、省级分支机构、经销商和服务网点档案,详细记录了直销企业、省级分支机构、经销商和服务网点监管情况。该局还根据平时掌握的直销企业投诉、违规经营和行政处罚等情况,将直销企业分为4个类别,据此建立信用分类档案。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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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成果

截至2014年11月底,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2099人次,查处传销窝点、场所641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7859人次,移送司法机关313人,有力打击了传销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全省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宣传教育工作

截至2015年2月底,陕西全省协调播放公益广告5386次;发送手机提示短信约216万条;印发宣传材料41万多份;进校园组织各类宣传303场次;打击传销新闻报道30余篇;到村镇、社区开展宣传、咨询解答活动4881场次。

规范直销工作

全省工商系统检查在陕直销企业分支机构23家、服务网点123家、经销商218家,行政约谈直销企业4家,行政警示2家,行政指导5家,指导规范分公司3家、服务网点10家、经销商36家。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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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成果

2014年,全省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4773人(次),检查出租房等易聚会场所17821个,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执法行动120场(次),查办传销案件129起,收缴罚没款24.05万元,捣毁取缔传销窝点344个,清劝遣散参与传销人员2295人。

工商移送公安机关涉嫌传销案件8起26人;公安机关抓获并刑拘传销犯罪嫌疑人236人,批捕39人,判刑5人。全年创建无传销社区(村)36个,省工商局审核报备传销案件及参与传销人员信息607条。

宣传教育工

全省各级工商机关组织召开各类宣传会议41场(次),共发出打击传销警示、提示960期(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36场次。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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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成果

2014年,全省在集中行动中共捣毁、取缔传销窝点(场所)875个,清查、教育遣返传销人员11791人次,工商机关立案51件,行政处罚案件2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9件,移送犯罪嫌疑人93人。公安机关立案98件,破案70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52人。

工商、公安机关合力开展“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全省70%的县级城市达到了“无传销城市”的标准,创建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严厉打击和防控,使河北省传销违法活动的猖獗势头得到了一定遏制,全省投诉举报数量明显减少,2014年比2013年下降32.77%。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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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成果

2014年,河南全省工商系统共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57个,查处传销案件32起,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7人;全省公安系统共破案10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67人,共刑事处理传销组织者、骨干分子193人。捣毁传销窝点568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7600余人。

目前,河南省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省辖市城区90%以上、省直管县80%以上的社区已建成“无传销社区(村)”。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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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成果

在2014年的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中,江苏共立案查处传销犯罪案件129起,破案13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79人,打掉团伙281个,捣毁传销窝点320余个,清查遣散传销人员2649名,涉案总值29亿元,成功发起全国集群战役1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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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列举了传销行为的三种表现形式为:(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具体包括:

1、“拉人头”式传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例如,某公司规定:要成为公司的业务员,必须先向公司交纳2980元购买一套化妆品(该化妆品实际成本只有几十元钱),然后每发展一名下线,即可获得200元提成,发展下线越多,提成也越多。此类传销中,一般没有商品,不以买卖商品为目的,只要拉人加入即可。传销使用的商品,质次价高,只是用来掩人耳目或仅作为道具而已。

2、骗取“入门费”式传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形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例如,某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获一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规定:只要交纳3800元,即可成为会员并获得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

3、“团队计酬”式传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例如,洪某经人介绍花2000元购买一套化妆品后,获得某传销组织业务员资格。此后洪某又直接发展了6个人以同样的方式加入公司,这6人即成为了洪某的直接下线。这6人又发展了7人加入,这7人即成为了洪某的间接下线。洪某与其下线13个人组成了“团队”。按照公司的规定,洪某从其直接发展的6名下线的销售额中提取8%~20%的报酬;从其间接发展的7名下线的销售额中提取2%~10%的报酬。这种形式就是典型的“团队计酬”式的传销。

传销新形式:网络传销

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普及,一些传销组织开始以“电子商务”、“网络团购”、“网络广告”、“网赚”、“网上购物”、“淘宝网店”、“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代理”、“网络加盟”、“网上学习培训”、“网上基金投资”等名义,以快速发财致富为诱饵,诱骗不明真相的群众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入门费,在网上注册为所谓会员或代理商,发展下线,并且直接利用电子支付手段发放奖金,从事传销活动。这些毒虫已经将网伸向了新兴商业领域。

【责编: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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