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个督导组分赴各地督战,百日行动进入中期阶段
第一直销网
2019-02-18 1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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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直销网讯】  2月13日,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联合工作组在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工作组会议。会议盘点成果,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其中一个具体的举措,就是自2月18日起,13部门将联合组成13个督导组,赴全国开展督导。

督导方案很快有了“落实版”

新浪潮了解到,2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督导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广电总局办公厅,中医药局、药监局办公室,网信办秘书局等12个部门征求督导方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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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函”提到,拟于 2019 年 2 月中下旬组织工信部、公安部等13部门开展联合督导。因此,总局近日起草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督导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方案,13个“百日行动”督导组将分赴31 个省、区、市组织开展联合督导。

五个方面进行督导

根据方案,督导组将从五个方面进行督导。

第一,是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部署开展情况。主要包括省级领导指示、批示落实情况以及各部门“百日行动”方案制定和工作部署情况。

第二,是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线索摸排工作情况,综合治理和社会共治工作情况,典型案例曝光情况。

第三,是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中针对“六个整治重点”,整治“十项违法行为”,落实“十一项任务分工”的工作情况。

第四,是对重点违法线索追查及违法犯罪惩处情况。对涉嫌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深入挖掘搜集违法证据情况,特别是对“保健”市场违法广告、危害食品安全、违法会销、传销等案件查处情况及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情况。

第五,认真听取各地对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建立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硏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

可以看出,这五个方面,涵盖了方案部署、落实行动、案件查处、分工协作以及建立长效机制的各个方面,对于百日行动的进一步开展,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听汇报查材料加实地抽查

方案对于督导方式也做出了详细部署: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文档、抽查案卷等。

具体督导方式包括:

(一)听取省、市两级关于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整体进展及具体工作情况的汇报。

(二)每省实地检查 2 个市,每市抽查区县“保健”市场、经营者等;

(三)查阅各地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相关文档、记录和有关资料,填报相关表格情况。

不仅听汇报,还要看材料;不仅直面监管者,还要直面市场主体。这样的督导,将更能落到实处。

督导方案明确要求:“督导中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对重点地区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为进行重点督查。”

13个工作组分赴27个省(市、区)

事实上,这次派出督导组,是对“百日行动”方案的具体落实。

根据13部门下发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从2019年1月8日开始,为期 100天,分三个阶段进行:1月8日至1月13日是宣传及排查阶段;1月14曰至4月18日是集中执法阶段;4月下旬是总结提升阶段。

而在集中执法阶段,一项重点部署就是开展中期督导:“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中期督导,对各地‘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行动切实推进”。

根据此次督导方案,督导时间为2019 年 2 月 18 日至 3 月 20 日,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确定。

根据方案,此次督导由13部门派员组成,共分为 13 个组,每组负责督导 2 个省(区、市)。组长由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各单位相关司局业务骨干为成员。新浪潮注意到,第一组督导三个省(区、市),除西藏、新疆、青海、宁夏外,其他省(区、市)均有督导组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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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方案还特别提出,各地有关部门要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积极配合督导组做好工作。突出执法打击乱象,保持高压态势深挖彻查重点案件。对执法辖区内的整治情况做好汇报工作,严禁弄虚作假走过场。

下一步还将有联合工作组抽查

在集中执法阶段之后,还将在4月下旬迎来总结提升工作。根据百日行动方案,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各部门将根据各地上报材料情况,派出联合工作组,对各地“百日行动”工作成果进行抽查。对“百日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规范“保健”市场的有效监管模式,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三分部署,七分落实。百日行动方案对于地方落实工作,也有着明确的要求:

“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采取重点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突出重点、措施有力,确保‘百日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还要求“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责编: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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