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万直销员背后:为什么加拿大人愿意做直销?
第一直销网
2019-04-03 0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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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直销网讯】  加拿大的信用和税收体制非常完善,所以对直销公司的管理上不是具体的,看起来松散,但实际上很严密。

作为美国的邻国,加拿大的直销公司最早也由美国传入,金字塔公司同时也蔓延到了加拿大。因此,加拿大在其规范商业行为的《竞争法》中增加了“多层次营销计划解说”和“金字塔销售计划”法律条文,用来规范和监管直销行为。

加拿大88万直销员背后:为什么加拿大人愿意兼职直销?

把好产品关

关于加拿大对直销企业的监管政策,《知识经济》记者采访了一位旅居加拿大温哥华12年的张女士。

“加拿大直销企业的成立,跟其他普通公司的成立一样,很简单,不像国内那样有较高的要求。但是加拿大对保健产品的审核很严格,必须获得NPN产品审批号才能销售,否则就是违法的。这个NPN号可以在加拿大卫生部网站查到,包括产品名称、生产者信息、成分、用途、用法等,信息很透明。”

NPN(Natural Product Number)天然产品许可证号是加拿大保健食品的身份证,表示产品已经通过加拿大卫生部的批准及审查,可以上市销售。

加拿大是对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管理最严苛的国家之一。根据加拿大法律,所有生产保健功能食品的企业首先必须通过GMP认证(良好生产规范),确保产品安全、有效、高品质。

此外,保健食品必须通过加拿大卫生部天然健康产品管理委员会(Health Canada, NHPD)的严苛审核,获得天然产品许可证号方能生产、销售。许可证号为以NPN(天然健康产品系列)或DIN-HM(传统草药或顺势治疗药物系列)开头的字母+8位数字组合,销售的保健品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许可证号。

没有PNP编码的产品,则不能以保健品的名义进行宣传和销售。有了严苛的质量审核,使得加拿大的保健品质量更加可靠。

高昂的违法成本

据张女士介绍,加拿大对直销的监管主要是通过有没有合法缴税、有没有欺骗和虚假宣传行为、有没有伤害消费者的健康等方面来衡量。加拿大的法律对商业违法的惩罚很重,而且自由经营的空间也比较大,没必要非去做违法的事。

为了提高市场信息的质量和准确性,制止欺骗性的销售行为,加拿大联邦《竞争法》第52条至第60条对虚假宣传和欺骗性销售行为作了规定。

关于虚假陈述,《竞争法》第52条规定,任何人不得直接和间接地为了产品促销、产品供应和使用以及其他任何商业利益,以任何方式对公众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陈述,以至对消费者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所谓实质性的影响,就是某一陈述能够影响某一消费者购买宣传的产品或接受宣传的服务。在诉讼过程中,判断某一陈述是否是虚假或引人误解,主要考虑该陈述给消费者留下的总体印象和其文字含义。法律责任是:一经起诉被定罪,法院可酌情处以罚款或14年以下监禁,或两者并罚;或一经简易程序定罪,可处20万加元(约合110万元人民币)以下罚款或1年以下监禁,或两者并罚。

《竞争法》中涉及欺骗性销售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欺骗性的电话销售行为;二是欺骗性的中奖通知;三是多层次销售涉及的欺骗行为;四是金字塔销售计划。

加拿大联邦《竞争法》以及各省的《竞争法》或者《商业行为法》都对“多层次直销”和“金字塔式传销”作出了规定和区分。

联邦《竞争法》第55条对多层次直销的定义是:一种分销产品的计划,该计划的参与者通过向另一个参与者销售产品来获取报酬,如此循环,另一个参与者也通过将产品销售给其他更多的参与者来获取报酬。

加拿大《竞争法》界定多层次销售本身是合法的商业行为,但规定了一些条件:直销商在向潜在的新加入者陈述有关报酬计划时,必须提供公正、合理、及时的信息,这些信息包括具有代表性参与者的真实收入情况(有代表性的直销商的收入是一般的、正常的情况,而如果选择个别的、异常情况的、最高收入的直销商作为例子大加宣传,就会有骗人的嫌疑),产品的特征、价格和实用性,产品相关市场的情况,计划的性质和类似的计划,经营计划的商业组织形式等。任何夸大的陈述,导致潜在的新加入者认为加入后赚钱很容易都是违法的。违反的处罚是:一经公诉程序定罪,可被法院酌情处以罚款或5年以下监禁,或两者并罚;或一经简易程序定罪,可处20万加元以下罚款或1年以下监禁,或两者并罚。

金字塔销售计划则是被《竞争法》所禁止的一种经济犯罪行为(《竞争法》第56条),具体表现为各种欺骗性的多层次销售行为,与我国的传销行为类似。其主要特点如下:1.重点在于招募新的参与者,而且参与者可以通过招募新成员获得报酬;2.征收高额的启动资金或者会费作为加入的条件,或者要求参与者购买超出其销售能力的产品;3.要求参与者购买各种辅销产品;4.以不合理的商业条件不允许参与者退货等。处罚规定为:一经公诉程序定罪,可被法院酌情处以罚款或5年以下监禁,或两者并罚;或一经简易程序定罪,可处20万加元以下罚款或1年以下监禁,或两者并罚。

从法律条文上可以看出,多层次直销和金字塔销售都是采用多层次的组织形式,不同在于:1.是否因招募新成员而获酬;2.是否有高额的启动资金;3.是否需要囤货;4.是否可以退货。

加拿大88万直销员背后:为什么加拿大人愿意兼职直销?

系统的监管体系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际合作司发布的《加拿大直销行业监管法律及措施解析》一文介绍,在加拿大,有关直销管理的法律是由各省独立制定的,但在基本内容上没有显著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消费者拥有在合理期限内撤销合同的权利。消费者享有10天的冷静期,在10天内可以无条件、不承担任何责任地撤销之前所签订的直销合同,减少因为冲动、被诱导或者被强迫的消费。

二是消费达到一定金额后,直销商必须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书面合同。书面合同的规定保证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为其申诉或者诉讼保留了证据。

三是规范合同条款和商业行为。直销合同必须公平、真实地披露各种信息,不得存在各种误导或者虚假信息,避免直销商通过显失公平的合同或者不恰当的商业行为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对直销产品加以规范。直销商不得以误导性或者侵犯性的商业行为进行营销。

五是确定产品安全责任,直销商需要对因产品安全问题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是对金字塔式传销作出界定。

加拿大建立了比较完整的行政监管体系,各地的消费者保护局负责处理各地有关直销的申诉和事务,联邦消费者事务局负责处理有关金字塔传销的申诉和事务。此外,警察机构的商业犯罪调查部门也有权对金字塔传销行为进行查处。

加拿大联邦消费者事务局和地方消费者保护局,都十分重视为消费者提供有关直销方面的各种信息,以帮助消费者克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加拿大消费者信息网、消费信息手册以及各省的消费者保护机构官网上,都有关于直销的各种信息,特别是有关直销商的信息。

许多消费者保护机构还建立了消费者警惕名单、消费者推荐名单等,引导消费者选择信誉良好的直销商进行交易。消费者保护局会将行为不良的直销商纳入各种“黑名单”或者在媒体上公布,提请消费者注意。

此外,注重通过教育提升消费者科学消费水平,如通过加拿大消费者信息网、消费者信息手册、官网等,发布消费指引对消费者进行教育,告诉消费者及时通过网站以及各种信用公司了解有关直销商的信息,尽量不要当场作出决定,而要仔细考虑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等。通过消费教育,消费者能够更理性地消费和决策,减少被误导或者被强迫的可能性。

加拿大直销商协会在直销监管中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通过会员制度对直销商进行管理。会员必须遵守协会制定的“直销行业道德和商业行为规范”,接受协会对于商业计划和商业行为的审查和监督。直销商协会还负责对直销商的教育和培训,引导其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营销水平,尽可能减少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

此外,该协会会对表现出色的会员进行奖励,也会将被投诉的直销商及其行为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提醒整个社会注意。

加拿大88万直销员背后:为什么加拿大人愿意兼职直销?

信用和税收体系

据张女士介绍,加拿大的信用和税收体制非常完善,所以对直销公司的管理上不是具体的,看起来松散,但实际上很严密。

在加拿大,劳动者加入任何一家公司工作,都要使用工卡,这个工卡与公司、银行和税务部门都是关联的,用于个人报税。每个人有收入必须报税、交税,否则税务局就会查。你加入直销公司,不管是兼职还是全职,也要有工卡。

张女士所说的工卡即加拿大的社保卡。

在加拿大,每一个劳动者有了工卡才能合法工作。加拿大政府则用工卡来记录劳动者的工资收入、税款、退税及其它的社会福利,并关联劳动者的信用度。工卡将永久伴随持卡人在加拿大的工作和生活,记录相关重要信息。劳动者一旦有了不良信用记录,也将影响他的就业及其他各个方面。

加拿大的税收比较注重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在统计企业盈利的时候,也是以有多少钱发到了个人手中来计算。因此政府可通过税收同时对企业和个人进行监管。

加拿大政府财政收入的80%来自于个人税,因此税务局对于个人偷税逃税抓的非常严格。税法对个人或公司偷逃税的单一指控最高刑期可达5年,如果有多项指控则刑期需累积计算,没有上限。

为什么加国人愿意兼职直销

加拿大是一个社会福利优越的国家,但其个人所得税水平属于发达国家中比较高的。

据张女士介绍,加拿大人从事直销非常普遍,都愿意兼职做直销,是因为较高比例的工资税。正如前文所说,在加拿大工作、报税,每个人都要有工卡,你的收入很透明,要交的税是固定的。

但是兼职做直销的话可以把很多费用进行抵扣,比如交通费、汽油费、电话费、办公用品费等等,这样交的税就很少了。

张女士以自己的侄子举例,他是名牌大学毕业,在正规公司做软件工程师,年薪差不多10万加元,但是他拿不到10万元,差不多43%都要交税和保险,每个月的工资由公司直接扣税。比如正常每个月工资是8000加元,扣完税后,只能拿不到5000加元左右。

另据加拿大卑诗省菲沙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2017年的一份数据:加拿大人平均将42.5%的收入用于上缴税务。按平均年薪83105加元计算,加拿大家庭有35283加元用于缴税,包括联邦税、省税和当地政府税收,具体项目包括工资税、健康税、销售税、物业税、燃油税、车辆税等等。

所以加拿大人做直销的目的,就是希望增加一个家庭收入的来源,同时也能抵扣一些税费。张女士之前住在一个小区里面的时候,经常被一些当地的加拿大人邀约到家里,参加各种各样分享直销产品的家庭聚会。而这些人一般都是中产收入的家庭。

在加拿大,做直销收入很高的时候,还可以成立公司。一些做得较大的直销商,都是以公司的形式经营,好处就是可以把很多的费用加进去减税,比如办公室的租金、工作物料、雇员工资等等。小型的公司如果年收入50万加币(约255万人民币)以内,只需交百分之十几的税。收入越高,则税率递增。

加拿大直销发展现状

那么,加拿大如今的直销行业发展状况如何?是否还存在金字塔传销呢?据张女士回忆,她2007年刚到加拿大时有一些金字塔公司,宣传占位、投资等等,到2010年左右还有,后期越来越少了,到现在就很少听到了,现在人们也越来越理性。

在张女士看来,现在,加拿大直销行业的发展比较平稳,都是几家大公司在经营,在温哥华做得较好的有如新、婕斯、USANA、安利、玫琳凯等,还有加拿大本土的一些小公司。直销产品以化妆品、保健品、清洁用品、厨房用具、小家电、烘焙工具、净水器等较为常见。

不管大公司还是小公司都以产品为导向,产品好才能做起来。加拿大做得好的直销公司都比较注重产品的科技,一些同质化产品的公司都慢慢垮掉了。

加拿大的直销形式以家庭聚会、分享产品最常见,因为加拿大人居住不密集,也不适合开大会。张女士表示,她个人不太喜欢国内直销开大会的形式,因为会议营销很容易让人不理智,过于激动,去做出一些决定,让外人看起来也不太正常。年轻人一般都无法融入这种会议的氛围,大会的形式已经不适合了。

对于国内直销行业的现状,张女士推荐采用工作室、办公室的运营形式,既能把工作和家庭分开,又方便推荐、体验产品、聊天、开办小型聚会。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际合作司2019年初发布的《加拿大直销行业监管法律及措施解析》一文介绍,目前,加拿大直销行业大约拥有2800余名正式员工和88.2万名直销员,每年带来约7.92亿美元的直接收入和5.64亿美元的间接收入,成为加拿大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责编:佐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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